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上半區:奇才VS活塞,76人VS黃蜂。
東部下半區:籃網VS雄鹿,步行者VS凱爾特人。
西部上半區:馬刺VS太陽,森林狼VS湖人。
西部下半區:國王VS爵士,小牛VS開拓者。
2002-2003賽季季後賽的賽制與往年不同!
自1984年以來,NBA季後賽首輪執行的都是5場3勝制。
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這個賽制已經不能滿足聯盟現在的需求,改制的呼聲越來越高,改制的理由也是相當充分。
第一,為了公平!
5場3勝制的主客場順序為2-2-1,獲得主場優勢的球隊本來就實力占據,再占據主場優勢,有非常大的概率可以橫掃對手晉級。一旦形成橫掃,也就是只進行了3場比賽。其中前2場都是在強隊的主場進行,弱隊的主場只進行了1場比賽,系列賽就宣告完結,這樣的賽制對於弱隊而言不公平!
相比較而言,7場4勝制就不存在這個問題。
7場4勝制的主客場順序為2-2-1-1-1,同樣是強隊橫掃弱隊的情況,雙方起碼進行了四場比賽,兩場是在強隊的主場,兩場是在弱隊的主場。
且不論主場能夠擁有多大優勢,對於弱隊而言,多一個主場,便意味著少一分被橫掃的概率。
第二,為了門票和收視率!
季後賽首輪從5場改為7場,意味著全聯盟16支球隊,共計將增加16場比賽。這16場比賽不但能夠為所屬球隊帶來巨額的門票收入,聯盟也能從中獲得更多的電視轉播費用。
NBA是一個商業聯盟,斯特恩主席在儘可能保障公平公正的情況之下,當然要極可能調整賽制,獲取更多的商業價值。
根據商業機構的預測,聯盟這一改制,季後賽的各隊分紅將會上調近10%。既然有利可圖,這個改制自然會得到了全體球隊的一致同意。
至於球員們的意見,賺錢還是養生,你會選擇哪一個?
更何況,球員們是否同意,這個很重要嗎?
第三,削弱意外,迎合潮流!
相比於7場4勝制,5場3勝制擁有更多僥倖因素。容易出現意外情況,不利於球隊發揮真正的實力。有些有實力的球隊慢熱,需要更多比賽適應季後賽的強度。在5場3勝制的時候,有可能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被對手3:0踢到了圈外,欲哭無淚。
相比較而言,7場4勝制,出現意外的概率則大大降低。比賽場次的增加,更加考驗球隊的整體實力,陣容深度,教練戰術調整能力等等的綜合因素。
劍走偏鋒,逮住一個漏洞往死里干,直接干晉級的情況基本上不會再出現。
同樣,對於球迷而言,5場3勝制賽程偏短暫,觀賞性不如7場4勝制。
而首輪5場制,後面7場制,兩種不同的賽制,也會讓新加入NBA聯盟的球迷摸不著頭腦,不知道聯盟如此設置的用意何在。對於新球迷而言,不是一種很友好的體驗。
總而言之,綜合各方意見,主要是老闆們的意見之後,斯特恩主席大手一揮,宣布取消季後賽首輪5場3勝的規則,將季後賽的賽制全部改成了7場4勝制!
2003年4月19日,季後賽首輪正式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