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五六37四三陸七伍
「那他的目的,究竟是何?」我問。【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太監說許萬生全力打壓金子軍的目的並非江湖,這讓我萬分不解。
「我認為,大概率是建工大廈。」太監正色的回答道。
建工大廈?
再次聽到這個項目,我眉頭微皺,心裡又是一驚。
又是建工大廈,閆丹丹處心積慮的目標,也是建工大廈。
金子軍和一眾我市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們,也在爭取建工大廈,這個建工大廈,當真這麼重要?
「都在掙建工大廈,閆家在掙,還有那麼多官方的領導虎視眈眈,這是一塊硬骨頭呀。」我再次點燃了一支香菸,繼續問著心中的疑惑。
在我看來,建工大廈是無論如何都輪不到許老闆和金子軍這種江湖大哥的頭上的。
若是放在以前,許老闆有鄭老闆這層關係,或許能有機會拿下這塊硬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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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鄭老闆即將退休,能幫到他的,不多了。
眼下就連閆丹丹等一眾黑白通吃的資本大佬都入場,許老闆的勝算在我看來,非常渺茫。
但聽太監的意思,好似許老闆在建工大廈上只有一個勁敵,那就是金子軍,這讓我極為摸不著頭腦。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手段,雖不可否認在社會上,很多權勢之人不怕江湖大哥,但他們真的就不怕死嗎?
他們不懼的是江湖人的權衡利弊,但江湖人想要不惜代價,無論是誰,天王老子也要以保住命為主,彥秋,你說對吧。」
太監如同一個學長般,對我傳授著他的經驗,解答我的疑惑。
此言一出,我瞬間通透了很多。
他說的很對。
最簡單的舉個例子,楊文翰不怕我,因為他背靠整個楊家,他知道我不敢弄死他,因為那樣的話,我的江湖也會倒塌,我因為權衡利弊,為了我自己的江湖利益,我不敢動他。
可他,是要在骨子裡懼我的,他們楊家,也要在骨子裡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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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晚我打了楊文翰,他們不敢直接找我麻煩。
他們怕惹怒了我,如果觸犯了我的底線,如果我不惜一切代價的想要搞死人,效仿胡少卿那個瘋子,絕對能讓他們楊家陪葬。
我在暗,他們在明,防不住我的。
就算退一萬步講,羅錚和吳晟他們是我的弟兄,我現在叫他們去殺了楊文翰,他們一定會二話不說的動手。
楊文翰死了,我策劃好讓他們跑路,把細節做足,到時候官方抓不到人,無法證明我是背後主使,楊文翰的死,就是白給的!
現在的建工大廈,就是這種局勢。
如果許老闆不惜代價,破壞規則的想要拿下這個生意,無論是億萬富豪,還是官方領導,都要退避三舍。
生命面前,利益只是兒戲。
哪怕他們再牛,權力再大,也奈何不了許老闆。
畢竟,在許老闆動手殺人之前,誰也意料不到他有沒有動機,誰也沒理由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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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認為建工大廈是許老闆在江湖上的最後一票,他想拿下這塊肥肉後,就退隱江湖?」
大量的信息湧入我的腦海,讓我一時間無法快速的消化這麼多的信息。
而且,太監給我的消息,以及他的目的和動機,不可能全部是真的,真假參半吧。
可我現在沒空去分辨真偽,於是,我直接問出了我心中的問題。
「我不敢保證,所以我也再賭。」太監嘴角抽動一下,那陰陽怪氣的宦官口吻中,充滿了瘋狂。
他是在賭,而且他在風險最大的時間節點,選擇了賭。
也正如他所言,這個時機,是最好的時機。
賭贏了,他很有可能一統市區江湖,達到許老闆都不曾做到的輝煌。
賭輸了,不僅要背負出賣大哥的罵名,還會萬劫不復,死無葬身之地。
如果他不賭,那他這輩子,也就只能久居金子軍之下。
許老闆退出江湖的話,金子軍就是大哥,如此一來,太監在這個江湖上,也是一個老三的角色。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其實老三也不錯,有數不盡的錢財,有很高的社會地位。
但正如太監所言,大丈夫身居天地之間,怎可能鬱郁久居人下?
他想稱大,他想取代金子軍,就要面臨這種風險!
「希望等我下次歸來之時,能夠聽到南哥的威名。」拿起桌面上的鑰匙,我將它放在手中把玩了幾下後,揣進兜里。
理解了一個大概,這就足夠了。
反正我即將要離開這座城市,知道太多,對我而言也無利好。
待我歸來時,這片江湖肯定是要變樣的。
「哈哈哈,不成功,便成仁。」太監回以一笑,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彥秋,你跟我來。」
我沒有遲疑,緊跟著太監,走出包廂門,來到了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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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停在的正門前,整個後院之內,只有一台車,是太監的豐田皇冠。
「秋哥,善南哥。」
見我與太監走出來,站在門口不遠處抽菸的吳晟和羅錚,也走了過來。
我們三人一起跟在太監的身後,朝著豐田皇冠走去。
在車燈閃爍下,皇冠的後備箱已經被太監掀開,目光朝著後備箱裡面望去,後備箱內,只有一個碩大的手提包。
這麼大的包,足足能裝兩三百萬。
眼看手提包鼓鼓囊囊的,我本能的反應,是認為太監要給我報酬。
這個錢,我肯定不能要,太監救過我的命,辦金子軍,是我報的恩情,我們之間所做的一切,還是憑藉著感情。
可一旦收了錢,整個性質也就變了。
不過,在手提包打開之前,我不會先開口,萬一裡面不是錢,豈不是出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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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三人的目光注視下,太監拉開了手提包。
『唰』
隨著拉鏈被拉開,裡面的東西,也毫無遺漏的展現在我們三個的眼前。
裡面的東西,並非是我所想的錢財。
而是槍!
兩把讓人觸目驚心的小口徑步槍,這種槍我認識,雖然我不曾擁有過,卻是我一直很喜歡的傢伙。
那就是魯格10。
它的聲音很小,後坐力也可以忽略不計,絕對比我手裡的手槍,還要具備暗殺能力的神器。
它的聲音像開了消音器,我若是用這把槍幹掉金子軍,住在金子軍隔壁的鄰居,都不會聽見動靜。
很多人認為這種槍沒有殺傷力,那絕對是放屁,槍,就是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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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小了些,但打在要害部位,也是必死無疑。
「這兩個傢伙你拿著,出門在外也得用。」
太監回過頭,見我的目光已經從兩把小口徑步槍中收回時,他再次拉上了拉鎖,將手提兜從後備箱裡提了出來,遞到了一旁的吳晟面前。
吳晟沒有遲疑,立即接過了手提包。
「哈哈哈,這可是好東西啊。」
說此話時,我是發自心內的喜歡這份禮物。
相比於錢,這兩把魯格,才更是我目前所需的東西。
「易航小區,十一號樓二單元一一零一號房,凌晨再去。」太監走到我的耳邊,將金子軍的具體位置,告訴了我。
沒有再多逗留,我們三人直接回到了車裡。
今晚辦事的人,只有我、吳晟、羅錚三個人。
我還因為肩膀上未恢復的槍傷,幫不上什麼忙,主要動手的,就剩他們兩個了。
現在的時間是晚上十點多,距離辦事時間,還有兩個多小時。
我沒有去其他地方,而是吩咐羅錚開車,前往先前往了南江區的建築公司。
那裡有紙和筆,我要在臨走之前,給閆妮妮寫一封告別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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