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陛下他,來過淳化!

  鳳凰?

  朱元璋甚至揉了揉眼睛,覺得十分奇怪。

  這個地方,他天天來啊!

  哪怕最近為了制定科舉制度的事情,好久沒到淳化,那也沒道理秦楓大冬天的組織人手,硬是多加了個鳳凰。

  圖個什麼?

  因為來得太多,朱元璋可以確定,這屋脊上之前肯定是沒有鳳凰的。

  那麼現在這個鳳凰雕像,是從哪冒出來的?

  朱元璋皺眉,心中迷惑。

  可是落在胡惟庸眼裡,卻是一陣暗喜。

  胡管家果然辦事穩妥,在這縣學上的布局,已經開始了,縱然不能憑這個小事就解決了秦楓,但作為鋪墊,只要在陛下心裡埋下一顆懷疑的種子,那就足夠了。

  重頭戲,當然還在後面!

  「走吧。」朱元璋雖然奇怪,也並沒深究,畢竟他有好幾天沒來了,說不定真是秦楓加的呢,秦楓肯定有他的道理,到時候聽聽心聲就好,沒必要現在就大動干戈。

  胡惟庸心中微沉,再一次確認了秦楓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幸好自己準備妥當,否則今天能不能幹掉秦楓,還真的很難說。

  馬車重新啟動,車輪滾滾,在寬闊平整的馬路上,走得十分穩健。

  這正是通往縣學的道路。

  胡惟庸坐在馬車裡,對面就是當朝天子,他縱然是百官之首,也跟隨了朱元璋許多年,但還是感受到一股強大的壓力,尤其是心中有鬼,更覺得陛下的每一個眼神都仿佛能洞察他內心所有隱秘的角落,差點就繃不住神。

  胡管家,應該已經安排好了!

  一切都按照計劃,不會有任何意外!

  哪怕是再大度的皇帝,哪怕是再恩寵那個秦楓,也不可能容許有人威脅到他的皇位!

  事已至此,再沒有轉圜餘地。

  胡惟庸壓下心頭的紛亂,低聲道:「陛下,這個淳化縣縣令秦楓,看來真有幾分才華,單是這四通八達的道路,竟能勝過京城氣象。雖然年少輕狂了些,也曾在遠征日本時犯下大錯,但亦是瑕不掩瑜……」

  要想讓人摔得狠,首先要將他捧得高。

  胡惟庸深知這個道理,開始引導話題,誇讚秦楓。

  呵……

  朱元璋微笑,不置可否。

  秦楓有才華?

  還用你說!

  誒,不對啊!

  這走的什麼路?

  朱元璋忽然皺眉,再次挑開窗簾,詫異道:「這似乎不是去往淳化縣衙的道路吧?」

  啊!

  胡惟庸嚇了一跳,渾身冷汗都冒出來了,暗想皇帝陛下怎麼會對這淳化縣如此熟悉,甚至剛才都沒看路,就知道走錯了?

  陛下他,來過淳化!

  嗯,定是來看公主殿下的,不然難道為了秦楓麼?

  胡惟庸強行壓制心中不安,急中生智地說道:「微臣……初到淳化縣,可能是走錯了路。不過這也剛好可以看到,淳化縣不止是通往縣衙的道路修得好,而是標準統一,這就更加難得……」

  為了執行計劃,胡惟庸命令馬車稍稍繞遠,竟然就被皇帝察覺,現在只能勉強解釋,看似穩中帶皮,其實慌中帶急。

  朱元璋沒再說話。

  這條路,只是稍稍繞遠,倒也沒什麼。

  而且……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順著馬車上的窗戶,望向某個方位。

  那裡正是毛驤在淳化縣的房子,也可以說是「毛老爹」的家。

  回家了。

  朱元璋泛起笑容,走錯了路,剛好到家看看,那也不錯。

  可是,忽然間,從那棟民房裡,翻牆越出一個人,背著一個大大的包裹,神色慌張,竟是徑直衝著朱元璋馬車的方向而來。

  這……

  遭賊了?

  朱元璋一愣,笑容凝固在臉上。

  身邊的胡惟庸已經冷哼一聲,起身吩咐道:「給我拿下了!」

  一聲令下,頓時有幾個精銳的大內侍衛迎上前去,一個照面就把那個倒霉的竊賊抓住,死死按在地上,那個巨大的包裹也散亂開來,從中流出許多黃白之物,在陽光下燦然琳琅,晃花了所有人的眼。

  ?

  朱元璋臉上的驚奇,愈發清晰。

  哪來的這麼多金銀財寶?

  這裡不是毛驤的家嗎,也就是自己這個毛老爹的家,從人設來看,只是略有家財的淳化百姓,家裡怎麼可能藏著這麼多錢。

  難道說,那毛驤把自己的私房錢藏著,被這竊賊偷了?

  好傢夥!

  我記得淳化縣的治安沒這麼差啊,這都偷到錦衣衛都指揮使的頭上了。

  朱元璋不由得哭笑不得,倒也覺得有趣。

  可是接下來,一抹耀眼生花的明黃色,頓時讓氣氛發生了截然不同的變化。

  因為,黃色是禁忌的顏色。

  絕對禁忌!

  如今,是大明洪武四年。

  哪怕是大字也不識一個的普通老百姓,至少也知道黃色乃是屬於皇家的顏色,民間絕不可隨意使用,否則就被視作大逆不道,是要掉腦袋的。

  黃色屬於皇家,這可跟諧音沒什麼關係。

  追本溯源,無非是歷朝歷代的統治者,要給自己建立的政權臉上貼金,要表明和闡述自己政權的合法性和正統性,早在幾千年前,就搞出一個五色五行說。

  要表明自己的正統性,作為天之子,萬民表率的皇帝,他們穿衣服對於顏色那也是有嚴格規定的。比如說秦始皇特別崇尚水德,水德對應的是黑色,所以他常穿黑衣服,漢文帝崇尚土德,所以他是第一個歷史上穿黃袍的皇帝。

  這樣的習俗,一直到了隋唐時期,這兩朝的皇帝都比較崇尚「皇天后土」的說法,以黃為貴,因此黃袍就成了皇帝的專用衣服。

  根據《唐典》記載:隋文帝著柘黃袍,巾帶聽朝。

  可是隋唐時期,民間老百姓也還是可以穿黃色衣服的。

  直到唐高祖武德年間,皇帝當時下詔: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

  等到李治繼位後,更是下詔:一切不許著黃!

  從那以後,黃色就正式成為了帝王家專用之色,其他任何人穿黃、著黃,甚至用黃等皆為謀反,不僅殺無赦,甚至會滅九族。

  現在,朱元璋和胡惟庸微服私訪,人在淳化縣,卻在一個竊賊的包裹里,發現了那一抹極其鮮明的黃色,事情一下子就變得嚴重起來!

  胡惟庸的瞳孔遽然收縮,死死盯著那包裹里散落出來的黃色衣衫,竟是陷入了短暫的呆滯。

  胡管家!

  他、他怎敢如此亂來!

  栽贓嫁禍,也不能搞得這麼過分啊!

  難道這是要說,錦衣衛都指揮使毛驤,夥同即將成為駙馬的秦楓,不但有不臣僭越之心,甚至連龍袍都準備好了,打算來個黃袍加身?

  計策雖然是胡惟庸親自定下的,但……過猶不及啊!

  當今聖上,以破碗開局,御宇天下,豈是隨便什麼人就能取而代之的?

  讓你搞幾首反詩,或者書信中透露些謀逆的詞句,也就夠了,足以定他們一個無可寬恕的大罪。

  現在連龍袍都從毛驤家裡偷出來,的確是大逆不道,但……以當今聖上的目光如炬,能瞞過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