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263章,決定方向。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在打完坂田聯隊的第二天,在坂田聯隊倖存的第二大隊還在追著獨立團跑,在772團還在押送著繳獲的物資向著晉中方向而去的時候,游擊隊這邊,就已經在考慮接下來半年的事情了!
沒有人覺得這樣不好,反而是各抒己見,一心的讓游擊隊發展壯大起來!而所有的意見提煉出來,其實就兩點。
第一點:暴兵模式!繼續徵召新兵入伍,訓練新兵,增加民兵的實力,牢牢的掌控游擊隊現在的根據地。
第二點:精兵模式!在現有兵力的基礎上,繼續加強訓練,強化裝備水平,強化機動能力,把隊伍戰鬥的範圍擴大!
李月軒無疑是支持精兵模式的,因為這就是他提出來的設想。他倒不是想著搞什麼特種部隊啥的,他只是想在現有的生產力的基礎上,增強小股部隊的機動跟單兵作戰能力而已!
「大家看咱們剛剛消滅的坂田聯隊的行軍過程!他們全員乘坐汽車,可以半天的時間就從遼縣返回平安縣,而且輜重、給養都能一起攜帶過來,立即就能投入戰鬥中!而且小鬼子的進攻線路,也是沿著鐵路線、公路線來行進的。」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了一支隊伍的機動能力強了,那麼他的作戰範圍就會更加的廣闊,起到的作用也更大。具體的效果,您幾位都比我有經驗,我就不多說了!我再說說半自動的事情,這個也關乎到我們游擊隊接下來的方向。」
「半自動的射速很快,至少比栓動步槍要快得多!在槍法相當的時候,一個拿著半自動的戰士,對抗3個拿著栓動步槍的戰士不在話下!甚至,能頂得上5個手拿半自動的戰士!而如果拿著半自動的戰士,都有我這樣的槍法,那麼起到的作用就更大了!」
「當然,不是誰都有我這樣的槍法的,但是強化訓練一下,達到蔡嘯天同志跟田川同志那樣的槍法還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我提議的這個騎兵排就是這樣的一支部隊!把全隊槍法最好的挑出來27人,組成3個班,都裝備半自動,輕機槍不要!剩下的7個人員,是排部的編制。」
「這個排部就比較靈活了!可以一個排長帶著6個擲彈筒兵,也可以帶著一組迫擊炮隨隊作戰。騎兵麼,單兵騎馬作戰可以,單人雙馬也可以!我們可以從咱們的馬匹當中選一些出來,幫著騎兵隊攜帶彈藥跟給養。」
「總之,我最終的目的,首先就是咱們手裡有一支可以快速出擊,攻擊力強大的隊伍,可以隨時應對突發的敵情!其次就是咱們游擊隊的步兵全員都裝備半自動,然後還有運輸隊帶著牲口幫著攜帶彈藥!這樣咱們全隊出擊,可以隨時以強大的火力去支援各個主力團的戰鬥!」
「咱們的兩個迫擊炮組,完全可以在尋找到鬼子有價值的目標的時候,在遠處進行轟炸!炸完了就撤退,絕不拖泥帶水。然後,咱們有騎兵保護,有步兵阻擊,彈藥也能及時的補充!我就是這個想法,你們給點意見!」李月軒說完,對著周圍的同志們敬了個軍禮。
「游隼同志的想法很好麼。而且,跟我們接下來的發展方向也不矛盾麼!剛才衛國同志也說了,咱們要發展騎兵,要招募一些會騎馬的戰士,這些事情可以同時進行麼!所以,那咱們就這樣決定了?招募300新兵,訓練的同時,組建騎兵隊伍!」趙大年做出最後的總結髮言。
「我沒意見!」朱星宇當先舉手表示同意。然後,大家齊刷刷的舉手表示同意這個發展方向。
好吧,游擊隊之所以能這麼快的達成共識,其實也是「有錢」的關係!雖然這次繳獲的那些浮財大部分都給帶去上交組織了,但是留下的物資,足夠支持一支500人的隊伍發展到年底了!再加上夏收的糧食入帳,還有秋收的糧食入帳,游擊隊掌控的資源能養活一個加強營是沒問題的!
若是手上沒有這麼多的糧食,恐怕誰也不敢獅子大開口的就徵召300新兵入伍的!沒錢,可養活不了這麼多的兵員!為啥八路一定要進入冀中平原發展?要在冀南、豫北等地建立大片的根據地?
除了這些地方在最開始的時候鬼子的控制力度很弱,只有少數的土匪跟當地的地主民團、潰兵等組成的武裝力量,很容易拿下那些縣城外。兩一個原因就是這大片的平原地帶,有著豐富的河流經過,有著大片的良田跟百姓人口。這是很好的兵員地跟產糧地,是發展隊伍的好地方。
所以,鬼子後來的五一大掃蕩,也是把目光瞅准了這個地方,為的也是打掉八路發展的根基之一……
游擊隊開完會議了,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按照做好的決議,去徵召新兵入伍,去準備訓練物資等事情了!而這些事情,也沒有李月軒的事情,所以李月軒就閒了下來。然後,他便帶著兩個迫擊炮班,帶著7班跟尖兵班,去到了雞公嶺這邊,查看鬼子的情況。
過了西邊的饅頭山,有一條岔道口,不過岔道口是向東分出去一條主路,繞過梁家村南邊的山頭,從一條山谷繼續向東,到達七亘村那邊。
李月軒自然不會繞路向東走的,而是向西到了打掉鬼子車隊的地方。
鬼子的車隊,幾十輛卡車被打了,車上的物資也被搬走了,一些能用的東西也被拆下來了,尤其是工具箱跟油箱都被清空了。
但是,卡車沒有被燒毀,還有資源可以搜尋!李月軒過來,除了查看雞公嶺的情況,就是在這些卡車上繼續搜尋可用的物資的。畢竟這年頭,一塊鐵都是好東西,可不能浪費了!
車隊邊上的樹林子裡也有了一些新的墳頭,裡面埋的是鬼子的司機們。不過,墳頭沒有種上棗樹,有些浪費資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