第71章 楊鳳蘭想風光一把的願望落空

  付小寶和陳小紅的離婚異常順利,實在是兩人沒有什麼可說的了,陳小紅當年的陪嫁都帶了回去。

  公公婆婆還偷偷塞給了她一些錢和票,補償她這些年為家裡的付出。付小寶的事在家屬院鬧了一場,影響很不好,廠辦取消了他出納員的職位,調去了車間上班。

  付小寶心底很失落,可惜沒辦法,降職總比開除工作要好一些。

  事情結束,付小寶的媽問兒子:「今後你打算怎麼辦?真的要娶楊鳳蘭?」

  付小寶仰面躺在床上,兩手枕在腦後:「不然還能怎麼辦?已經跟她那樣了,我不娶她,她要嫁給誰?她定親的男人已經退親了,我必須娶她。

  她說她認識一個挖草藥的醫生,會治好我的病,也會給我生個大胖兒子。媽!這些事您都別管,等著當奶奶吧!」

  付小寶的媽沒有反駁,只是慢悠悠地說道:「楊鳳蘭沒有工作,娶回來你會很辛苦。小寶!爸媽能幫你的就這麼多了,以後你自己看著辦吧? ❋

  我和你爸決定了,我們要搬出去住,學校有宿舍,這裡的房子是你單位分給你的。我們一直住著不合適,楊鳳蘭的性子我不喜歡,怕跟她合不來,影響了你們兩口子。」

  一個翻身從床上坐起來,付小寶瞪大眼睛難以置信地望著父母:「搬出去?搬去學校宿舍?那我跟鳳蘭的婚禮怎麼辦?」

  付小寶的爸沒好氣地回答:「那是你的事,我們老兩口給你娶了一個婆娘了,你要胡作非為我們也沒辦法。

  我們老了,管不住,也管不起。再說了,難道你娶十個婆娘都得找我們老兩口嗎?」

  其實付小寶根本沒什麼本事,靠的就是父母的能耐,還有兩個遠在外地的姐姐的幫襯。陳小紅是他父母相中的女孩,感覺那孩子文文靜靜的,性子和順,肯定是個好兒媳婦。

  事實證明,他們的眼光沒有錯,陳小紅對待他們二老極其孝順,比自己遠在外地的女兒還要好。可惜兒子不爭氣,總是沒事找事,最後還帶著野女人上家裡來,傷了那孩子的心,人家哪裡能跟他過的下去?

  楊鳳蘭的媽是她的堂妹,自然知道那一家人是什麼德行。特別是楊鳳蘭,做人做事總喜歡好高騖遠,這山望著那山高,一點沒有農村人的腳踏實地和誠實。

  一個年輕未婚女人,竟然敢跟已婚男人上床胡來,這是正經的女人能幹的出來的事嗎?若不是自家親戚,兒子又護著,她都想報告給公安,抓那女人進去好好教育教育。

  那個女人進了家門,她肯定看不慣那樣的做派,出去也丟人,倒不如眼不見為淨。老夫妻倆住學校去,往後的事往後再說。

  「爸!你這說的什麼話?我是您兒子,我結婚難道您心裡不高興?」

  付小寶就搞不懂了,陳小紅到底有什麼好的,為什麼他爸媽那麼喜歡她?

  一點沒有女人味兒,在床上就跟死人一樣沒什麼反應,哪裡有楊鳳蘭花樣多,撩的他招架不住。

  「你結二婚我有什麼可高興的?」付小寶的爸恨不得給兒子一下,「我想哭,別人家的兒子都能一婚到底,為什麼你要那麼另類?

  告訴你,你要跟楊鳳蘭舉行婚禮,我和你媽都不會回來,丟不起這人。」

  「對。」付小寶的媽也支持她男人的意見,「我不會回來,也不想管你跟楊鳳蘭的事。真的太丟人了,為了個野女人,婚離了,工作被降職了,你還有什麼臉面結婚?」

  付小寶愣住了,如果他結婚,父母都不來,那他還結什麼婚?不白給人看笑話嗎?父母都不贊同的婚禮,還有什麼可辦的。

  算了,那就不辦吧!免得父母傷心。

  當他去楊鳳蘭家把這事告訴她時,楊鳳蘭都驚呆了,簡直感覺有巨型的巴掌扇在她臉上,差點沒把她拍進十八層地獄。

  她是頭婚,嫁給付小寶這個二婚男,竟然說不舉辦婚禮,不宴請親朋好友,那她還嫁什麼嫁?

  之前被蘇家人那麼鬧騰,目的就是想在結婚的時候揚眉吐氣,風光燦爛一把,被付小寶父母一句話給滅了,她心裡那個恨呀。

  恨不得把那兩老不死的抓來狠狠地打一頓,今日這麼羞辱她,他日一定要報復回來。

  楊鳳蘭的媽也很疑惑:「不結婚?那我們鳳蘭一個清清白白的大姑娘就這麼不明不白地跟了你?這像什麼話?你媽那腦子到底是怎麼想的?」

  付小寶心底頓時不悅,在他的潛意識裡,楊家人就是農村人,跟他和他的父母家人不能相提並論。

  要不是希望借著楊鳳蘭的肚子生個兒子,他怎麼會一直纏著人不放?

  「我媽說我剛剛為這事降了職,已經被人暗地裡嘲笑了,還要大肆舉辦婚禮,更會被人恥笑。」

  說起自己的職位被降,付小寶就一肚子的火,要不是楊鳳蘭死活要去他家裡胡來,怎麼會被陳小紅抓住?怎麼會鬧的人盡皆知?

  楊鳳蘭怕付小寶因為這事怨怪她,趕緊打圓場:「算了,不結就不結吧!只要我跟小寶兩個人過的幸福就好。」

  滿意地看了眼楊鳳蘭,付小寶難看的臉色稍微好了一些,楊鳳蘭的媽就算再不樂意,女兒那樣說了,她堅持下去就顯得有點無理取鬧。

  說到底,這樁婚事來的不光彩,惹惱了付小寶,他要撒手不管女兒的死活,那她家鳳蘭就得砸手裡。

  蘇家人來鬧騰過後,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她家女兒糾纏城裡的表哥,還被人抓住打了一頓。

  前兩天去公社買點東西就被人在身後指指點點,其實她心裡也不好受。事情已經出了,能怎麼辦?

  除了低頭不理人,忍受別人的指點外,沒有別的辦法。

  誰讓她家女兒做出了那樣的事呢?實在是丟臉。

  楊鳳蘭的媽不再提結婚不結婚的事,提起了另外一件事。

  「你媽不肯辦結婚酒,那娶兒媳婦的彩禮得過吧?跟她商量了嗎?打算過多少?我也不多要,就把退給蘇家的補給我就可以了。」

  付小寶搖頭:「沒有,一分都沒有。」

  楊鳳蘭和她的媽都以為自己聽錯了,特別是楊鳳蘭的媽,急迫地問:「什麼?你說什麼?沒有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