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鴉在橋村的上空盤旋,它們是神的使者,當戰士的勇士在烈火中化作灰燼,它們的靈魂必將在神使的凝視下前往瓦爾哈拉。ღ(¯`◕‿◕´¯) ♫ ♪ ♫ ❻9s𝓱ù𝐱.ℂσⓂ ♫ ♪ ♫ (¯`◕‿◕´¯)ღ
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一些勇士死了,活下來的人並沒有悲傷失落。
因為,還有一場大戰等著大家。
其實這些烏鴉是瞄著到處倒斃的牛羊屍體,它們聞著血腥而來,來阿里克剛剛離開之際就聚集而來啄食牛羊。
阿里克決意帶著兄弟們撤離,把探到消息告知大軍。戰鬥中他們消耗大量體力,現在這些人就在橋村休息,意欲修整好了明日繼續走。
那些落荒而逃的哥特蘭戰士向著維斯比瘋狂逃去,不久就逃回了港灣。
前去打探消息的人們居然戰敗了?!糟糕的消息隨著敗兵逃跑的背影快速蔓延。
中午之際,疲憊不堪口渴難耐的人們回到了哥特蘭的議事庭。
有多達二十名身份高貴的人聚集在議事庭,他們是維斯比的全部大家族的家長,以及全部的逃難而來村子的首領。
失敗的事實挑戰著所有人的神經,即便是因富貴而圓潤的臉,現在有滿是愁容的皺紋。哦,這些人昨日就戰鬥、跳反或是逃跑吵得面紅耳赤的人們,現在清一色的驚恐。
失敗的人們坐在庭前的土地上,無精打采等著尊貴者聚集。
布利斯諾斯家族,也許它是整個維斯比,或是整個哥特蘭島最富有的商業家族。
家族首領哈肯希望自己能成就一代豪傑,能夠實質上的獨霸整個維斯比和整個島嶼,以成為大海上的強權勢力。現實是,他並沒有這方面的能力。他的家族一直豢養著一批私兵,他的兒子們也精明強幹,家族積累了很多財富可以招募到很多勇士。
布利斯諾斯家族還不具備壓倒性的實力,哈肯與之生意上的傳統盟友,在議事庭里有著很強的話語權,長久以來就到此為止了。
他們,就是主戰派的代表!也恰是這一伙人,當年為了更大利益,鼓動大家舉島投靠丹麥人。
顯然之前逃亡者的消息完全正確,羅斯人已經打到家門口了!
突然有衣著華貴的男人站出來,他扶著腿壓制著恐懼的顫抖:「羅斯人是如此兇猛,他們就在土丘的東邊!我們現在就走,想活命就得走!」
話音剛落,聚集到議事庭的民眾,乃至在場的高貴者,一雙雙鄙夷的眼睛凝視而來。
哈肯年紀是大了,他紮成辮子的白鬍子都在顫抖。
這就是「白胡」哈肯,他年輕之際被稱為「金鬍子」哈肯,而今青春不再。他這一生註定沒有成為勇士,卻成了非常富裕的毛皮商人。
如果羅斯人只是在北邊的海上和漁民打鬥,布利斯諾斯家族並無損失,如今羅斯人已經打進島中方牛羊的草場,這就是動了所有皮毛商人與整個島嶼農牧民的利益!他們,已經不能再坐看漁民蒙受損失無動於衷了。👑💙 ➅➈Ŝђ𝓤𝐱.ⓒ𝐎𝓜 💣🐻
「斯多克家族的斯維拉,你的腦子裡全是羊油嗎?還是你已經懦弱的成了一隻肥羊?」哈肯瞟著白眼不屑道。
「你!你譏諷我。」斯維拉伸手直指叫罵,「現在丹麥人和北方的傢伙們,他們在南邊打起來了。我們只有一萬人,就要單獨和羅斯人戰鬥?我們能贏嗎?!」
「你……果然是溫順的羊。」說罷,哈肯當眾哈哈笑起來。
他開始審問撤回來的人,錯愕的發現自己麾下的精銳是從拉文不在場?一種不好的想法鬧到他腦子嗡嗡叫。
急忙有人哀嚎:「拉文死了,他的頭被羅斯人割下來。上百個兄弟死了,太慘了!」
「什麼?」
大吃一驚的哈肯急忙走下石頭台階,蹲下掐著報信者的脖子:「說!誰殺了他?他是一個勇士!」
「是……是那個傢伙。阿里克!羅斯的阿里克!」
「嗯?居然……」哈肯鬆開手,在場的高貴者也都警覺起來。
就在三年前,阿里克第一次在哥特蘭人施展了他的恐怖。他故意告訴逃亡的敵人自己的名字,之後的年月他帶兵在海上專挑哥特蘭漁船劫掠,又故意放跑個別俘虜,帶個哥特蘭人「羅斯的阿里克」的消息。
哥特蘭人對羅斯人知道並不多,主要還是幾十年前的那一堆老黃曆——斯韋阿蘭的競爭失敗者被迫前往北方苦寒之地。
當然,現在的島民報償了正整數三年的不停劫掠,羅斯的阿里克成了恐怖的代名詞,就仿佛那個人就是羅斯人的首領。
哈肯佩服阿里克是一個勇士,可惜那是一個威脅到自己家族的敵人,那人不死,全島不安生。
現在主和派已經徹底閉嘴了,許多昨夜還在爭吵的人,現在紛紛站在哈肯周邊。
但是,人群中多了一批名為「逃跑派」的懦夫。
富貴的斯多克家族的維斯拉就是這有的逃跑者,他本人倒是對懦夫行為不在意,也確實有人原因跟隨他。
知道了羅斯人派來了一名屠夫,這更堅定了斯維拉逃跑的意志:「你們想要戰鬥,你們就戰鬥吧!我要帶著我的家人撤離。我會前往丹麥,離開這個倒霉的島。」
「你說什麼?倒霉的島?」哈肯怒目圓睜。
「怎麼?這些年我們經歷的還少嗎?」
「這裡分明是一片福地,我們都很富有。」哈肯辯駁。
「可是,我們很快就要完蛋了。兄弟,聽我的,現在撤離還來得及。」
斯維拉已經不想再廢話,他去意已決。他非常斷定一件事,雖說現在消息還不確鑿,羅斯人必然是大舉入侵。哥特蘭人從來是一盤散沙,最近的年月布利斯諾斯家族在快速壯大,羅斯人的襲擾也突然頻繁,一向主動的哥特蘭人現在居然成了被動方。🍓☯ 69Ŝнⓤ𝔁.ⓒᗝ𝐦 🍧🐊
羅斯人這次敢於進犯島嶼內陸,他們必然是有備而來。
他已經轉身在走,被哈肯的侍衛攔住。
「怎麼?不讓我走?逼我作戰?」
「不。你可以走!但是你的私兵全部交出來。」哈肯惡狠狠道。
「為什麼?那是我的人。」
「你?你覺得現在不把人交出來,能活著離開Thing?聽著,哥特蘭的懦夫會被大家斬殺。沒有人會同情懦夫。」
斯維拉凝視著所有的高貴者,他赫然看到被哈肯這番嚇唬,有意逃跑的人也紛紛表示留下來戰鬥。大家似乎團結在了哈肯的周圍?不!大家只是抱團取暖。
微妙的氣氛感染者哈肯本身,不只是那根線搭上了,哈肯突然大聲吼道:「維斯比危在旦夕,各個家族的財富都在這裡,羅斯人出動了所有的人,要奪走我們的財富。我們只能和他們拼命,現在我希望你們都承認我是首領,就讓我帶著大家,聚集所有人的力量,把羅斯人打敗。」
「嗯?」斯維拉大吃一驚,帶著怒氣質問:「到頭來,你要學著丹麥人稱王?!」
「為什麼不呢?」哈肯緩緩笑出聲,又拔出自己的劍,「我要去南邊的祭壇,我要血祭奧丁,讓神賜予我們勝利,讓神賜予我哥特蘭之王。」
「就你?你也配稱王?」斯維拉沒有再走,他轉過身筆直站在哈肯面前鄙夷道:「我可以是懦夫,而你,妄自尊大。你只是比大家稍稍有錢,你憑什麼……」
「就憑這個!」斯維拉話才是說一半,一把鋒利的匕首即鑿穿了他的下巴。
是哈肯,他的左手剛剛的瞬間拔出切肉的小刀,給予斯維拉致命一擊,此舉驚到所有人。
血濺了哈肯一身,斯維拉睜著眼睛死在土地上,鮮血仍從傷口處不停湧出……
哈肯仍不罷休,他躬下身子啐了口唾沫:「逃跑的懦夫就是這個下場。」
本來主張戰鬥的人就是多數,畢竟島民以漁民為主,三年來羅斯人的瘋狂劫掠,島民不但死了很多男人,現在普通人的生活都變得拮据。萬惡之源就是羅斯人!他們不死,大家早晚都得餓死。
哈肯舉著緊握長劍的右手,將沾血的匕首扔掉,「兄弟們,現在我就是哥特蘭王!我今天就去祭壇,我要給神獻上十名奴隸,我會用自己的血祈求奧丁賜予勝利。羅斯人的確可怕,但是我們集合所有人的力量,就能戰勝他們!」
恐懼中的人們需要一個政治強人站出來為他們帶來光明前景。
哈肯是這樣的人嗎?也許是的,至少此人的果決讓人信任。
維斯比就是圍繞著石船祭壇擴建成的大型定居點。
如今,最初的祭壇之地已經建成了巨大長屋,每一扇木門都有著精美的雕刻,裡面的立柱亦是被羊皮包裹,並有墨綠的松枝、晶瑩的琥珀點綴。長屋裡一直瀰漫著薰香,一群以燒紅的匕首破壞掉全部的毛囊讓頭髮不再長的祭司們,他們禿頭而穿著素袍,就以純粹的白色代表絕對虔誠,崇拜著他們的神。
失敗的消息很快被哈肯稱王這件事取代。
所有人內心裡需要一個英雄帶領大家度過這場災難,人人都知道遙遠的丹麥人不能立刻解除燃眉之急,現在他們必須依靠自己。
富貴者與貧賤者清一色的支持哈肯,哪怕是質疑者,為了避免落得斯維拉的下場,他們反而叫嚷「戰爭」是最歡的。
浩浩蕩蕩的人均把石船祭壇長屋圍著了個水泄不通!
布利斯諾斯家族的十名奴隸在驚恐中被祭司用鍍著金紋的大斧頭斬殺。
長屋裡,一尊粗略鑄造成蒼老面孔的青銅塑像,就是哥特蘭人心目里奧丁的形象,神像的眼睛目睹著祭品的死。
哥特蘭島的人文環境有一點奇妙,祭壇里豎立的只有奧丁的塑像,商人家族裡還都擺著象徵財富的弗雷塑像。
如今生死存亡之際,商人們紛紛化作戰士。
哈肯閉著眼,以刀子割傷自己的手,將血灑在純金的盤子裡。
被砍掉頭顱的奴隸被倒著吊起來,而奴隸的血將室內的石船祭壇徹底染紅。
富貴商人與村子的首領齊刷刷跪在長屋內,他們是整個血腥祭祀的參與者、見證人。
同樣,一名瞎了一隻眼的哥特蘭島的頭戴鹿角盔(鹿角比羅斯祭司的要小,但有純金的箍邊)的男性大祭司,他一陣詭異的抽搐後,鄭重宣告兩件事:
只要哥特蘭的男人女人團結起來,就能徹底擊敗羅斯人。偉大的奧丁宣布布利諾斯家族的哈肯成為哥特蘭島的大王,並帶領人們擊敗敵人。
沒有人對這樣的安排有異議,因為時間有限,根本不許他們有任何的異議!
稱王的哈肯沒有任何的快意,他成了夢寐以求的大王,但他也是非常清醒的。
各家族之所以支持,完全是需要他履行王的責任,帶著大家打敗敵人。同樣的,為了未來的戰鬥,王所在的家族也必須大肆撒錢,已讓島民敢於拼命。
這一夜,斯多克家族被維斯比本地人洗劫!
因為大王說了,背叛島上的兄弟們的懦夫沒有權力活著。
斯多克的斯維拉被殺,他的兒子們也紛紛慘死,他的女眷雖有反抗,還是全部成了可以隨意處置的奴隸。不過,這個家族本身豢養的私兵和舊有的奴隸,搖身一變成了國王哈肯的手下。
斯多克家族的財富被一搶而空,加入劫掠的不僅僅是維斯比人,還有逃難而來的村民壯漢,更有純粹旅居島上的丹麥人。
有一些沉默的丹麥人目睹了這些天的大事,他們是丹麥盟主,或者說是丹麥大王「獅子」哈夫根的手下。他們隱藏自己的身份,默默監督著這些哥特蘭人,所謂一旦這群傢伙背盟,消息很快就會傳到哈夫根耳朵里,接著便是丹麥軍隊登陸討伐。
這一點稱王的哈肯豈能不知道,他一下子拿出十個奴隸血祭,一方面就是給丹麥的「沉默的監視著」看的,至於和羅斯人決戰,主要方面當然是為了哥特蘭人,另一方面,這也是另一種形式的投名狀。
既然尊貴的祭祀說了哥特蘭人會取得大勝,那麼打敗了羅斯人,哥特蘭人在丹麥勢力中的位置,也該顯著上升吧。
布利斯諾斯家族在家族張哈肯的主持下決議進行一場不成功就毀滅的豪賭。
他的五個年齡不一的兒子,都必須立刻暫停商人的身份,披上鎖子甲成為一名戰士,無論他們是否樂意。
他當然不會妄想著自己的崽子能成為戰場上的勇士,那是絕不可能的事。不過,他們可以作為指揮者,帶著傭兵、奴隸和武裝農夫去打仗,從而被動獲得榮譽。
他謊稱兒子們絕不會遇到任何危險,因為打仗的主力又不是其個人。
入夜了,哈肯散發了多達一百磅銀子,以王的名義資助打仗的農夫、牧民和漁民。加之人們洗劫了斯多克家族,許多人當晚就變得富有。
布利斯諾斯家族華麗的長屋裡,哈肯的五個兒子都勇敢起來。
長子西格法斯特因為父親自立為王的事,一瞬間也萌生了更大的野心。他年紀最大,本來就是要繼承家族的主要產業的,如今也自然會繼承父親的王位。
然而兄弟們都是虎視眈眈的。
西格法斯特不想砍殺自己的親兄弟以消除後患,那就主要用實力來壓制住弟弟們的野心。
家族內部的會議上,西格法斯特大膽發言:「父親,我要繼續帶人去看看情況,我們要和羅斯人決戰,至少得先找到他們。」
哈肯大悅:「好啊!二百人顯然是不夠的,那些橋村的村民也是笨蛋。我給你五百人,帶著這些精銳去探路。」
「好的!」
哈肯伸手使勁拍拍長子的肩膀,又解下自己鑲著琥珀的長劍,將之交到長子手上,此意義不言自明。
西格法斯特雙手捧著劍,猶如捧著絕對的權力。
他繃著嘴發誓:「我會尋找到羅斯人,會主動襲擊他們,會好好報復他們。」
「不行!」哈肯搖搖頭:「我要你學聰明些。五百個勇士在場,羅斯人不會貿然進攻。你!我要你儘量找到那個羅斯的阿里克,告訴他哥特蘭人要與羅斯人為全部的恩怨決戰。告訴我哥特蘭人已經準備好了,如果羅斯人不來,就是十足的惡棍懦夫,是被神唾棄的糞土。」
「是。我……我會的。」西格法斯特點點頭,不過一個瞬間,哈肯看到了兒子眼神的閃爍,似乎這小子仍有自己的小算盤?
哈肯想不了那麼多,他當務之急就是整頓兵力,讓農夫們成為戰士,包括年輕的女人,也必須拿起武器成為女戰士。
至於西格法斯特,五百人名披著皮甲(部分鎖子甲)的戰士要跟隨他,明日再去土丘那邊武力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