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見義勇為

  此時此刻,周圍人越聚越多,不僅有這間車廂的人,還有其他車廂聞訊而來的旅客。【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胖女人打累了,她一身的肥肉,導致她的耗氧量會增多,她氣喘吁吁,從地上撿起錢包,開始翻看有沒有丟失物品。

  「我的錢呢?」面向小偷,我冷聲質問道。

  「我我說了,我沒拿你錢,除了這個胖這位女士的東西,我誰的錢都沒有偷。」小偷委屈巴巴,耍賴般的癱坐在地上,手掌在臉上蹭了蹭。

  原本並不算嚴重的小傷,被他這麼一蹭,將整張臉都蹭勻了血。

  一副帶死不活的樣子,外加滿臉鮮血,讓人以為他受了好重的傷。

  他這是是博取別人的同情人,賣慘,避免一些打。

  我冷冷的瞪著他,他在消耗我所有的耐心。

  我是混江湖的,對待敵人,不再會有同情與憐憫。

  「我真的沒偷你的錢真的。」小偷將他的上衣脫掉,將所有的口袋翻開,裡面空空如也。

  「我的錢也丟了,你肯的是藏在其他的地方了!」周圍還有其他乘客叫嚷。

  「大哥大姐們,我真的沒偷你們的錢,這車裡,又不只是我一個小偷,我真的沒拿。」說著,小偷將他的帽子,鞋子通通脫了下來。

  隨後一隻手撐起地面,將屁股抬離地面,不知廉恥的用另一隻手褲子脫退下大半:「你們看,我真的沒拿。」

  「流氓。」此動作一出,女乘客們紛紛叫罵著,迴避了目光。

  他的表現,配合他賣慘的模樣,已經在那群人心中證實了清白,至少在他的身上,沒有任何東西。

  我相信他身上沒有我的錢,我的錢已經被掉包了。

  但我肯定,就是這個人,偷了我的錢。

  「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拿,還是不拿!」居高臨下的俯視,我的耐心在這一刻終於降低到冰點。

  「兄弟,算了,你也看到了,他的身上沒有。」

  「是呀,這年頭小偷多,說不定真不是他偷的,沒辦法的是,認栽吧。」

  「他受到的教訓夠多了,再打就要出事了,沒必要,錢肯定拿不回來了。」

  周圍人紛紛對我勸說起來,為地上那個滿臉鮮血,可憐兮兮的小偷,求起情。

  胖女人更是大方的從包中拿出五十塊錢,往我手裡塞:「大哥,今天謝謝你呀,我的錢也不多,你看你拿去應個急。」

  「不用。」

  抬手拒絕了胖女人的好意,我長出一口氣:「好,你有種!」

  冰冷的留下這句話後,我抬起腳,用腳後跟的位置,朝著小偷昂揚的臉,跺了下去。

  我穿的是一雙皮鞋,皮鞋的後跟部位,有一個一公分左右的高跟,我就是用那個位置,踹在了小偷的臉上。

  我不是普通人,我是一位混子,我是普通人口中的黑社會,我當然忍不下這口惡氣。

  我會用我的方式,來懲罰他。

  鮮血在我抬腳的那一刻,順著他的兩個鼻孔如開閘的瀑布一般,傾斜而出。

  「嘔。」

  見到小偷的這番慘狀,鮮血橫流的模樣,不少乘客乾嘔著,紛紛轉頭迴避了目光。

  因為疼痛,小偷迅速將頭面向地板,以防我再次踹他的臉。

  這一刻,小偷不再開口,也不否認,倔強的承受著我的攻擊。

  「說,還是不說!」

  抬起的腳,這次沒有落下,我收回腳,質問道。

  我留情了,看到他這般狀況,以及他的職業,讓我不禁想起孫雷。

  他們都是小偷出身,或許之前的孫雷,被失主抓住後,就會遭受這樣的暴打。

  小偷至始至終不再開口,如同一條死狗般,匍匐在狹小的縫隙空間。

  我們這邊的動靜鬧的很大,自然會引起火車工作人員的注意。

  很快,幾個乘務員和列車警察趕到了現場。

  「怎麼回事?」那位警員沉聲問道。

  「小偷偷東西,讓我們抓了現行。」周圍群眾回答道。

  警員的目光偏頭看向那位小偷,聽到有人來後,小偷的頭已經抬了起來。

  鮮血順著他的鼻孔,漫過嘴巴,順著脖子流淌而下。

  在配合上他滿臉已經乾涸的血跡,很恐怖,不少女乘客見到,都驚叫出聲。

  男人們個別也會驚呼一聲:「我曹。」

  「你打的人?」

  警員沒有第一時間帶走小偷,而是將目光看向了距離小偷最近的我。

  「嗯。」

  我點頭,人是我打的,沒什麼不敢承認的,更無需狡辯。

  從警員到來後,看向小偷的第一個眼神,我就知道這二人之間,有關聯。

  一個小偷,能如此明目張胆的偷,還有恃無恐,他的背後,就會有官方的關係來托底。

  「打了人還這麼囂張,跟我走一趟吧。」警員冷哼一聲,對著我說道。

  我沒有反駁,多說也無意。

  反倒是周圍的圍觀觀眾不樂意了,最先替我出頭的就是被偷包的胖女人:「憑什麼抓他,這個小偷偷了他的錢,也偷了我的錢包,這位大哥是見義勇為,你應該抓小偷才對,怎麼能亂抓好人。」

  面對胖女人的起鬨,周圍的觀眾也紛紛議論:「是呀,這太不像話了,哪有警察不抓小偷,去抓好人的呀。」

  「我估計,你倆人是一夥,說不定小偷就是他們養的呢。」這道竊竊私語聲,在這種特殊環境下,格外的刺耳。

  或許這句話刺中了警員的心靈要害,說中的他的違規行為。

  他心虛的撇了所有人一眼,輕咳一聲,冠冕堂皇的做出威嚴的樣子:「偷東西是犯法,打人同樣犯法,不過是出於什麼目的,法律都不容觸犯,你們兩個都跟我走!」

  跟隨這位警員到達一個小房間內,他坐在椅子上,對著小偷問道:「你偷他錢了?」

  「沒有,我真的沒有。」小偷連忙搖頭回答道。

  「他既然沒偷你錢,你在我的車上隨便打人,是不是不給我面子呀。」警員堂而皇之的將話題針對起我。

  這個年頭,沒有攝像頭,沒有實名舉報,沒有網際網路。

  這個年代,很多人都會仗著手中的一官半職,招搖過市,不可一世。

  因為他們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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