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攘外必先安內

  王子興奮的亂扭,讓高傲的獅鷲非常不滿,一直蠢蠢欲動,想把王子摔下去。

  「拜託你了,老夥計。」麥肯錫給獅鷲順毛,他傳遞著自己無論如何的懇求,獅鷲扭頭衝著王子怪叫一聲,然後昂首顧盼,一副不一般見識的樣子,沖麥肯錫蒲扇兩下表達不滿,勉強答應了下來。

  「喔吼~~~」王子開心的叫聲伴隨獅鷲的起飛,顯示在所有人眼中。

  麥肯錫拍了拍早已沾滿灰塵的衣服,大喝道:

  「來呀,格里芬伯爵在此!」

  ……

  「還聯繫不上嗎?」林德算了算時間,已經過了24小時,正在和艾爾莎討論,與此同時,珍突然敲門匯報:「閣下,領地上有人在搗亂,尤其是港口,應該還是那位。」

  普通超凡者還真不一定知道發生了什麼,可能還在按照原本的計劃進行,但林德卻沒有心情細細應對了:「我會通知萬佳族,你去通知警備長,這次抓到的人,不要送去勞改了,全都吊死在港口風乾。」

  因為領地缺乏勞力,尤其下礦這種非常危險的工作,一般都是罪犯去做,雖然生苦不一定就比死罪好,但對比帝國公開處刑的風氣,難免讓人誤會為心軟。

  有的人,就是畏威不畏德。

  【嚴厲打擊犯罪份子】,俗稱嚴打的任務,很快讓玩家行動起來,也讓間諜哈迪,再一次見識到玩家的可怕以及這裡的森嚴,總有些順藤摸瓜找到的超凡者,能力不錯提早意識到跑掉了,按理說換個打扮不難改頭換面。

  但在小格里芬領地很難,住店、買房都要登記身份,原本還不一定有萬佳族管這些事,但看到獎勵的玩家迅速認真起來,換成哈迪看來,就是萬佳族終於不再披著傻乎乎的皮了。

  最早以為自己裝扮天衣無縫、說謊也無懈可擊的超凡者,他們還一副我就是普通人的要住店,其實逃跑那一刻變得紅名早就出賣了他們。

  哈迪無法理解,但事實讓他明白,萬佳族說這個人有問題,那這個人絕對有問題!

  這都不是擦肩而過意識到不對勁的敏銳,而是目光筆直的衝著街上的路人走過去:「請你喝茶。」

  萬佳族的茶不是那麼好喝的。

  不止是哈迪,大部分超凡者都猜測萬佳族應該有什麼特別的追蹤手段,不是打扮、面孔、氣味等——廢話,那麼大的紅名,如此奪目鮮艷的顏色,想看不見都有難度好不好。

  正面隱藏很難,那麼側面隱蔽呢,首先,除了老城區,大部分地方建設的路都十分寬闊,不存在找個黑暗的小角落待著的可能,最邪門的是,這街上居然沒有流浪漢!

  怎麼可能!

  一個城市沒有黑幫,沒有成組織的犯罪者讓他們勾結隱蔽就夠難受了,流浪漢都當不了?!

  實際上,這個年代的流浪漢,大部分和小偷小摸是掛鉤的,原因也很簡單,大家都吃不飽的地方,怎麼可能有閒情逸緻去餵不知底細的流浪漢,他們能存活基本靠坑蒙拐騙偷,指望乞討生活實在沒那個條件。

  一個貧民窟的孩子,生活軌跡一般都是如此:從小跟著流浪漢學習乞討、小偷小摸,然後長大點依靠天賦能力被當地組織吸收,成為小偷或者黑幫,他們的人生幾乎沒有任何可以改變的契機。

  只不過現在,孩子全都得上學,每日一頓免費午飯,也足夠很多窮人頂一天了,並且各個工作一直招人,只要肯賣力,總能有工作。

  孤兒和孤寡老人林德全負擔問題也不大,因為人均壽命,老人稀少的可憐,孤兒多一點,但早當家,稍微學習就可以做工,沒錯,他的領地從現代角度看,一直在使用童工。

  最大的問題反倒是不思進取的懶漢……但這可是封建社會,以藐視領主這個萬能莫須有罪,被拉去勞改三個月,基本就能讓大部分人明白,普通打工是多麼幸福,至少給錢還不挨打。

  總之,礙於生活的艱苦,大部分弱勢群體等不到林德出現,早就自生自滅了,能活下來的各有一手,生命力其實比普通人頑強得多,反倒因為有改變的契機格外賣力,生怕林德突然腦子好使了,正常的不再管他們。

  其實領民嘴裡說得都可好聽了,慈悲、善良、高尚的林德領主,固然有真心讚美的,但也有一類人小民思維,私下免不了覺得他人傻錢多,必須得誇得更賣力,千萬別讓領主意識到他在撒幣。

  領主萬歲!最棒棒了!

  所以,來搗亂的超凡者就渾身難受啊,這是一個陰暗面在另一層的城市,整體氣氛積極的不行,繁榮建設更是讓所有挑撥離間都無疾而終,只能走最直接的暴力破壞。

  甚至因為玩家的存在,原住民都有久經薰陶的大心臟,多大點事,有萬佳族特別嗎?沒有就閉嘴,那都不是事。

  俗話說,只要自己人搞得新聞夠大,外人就搞不了新聞。

  城市是待不下去了,只能往城外偏僻的地方跑……萬佳族為什麼哪都能出現?!

  雖然這裡沒有「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俗語,但能從玩家層層搜查中跑出來的人,大多智商不錯,他們往深了想,我去最陰暗、最危險、看起來普通人最不會去的地方,總不會有人跟過來了吧,就為了抓個人一頭陷入魔化生物或者魔獸領地多得不償失啊。

  很多時候,逃跑的關鍵不在於技術,而是比賤命,反正逃跑者被抓到也是個死,只要讓追捕的人認為犧牲太多不值得就夠了。

  但是吧,玩家的命,字面意思上的生命,其實比任何人都便宜。

  其次,領地上最危險的地方,反倒是戰鬥狂魔玩家最密集的地方。

  對於紅名,某種意義上更危險。

  「咦,突然跑來一個野生的紅名誒!」

  不刷怪的遊戲突然刷出人形怪,開心的透心涼,開心的是玩家,透心涼的是人形怪。

  玩家們抓到人後,就該原住民出馬了,這次特別的是要全都吊死在港口風乾。

  「哇好怕怕。」

  「那你還看?」

  「我這是帶著評判的眼光在看。」

  「好奇,為什麼這次這麼嚴格?」

  「可能是因為襲擊了學校?」

  「那倒也是啊,襲擊學校的是該死。」

  還有善良的玩家擔心:「會不會嚇到原住民?」

  想多了,吊死人那天,人山人海,鑼鼓喧天、好吧這個沒有,總之,比出航那天人還多,這可是帝國傳統保留節目,多少平民一輩子最大的娛樂,就是看個死刑。

  因此玩家所想的嚇人,嚇得是不知道這個情況的自己。

  「媽耶,他們好狂熱,怎麼和過節樣的!」

  「呃,大概是樸素的惡有惡報的喜悅?」

  「好不人道,賣瓜子的等一下,給我來兩份。」

  「愚昧,太愚昧了,麻木,哎麻木……前面別坐肩頭啊,後面全擋住了!」

  總之,原住民按照習慣,賣零食賣臭雞蛋的過了個趕集,玩家看得眼花繚亂,熱鬧之餘突然就更懂時代特色了。

  {我覺得,咱們還是太善良。}

  {俺附議。}

  {說起來都怪老林,我原本還覺得他好像偶爾冒黑水,這麼一比,他簡直是清流啊!}

  {這不挺好的,要是天天這麼黑暗,我可受不了,有個正常的大本營,去外面再體驗特殊背景我更能接受。}

  {有點困難,一階還是浪不起來。}

  {對了,猛虎大佬好像已經二階了!}

  猛虎細嗅薔薇是公認最能打的玩家,這不是什麼錯覺或者誤會,而是實實在在PK出來的名氣,倒不是沒輸過,而是大部分人多次PK都是輸於他的,厲害點的萌嘟嘟也不過四六開,四贏六輸給猛虎,就這還是之前他沒進階,萌嘟嘟又突飛猛進後的比例。

  哪怕猛虎本人當面不善言辭,那也足夠新玩家腦補成「大佬的風範」,大佬就該沉默寡言!

  像被打的豆豆那種,明明滾起來閃避率奇高,鬼點子也一個接一個,說話又好聽有趣,但反而好像沒有大佬的逼格。

  至於猛虎細嗅薔薇,他所有人生天賦加點大概都在戰鬥上了,屬於天生的戰士,認真戰鬥時腦子裡非常純粹,又因為專注帶來的冷靜,是檔、是避、是挨一下反打,全都是計算怎麼划算,這一下不划算也會毫不猶豫的跑路再等機會。因此他的打法並不兇猛,也很少有天馬行空的思路,但很穩,該他贏的很少失誤。

  這樣的風格,觀看並不算受歡迎,因為對於玩家不夠刺激,但合作的話,是一個非常好的隊友人選。

  再加上當面他幾乎不會說重話,算是首測玩家中最受歡迎的大佬。

  {猛虎細嗅薔薇:我說什麼來著,身為龍傲天,就是得小弟遍地。}

  {木林森:嗯你開心就好。}

  {腦肌強壯:……我覺得他們倒沒認為自己是小弟。}

  {被打的豆豆:可以的呀,虎子厲害了,有沒有妹子求組啊?}

  {猛虎細嗅薔薇:有啊,妄想什麼都不干就讓我打分經驗,太不要臉了,幸好被我機智的識破了!}

  {油膩的小仙女:有嗎?我覺得這個遊戲裡女玩家也很厲害啊,大家素質都挺高的,還真沒遇到過這類人。}

  {猛虎細嗅薔薇:怎麼沒有,一直和我說話,還和我說現實里什麼好吃,這不是和深夜發美食圖一樣報復社會嗎?老是純聊天的人,就是想偷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