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這個秦楓!如此不上道?

  哎!

  果然如此!

  而且……好像這急吼吼的模樣,竟是專門為我來的。

  這就算了吧!

  這個年代的婚姻,講究什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對秦楓來說,就很沒味道。

  畢竟,是經過自由戀愛洗禮的現代人思想。

  我說這知府大人怎麼大老遠跑到淳化縣來,我還以為是搶政績的呢,那倒沒關係,我也不差一份水稻灌溉法,都是小意思。

  但你家的千金小姐,甭管容貌如何,我還真的不感興趣。

  直接拒絕,就有點沒情商了。

  頂頭上司嘛!

  略一思忖,秦楓立刻笑道:「蒙大人關懷,下官未曾婚配……」

  好!

  高文天和高玉蘭同時露出喜悅的表情。

  卻聽秦楓繼續說道:「不過,下官已經有了意中人,正打算擇日下聘,娶進門來。」

  他是生怕說得慢了,場面尷尬。

  呃!

  高玉蘭一腔喜悅頓時化為泡影,居然覺得鼻子發酸,眼睛裡也泛起一點淚花。

  可把高文天心疼壞了!

  這個秦楓,如此不上道?!

  高文天的臉色沉了下來,冷冷道:「不知是誰家姑娘,有這個福氣。」

  「她叫蘭娘。」秦楓只好戲做全套,信口編造了一個美好的形象,煞有介事地一番描述,表現得甚是憧憬。

  至於蘭娘這個名字,在整個大明洪武年間,都極為常見,只怕光是淳化縣,找出十個八個蘭娘也不困難,窮人家的女兒,沒太多文化,用些什麼蘭啊,芳啊,蓮啊,相當普遍。

  哼!

  高文天越聽越是煩躁,倒也不好當場發作,好像顯得自家女兒嫁不出去似的。

  這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登天之梯子!

  他竟然棄之如敝履?

  「如此,本官應該恭喜秦知縣了!」高文天壓下火氣,已經決定給這個不識抬舉的秦楓一個深刻的教訓,讓他明白官大一級壓死人的道理。

  不過現在麼,既然是微服,又在人家地盤上,倒也不想鬧得太難看。

  話不投機,高文天一盞茶都沒喝完,便藉口公務繁忙,拂袖而去。

  人還沒走出淳化縣地界呢,就被逮住了。

  「給我拿下!」毛驤伸手一指,如狼似虎的大內侍衛,一擁而上,高文天和高玉蘭兩人,沒有任何抵抗的能力。

  「你們!你們是什麼人?」高文天慌亂道:「本官乃應天府知府!爾等膽大包天!竟敢……」

  「錯不了,抓的就是你!」毛驤心想,剛才陛下的臉色都變了,你這小小知府還真的是膽大包天,敢把皇上氣成這樣,等著滅九族吧!

  不消片刻,高文天連同高玉蘭,已經被五花大綁,連嘴都給塞住了,怕他大呼小叫,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

  「帶走!」毛驤輕蔑地看了一眼恐懼的高文天,吩咐道:「先押入詔獄,然後等待聖上發落!」

  啊?!

  高文天魂都給嚇飛了。

  詔獄?還聖上發落?

  我何德何能啊!

  不過就是跑了趟淳化縣,事兒還沒談成,怎麼還就驚動陛下了呢?

  詔獄那地方,有幾個能活著出來的?我這到底是犯了什麼天條!

  ……

  高文天走後沒多久,秦楓略一思忖,覺得事情可能會有點麻煩。

  顯然,這個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來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縣做事,怎麼還能吸引到遠在應天府的姑娘……

  現在雖然勉強搪塞過去,但若是並沒有「蘭娘」其人,被查了出來,那高文天豈能善罷甘休。

  淳化縣裡,倒應該有不少蘭娘,或者說現場造一個蘭娘來,也不是難事。

  或許,可以藉此機會,真的結個婚?

  要說這洪武年間,距離秦楓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娛樂相關,都遠遠不如,別說手機了,連話本小說都找不到幾本。

  金瓶梅都還沒寫出來啊!

  但就有一樣,是七百年後比不了的。

  這個年代的姑娘,十七八歲嫁人那是理所應當,正是女孩兒家最好的青春年華。

  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後,對十七八的下手,那叫妥妥的犯罪!

  秦楓來到淳化縣幾個月的時間,交的第一個朋友就是毛驤,而毛驤家裡嬌妻賢惠,兒女滿堂的景象,也讓秦楓心中產生了一點溫馨嚮往,若是身邊有這麼個知冷知熱的紅袖添香,當然是極好的。

  不過可能因為是身份地位懸殊,從沒人敢跑到知縣大人面前,保媒拉縴什麼的。

  現在倉促間要鼓搗這個事情,秦楓猶豫片刻,便離了縣衙,到毛驤家裡拜訪。

  「啊呀!秦大人!」

  毛驤一身的風塵僕僕,好像剛從外面回來。

  毛老爹也在,但秦楓沒太在意,落座後稍稍寒暄幾句,便直截了當地說道:「剛才,應天知府高文天,到我縣衙去了。」

  嗯?

  毛驤和朱元璋都是一愣,沒想到他為何說起此事。

  那高文天,已經抓起來了啊,這會兒正押著去往詔獄呢。

  你找他?

  秦楓想要找毛驤幫忙,便沒有隱瞞,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簡單一說,然後哈哈笑道:「高家的千金小姐,我高攀不起啊。況且,又沒有什麼接觸,根本不熟悉……就這麼說吧,娶她,我還不如娶了毛兄……」

  嗯?!

  雖然知道是誇張玩笑的說法,但毛驤還是心尖一顫,心想你不要亂說話。

  皇帝陛下在這裡呢!

  要是會錯了意,一句金口玉言,我還真得收拾收拾嫁到你們秦家去……

  「秦大人的意思是,要在這淳化縣,找個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的女兒,明媒正娶?」毛驤聽懂了秦楓的意思,但下意識地皺眉道:「有這個必要麼……或許那位高知府,也就是隨便一提,以後不會再來了。」

  當然不會再來,這一點,毛驤可以保證。

  可是秦楓卻嘆息搖頭道:「毛兄對這官場上的事,還是缺乏了解啊,此事看來不大,但其實十分兇險!若是處置不當,別說丟官去職,掉腦袋都大有可能。」

  誇張了誇張了。

  存在感不強的朱元璋微微搖頭,暗想著我大明哪有那麼黑暗,就為了不娶他家女兒,就要殺人?

  「秦大人可能是多慮了。」毛驤身為聖上嘴替,越來越能體會君心,目光一掃,便笑道:「秦大人忠君愛國,功在社稷,哪能為了這點小事就遭遇橫禍,那不是沒天理了麼!」

  呵……

  秦楓輕輕一嘆。

  天理?

  什麼時候有過這東西……

  忠君愛國麼?功在社稷麼?

  曾經倒是有這麼一個人,功比天高,力挽狂瀾於既倒,一己之力為大明續命數百年,且光明磊落,兩袖清風,然而到頭來……

  啊?!

  朱元璋本來只是隨意聽著,並沒當回事,畢竟高文天已經捉住,秦楓擔心的事情完全沒有必要。

  忽然間,心聲傳來!

  第一句就是:

  【于謙……不該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