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期吃完了杯中的冰激凌,又請店員給她打包了一個冰激凌帶走,與師慕白揮手告辭,攔了輛計程車直奔京醫大。
當然,這個外帶的冰激凌是要給喬旭的,所以她堅持自己付了錢。
上輩子想了好久的東西,在她能盡情享受的時候,她買不起;等她買得起的時候,卻已無福消受。
這輩子,她願意寵自己一下,當然也不會忘了順便寵喬旭一下,讓那孩子也品嘗下「比利時經典巧克力」和「當季陽光堅果」的高級品質。
今生她有能力為他做到的,她都將盡力為他尋來,只希望他不會像她前世那樣有沉重的「不配得感」。
還記得哈根達斯的那句GG語嗎?「愛她,就帶她去哈根達斯。」
要是她奶何榮秀還在,肯定會對著她破口大罵:這敗家玩意兒,花二十五塊錢就買個零嘴!發發狠,還不夠她兩口吃的呢。都是她爸媽那對不成器的東西給慣的。
事實上,她爸媽才不會慣她呢。
若是被楊槐花看見她買這麼又貴又不實惠的東西,一頓臭罵是逃不掉的。
楊槐花說:有那個錢,買二斤豬肉煮一煮,蘸著醬油吃了,它不香嗎?
林子期坐在計程車上,任思緒翻飛,回想著前世的種種,又猜想著今生每個人對她這番作為可能會給出的反應,忽而嘴角微揚,忽而無聲嘆息。
一個冰激凌而已,竟又勾出她這許多思緒來。她這前世帶來的、精神內耗的毛病,怕是永遠也逃不開、改不掉了!
林子期給喬旭打通知電話,她已經快到京醫大門口了。
等喬旭從實驗室匆忙趕到校門口,老遠就看見那個立在門口的窈窕身姿。白衣黑褲,風儀玉立,讓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郭沫若的散文:
「白鷺是一首精巧的詩。
色素的配合,身段的大小,一切都很適宜。」
她今天還戴了頂米白色的帽子,寬大的帽檐幾乎遮住了她的大半張臉,只露出一節小巧白皙的下巴。
聽見他喊她的名字,她昂起頭來,透過帽檐下方望向他,露出緊緻嬌嫩的肌膚,玉脂瓊鼻、眉目如畫,鼻尖和上唇之間布滿星星點點的汗珠。
「千里送鵝毛,禮輕情意重。打車送冰激凌,就問你感動不感動?」
見他跑近,她揚起手中的袋子,沖他展顏一笑,笑靨如花,露出一口如珠玉般的小白牙。
喬旭伸手給她擦汗,戲謔一笑:「我不敢動。你個傻丫頭,這大熱天的,就為了給我送口冰激凌你還特意跑一趟,看把你給熱的。我這心裡呀,都心疼壞了。」
林子期聞言更加得意了,心道:「我小日子就是機靈,教他的那些話,他都記住了。這次沒再說『我又不愛吃』這類『注孤生』的話,孺子可教也!不枉費我一番苦口婆心,吾心甚慰。」
所以,她也回望他,笑道:「那是。除了你,別人可沒有這待遇。打車還花了我十多塊錢呢。你給報銷不?」
「抱抱抱,我現在就抱。」喬旭說著,居然一把攬過她的脖子,將她往懷裡帶了帶。
林子期登時像被火燙了似的往外推他,罵道:「你彪啊!這大熱天的,一身汗,離我遠點兒。」
喬旭嘻嘻笑著,並未堅持,一手提溜著冰激凌袋子,一手拉著她,進了校園。
倆人在食堂里尋了處電風扇底下的座位,坐下來扒開了冰激凌盒子。
冰激凌已經有些軟化了,但這並不影響它的口感。
喬旭把盒子往林子期面前一推,說:「你先吃。」
林子期笑著搖頭:「我吃過了,一整個呢。你吃吧。」
喬旭不肯,堅持道:「一人一半,你也涼快涼快。」
林子期不好意思地咽了咽口水,她還真想嘗嘗。這個是巧克力口味的,她吃的那個是香草口味的。
現在的哈根達斯還沒有太多口味可選,不像後世還有草莓味、芒果味、焦糖果仁口味、綠茶味等。
但勺子只有一個,她略一遲疑,還是堅決地搖了搖頭,說:「吃多了容易跑肚,我還是不吃了。」
喬旭見她不肯動手,自己拿起勺子來,挖了一大勺,遞到她嘴邊,道:「啊!」
林子期就很沒出息地張開了嘴,把那口巧克力味的冰激凌含進了嘴裡。
巧克力味的口感較香草味的稍稍偏苦一些,但香濃的巧克力口感更加絲滑細膩,食之讓人唇齒留香、回味無窮。
一天吃到了兩個口味的哈根達斯,林子期頓時覺得生活無限美好了。
喬旭見她吃了,這才滿意地笑了起來,挖了一口塞進自己嘴裡。
林子期很想提醒他,去水池那邊把勺子洗一洗再吃吧,都沾上她的口水了。但是來不及了,喬旭已經把勺子含進了嘴裡。
算了,反正從小到大,他倆互相吃彼此的口水還少嗎?
吃完了冰激凌,倆人又一起吃了晚飯。不管多熱的天,都不影響林子期的食慾,她又有些吃撐了。
沒辦法,傳說起源於秦始皇時期的涼皮,實在是太誘人了。
一大塊涼皮切成大片長條、一小塊烤麩切塊,再加上一撮碧綠的黃瓜絲、一勺花生米,一勺麻醬、三兩段紅色小米辣、一勺辣椒紅油,再調入適量的鹽、醋、醬油等攪拌均勻,倒入大海碗中,滿滿當當馬上要潽出來的感覺。
林子期尤其喜歡那個酸味,求著食堂阿姨給多放兩勺香醋,惹得老阿姨都覺得牙酸,笑著打趣喬旭:「你這女朋友,咋這麼愛吃醋哩?一會兒牙酸倒了,可不賴我。」
「不敢賴,不敢賴。」林子期兩眼放光地盯著阿姨手中的勺子,盯著她來回放了三勺香醋,這才心滿意足地接過了飯碗。
喬旭似乎跟阿姨很熟,刷了卡,笑著跟食堂阿姨道別,還順嘴接話道:「嗯,她就是個醋罈子。」
「醋罈子」林子期一個人幹掉了一海碗酸不拉幾的拌涼皮,然後拖著喬旭逛起了京醫大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