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蘭登采的野菜的確很新鮮,味道也不錯,但裡面蘊含的能量少到可以忽略不計。💙👽 69ᔕhυא.匚Ⓞm 😝😝
野菜中所蘊含的粗纖維,還能助消化,在沒有烤肉搭檔的情況下食用,會有種越吃越餓的感覺,所以他這些天雖然餓,卻也不敢多吃。
但是看到主人們不缺肉,他就壯著膽子幫忙摘回來給他們吃了。
當然,席橋對這些野菜做了檢測,確認無毒之後,才讓童溪他們做來吃,這一點他們自然是不會讓男娃知道的。
接下來的日子,大家會輪著外出狩獵,本·蘭登發現,這些外來者中的兩個女人也會跟著去狩獵,但是他們營地里的女人通常是不出去狩獵的。
聽說千年前女人還是跟男人一樣外出狩獵的,但是隨著能源越來越緊缺,可使用的機甲越來越少,就只有貴族家的小姐夫人們,精神力等級又很高,才會被允許外出狩獵。
驟然看到自己的女主人也跟著外出狩獵,本·蘭登激動不已,他暗暗猜想,女主人一定是位身份高貴的貴族小姐,只是偶爾路過他們這個偏遠地區而已。
童溪每次外出狩獵時,通常喜歡乘坐西蒙的黑龍戰甲,雖然這架機甲的級別高了點兒,但是有西蒙這個主人授權,戰甲會自動降低等級方便童溪使用。
但是黑龍戰甲的防禦功能卻不會因此而降低,因此她乘坐西蒙的戰甲周啟明就比較放心。
最重要的一點是,童溪外出時,他必須留在家裡看孩子,雖然他很想童溪一直留在家裡,但也知道,她需要一些鍛鍊。
將來有一天找到機會離開時,要面對更大的危機,她必須提高戰鬥力。
本·蘭登發現,他的男主人對女主人特別好,這種好與一般男人對妻子的好不同,除了寵愛,還有尊重,在很多時候,女主人的意見男主人都乖乖遵從。
他私下裡猜測,或許女主人出身比較尊貴,男主人才會如此待她?
但是看男主人看她的眼神,又好像這份寵愛和尊重完全是發自肺腑,並非是礙於她的權勢。
本·蘭登就覺得,女主人比他見過的所有女人都更幸福。
不過女主人是這麼善良、這麼漂亮又這麼能幹的一個女人,如果換成他是男主人,他會對女主人更好的,絕對不捨得她受一丁點兒的委屈。
愛屋及烏,原本對小幼崽很煩的他,現在看著女主人的兩個寶寶都覺得格外可愛了。6⃣ 9⃣ s⃣ h⃣ u⃣ x⃣ .⃣ c⃣ o⃣ m⃣
他們長得可真好看,精緻得像貴族小姐家的洋娃娃,而且他們也不嬌氣,有一次仙仙寶貝兒從床上滾下來,只撇了撇嘴,都沒有大聲哭。
厚厚寶貝兒就更乖了,除了拉粑粑之前會吭哧吭哧叫,平時安靜得像個小大人一樣。
本·蘭登現在每天都會早早起來去洗澡,衣服也是每天晚上都洗乾淨晾著,然後就一身清爽去陪兩個寶寶玩兒。
其實他一個人就能看好兩個寶寶,但是估計主人們不放心,所以總會有一個守在旁邊。
他們還不信任他,本·蘭登有點兒難過,但是想到他們和他認識的時間畢竟很短,不信任也是應該的,畢竟兩個寶寶實在太小了,萬一他是個壞蛋,寶寶們就危險了。
童溪他們在五鎮營地呆了半個月後,儲備的變異獸肉已經足夠他們三個月吃的了。
期間營地首領也看出來了,他們根本沒打算長期呆這兒,如果換成是戰力弱的外來小團體,馬丁·凱雷早就讓人驅逐他們了。
但是他們戰力真的很強,這一點從他們進入森林的深度就可以看出來,因為森林越深處,變異獸的等級就越高。
他們營地每次外出狩獵通常是二十人小組,但童溪他們每次外出卻最多十個人,但是他們帶回來的獵物卻要比二十人小組多。
營地里的人現在每次見了他們都特別熱情,有的甚至主動把自家儲備的調料、植物油都拿來給他們,當然他們也不白要,都會用變異獸肉來交換。
這一天早上,童溪和周啟明都沒有外出,見到早早過來的男娃,童溪就笑著說:「本,我們準備離開這裡了。或許以後都沒有機會再回來,你如果不想離開,我會給你留夠過冬的肉。
如果你願意跟我們走,那就回家去收拾東西吧。
你有一天的時間考慮,想清楚了告訴我。」
「不用考慮,我是主人買來的奴隸,這條命是主人的,主人去哪兒我就去哪兒,哪怕是刀山火海,我都要跟著去。」男娃沒有停頓一秒,抬頭大聲道。
「都說了,我們是把你當弟弟的,弟弟是什麼你懂的,是家人,不是奴隸。」童溪道。
「主人那麼高貴,我不配做主人的弟弟。」男娃一臉羞愧道。
「我說配就配,好了,去收拾東西吧。」童溪揮揮手道。
男娃一溜煙跑回家,他的家其實也就是個破舊的木棚子,比帳篷的保暖性稍稍好一丁點兒,下大雨的時候還會漏水。
家裡其實沒啥可收拾的,男娃翻出一個破舊的金屬匣子,裡面裝著他的一些小玩具,都是爺爺拾荒撿回來的。
有斷了胳膊的小機器人,壞了電機的模型飛行器,還有一些爺爺口中所說的傳家寶,但其實都是些破爛,扔出去估計都沒有人撿。
但是本·蘭登捨不得把這個金屬匣子留下,這裡面的東西每一樣都能令他想起爺爺,所以他就把它放進了舊空間鈕里。
他全部的衣服也只有兩套,都破了,但他自己給縫好了,爺爺眼睛早早花了,所以打從他五歲起,家裡的針線活兒都是他來做了。
除了一套衣服,還有兩個破舊的恆溫睡袋,大的那個是爺爺的,小的是他的,他統統都塞進了空間鈕。
家裡的鍋碗瓢盆他都沒有帶,它們實在太破爛了,主人那邊用的都是上好的玻璃製品,上面印著漂亮的圖案。
只花了一刻鐘,他就收拾好東西,重新回到了主人身邊。
他的腳步輕快,對於這個他生活了整整六年的地方,沒有半點的不舍,因為他知道,沒有了爺爺,他對於這裡的人來說,就是個討厭的小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