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背叛的理由

  第47章 背叛的理由

  今夜的領地依舊是一個不眠夜。🐲💞 ➅❾ѕᕼ𝓊Ж.Ⓒ𝓞Ⓜ 🐙ඏ

  四處可見的火堆,噼里啪啦地響著。

  大木屋門前,一位青年,此刻滿身鮮血地趴在地上,儼然已經是一幅奄奄一息的模樣。

  林原踩著那人的手,蹲下身伸手強迫他抬頭道:

  「付強啊付強,你睜開眼看看,這些死去的人,可都是你往日稱兄道弟的人,你晚上夢見他們,真的能睡得著嗎?」

  青年嘴角都是血漬,此刻聽到問話卻是一聲不吭。

  這副倔強模樣,把林原氣樂了,腳下用力,將他的手踩碎了。

  「啊!!」

  「喲,你叫啥啊?你不是不痛,不是嘴硬嗎?嗯?」

  話音落下後,林原鬆開了手,朝旁邊的人吩咐道:「把他的手指,腳趾一根根給我砍下來。」

  「不,不要,我說,我說!」

  「三爺,看在我坦白的份上,讓我死個痛快吧。」

  林原輕抬下顎,「那得看你說的話了。」

  「我就是記恨公子,我跟了他那麼多年,為他出生入死,不過是想娶一個流犯罷了,他居然都不同意!

  不過是個比奴隸還下賤的流犯罷了,我願意娶她,她都該感恩戴德。

  作為公子的下屬,我就是納了她當個妾又如何!」

  「呵,比奴隸還要低賤的流犯?你就不是流犯了嗎?」

  林原冷笑著蹲下身,「當初你才九歲被流放到此地,是老大救了你。

  若是他沒救你的話,你如今還能不能活著還不一定呢,你是不是忘了,自己就是個下賤的流犯?」

  青年的脖子上,刻著一個淫字,說明他被流放的原因,與欺辱女子有關。

  不過他是被連帶的那個,當初老大早就查過他的身世了。

  母親只是一個可憐人,父親因偷走了小姑娘,並欺辱致死而被判死刑,家眷流放。

  他的娘在流放路上,為了護住他,被迫淪為衙役,最終因衙役們沒有分寸而被折磨死了。

  整個家,只剩他一人,當年才九歲。

  老大當時就在那個流放隊伍中,被他娘給感動,又憐憫他小小年紀的這番遭遇。

  再想到自己,覺得大家都是苦命人,所以出了銀子讓押送衙役不再為難他。

  一路上的水糧,更是挪一份給他。

  等到了日暮洲,付強為報恩,堅持要跟在老大身邊做牛做馬。

  于是之後的路上,老大送他去學武,讓人教他認字,給他吃,給他穿,從不吝嗇。

  說實話,就連林原都為他這個理由震驚,不過是沒有幫他把姑娘強娶回來,竟然就開始記恨上他們了!

  他們又不是土匪,又不是鄉紳惡霸,怎麼可能會逼迫人家嫁給他?

  別說他了,就是自己看上了哪個姑娘,老大都不可能支持自己強搶的好吧!

  「果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你的血來自於骯髒之人,所以你也骯髒。

  來人,把他剁碎了扔山里去餵野獸,從腳開始剁。」

  「不!三爺,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求求你,給我個痛快!」

  「呵,給你痛快?那誰來給死了家人的家眷痛快?拖走。」

  很快付強就被拖下去了,遠遠的還能聽到他的咒罵聲。

  「你們這群被流放的公子哥,一定會有報應的!

  說什麼她不願意,不就是覺得我付強只是一條狗,不配你們壞了名聲嗎?

  哈哈!!

  他們還會再來的,黃泉路上,我等著你們猶如喪家之犬一般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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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唔——」

  後面的咒罵聲,變成了掙扎的嗚咽,大概是被人堵住了嘴吧。

  四周圍觀的人,此刻都對他恨得牙痒痒的。

  誰能不恨呢?就因為這種理由,害的領地內死了這麼多人,太自私,太惡毒了!

  小良更是攥緊了拳頭,站在火堆,咬牙切齒地看著付強被拖走的方向。

  有一件事,他都沒跟公子他們說。

  因為姐姐的哀求。

  那就是付強曾趁他不在家,去過家中糾纏姐姐,若非當時有嬸子去家裡,姐姐怕是難逃一劫。

  後來為了姐姐的名聲著想,也為了不想麻煩對他們姐弟有大恩的公子,這件事被他們咽進了肚子裡。

  沒想到,這付強竟然能夠做到如此無恥的地步。

  早知道當初就把這件事告訴公子了,可是他也擔心公子他們會不信。

  畢竟付強是他們的人,而他和姐姐,不過是領地內的兩個流犯罷了。

  這場大戲,秦嘉也看見了,若不是這人最後確實生不如死,她都要手癢了。

  女子在古代的地位本就低,女流犯在別人眼裡,估計連女支都不如。

  畢竟沒人權,可以隨便拖走,都不用給銀子。

  儘管領地內被規矩壓著,她依舊有注意到,平時在12歲以上的姑娘,都不會出門的。

  就像小良的姐姐,即便是現在這種情況,也依舊躲在家裡。

  好氣哦,還只能幹生氣。

  流犯也不全是罪人,有很多都是被族人,家人連累的。

  還有被冤枉的。

  像小良的脖子上,寫的就是弒父母的弒,聽說是他爹殺死他的繼奶奶,所以被判他們一家流放。

  他爹是他爺爺的二子,前面還有一個長子,也就是小良的大伯,已經被繼母害死了。

  後來他娘也被繼奶奶害死了,死時肚子裡還有五個月的身孕。

  裡面的胎兒都已經成型了,還被繼奶奶他們刨開看了是男孩後,才打發一卷草蓆埋了。

  他娘是淹死的,被人推下河淹死的,但是沒有證據,也沒有人證。

  他這個親兒子年幼,且是親子,所以證詞不能被採納,無法證明。

  再加上古代沒有侮辱屍體罪,繼奶奶還義正言辭地說,刨肚子,只是想看看孩子有沒有救。

  所以小良的娘,死的無聲無息,死的微不足道。

  沒有人為此而付出代價。

  之後他的繼奶奶還準備把小良的姐姐,賣給40歲的老頭當媳婦,比他爹的年齡都大。

  所以他爹那個老實人終於爆發了,在一天夜裡砍死了後娘。

  殺了後娘之後,想著這些年親爹的縱容,斥責,以及偏心,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爹也殺了。

  最後被判斬首,兒女流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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