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VS怪人製造者3
我進入火元素形態是沒有條件一說的。
不光是沒必要用右手運起火球點燃自己這個動作,就連「點燃自己」這個條件本身都沒必要。因為我的身軀從一開始就是火焰組成的,也就是說從一開始就是燃燒的。是否要進入火元素形態全部取決於我一念之間。
如無意外,怪人製造者多半是想要使用黑色霧氣把我們傳送到人道司的據點,或者是其他能夠「料理」我們的地方。如果這裡只有我自己,我倒是很樂意奉陪他一把,去看看傳送的目的地裡面有什麼。可既然這裡還有另外兩個人,我就有必要以安全起見。
隨著火海吞噬整條街道,籠罩這片區域的、足以使普通人失去意識的黑色霧氣全部遭到破壞。
沒有暴力支持的法律形同廢紙,沒有力量支持的機制亦是形同虛設。在火焰的侵略之下,黑色霧氣非但沒有發揮出封殺異能的效果,還被火焰反過來封殺。整個過程就像是把滾燙沸騰的開水澆在松松垮垮的雪堆上一樣,火焰遍及之地,黑色霧氣統統溶解消散。
而站在我面前的怪人製造者也像是先前兩個個體一樣被火焰當場燒死。
只是,事情到這裡還沒完。還有未被破壞的黑色霧氣。就在離地數十米高的空中,我看到有一團黑色霧氣從那裡浮現,並且吐出來了一道奇怪的人影。
那依然是怪人製造者,只是這一次,他的掌心處出現了一個小小的光點。看著有些像是我的「螢火蟲」,只是顏色上不一樣。我的「螢火蟲」是橘紅色的,他掌心的光點則是白色的。而那白色光點則在出現之後迅速沉入他的掌心。
他原本正在不斷墜落中,就在這一刻,他的身體突然就在空中懸停了。他的頭顱上長出了黑色的羊角,背上長出了宛如蝙蝠般的黑色翅膀,身後多出了細長的黑色尾巴。看上去就像是惡魔。
過去我所接觸的三個怪人也令人聯想到惡魔。而與那些只能說是羊頭惡魔的怪人不一樣,怪人製造者變身後的形象顯然更加符合某些文藝作品裡擬態為人類外貌的惡魔。
他果然是有戰鬥能力的。
這次出馬的是本體嗎?
「怪人?」祝拾也看到了這一幕。
「你說我是怪人?」怪人製造者正在上空環視熊熊燃燒的街道,聽見下方的聲音,他失笑地說,「你以為我是那種小白鼠嗎?」
話音落下,只見他翅膀一動。天知道是出於什麼心思,他如同閃電般向我們俯衝襲來——
然而,這種「如同閃電」的形容,是以正常人的標準來看的。雖然我很清楚他的速度很快,但是對於現在的我來說,他的速度和慢悠悠的爬行沒什麼差別。
火元素形態的我是可以飛行的,並且只要我願意,以數倍音速的速度飛行也是不在話下。而他的速度根據我的目測,最多也就是每小時三百多公里。這個速度已經超越了絕大多數人類的地面載具,只是和我相比較依舊不夠看。
我操縱自己的身體疾速移動到高空,來到了他的面前。這種「操縱自己飛行」的感受不是很好形容,就像是有一隻無形的大手把自己抓握起來,然後托舉到高空,而這隻大手是聽自己意念指揮的。
說得不好聽些,我像是個被抓娃娃機吊起來的人偶,只不過遙控吊臂的控制器在我手裡。好在現在的我正處於意識超級加速狀態,這個過程在外人看來可能疾速,在我的體驗中還是比較平緩的。
來到怪人製造者面前之後,趁著他沒反應過來,我伸手抓向他臉上的銀色金屬面具。
因為他不知道從哪裡掌握了很多祝拾的情報,所以我也和祝拾一樣,懷疑在面具之下的會不會是陸游巡的面孔。
而在掀掉面具之後露出來的,卻不是陸游巡的面孔,是一張我不認識的臉。
首先自不用說,這是一張男性的臉。歲數大約四十多,外貌成熟而又端正,甚至可以說是帥氣,感覺很適合拍動作電影。據說表演型人格容易出現在長得好看的人身上,或許他也可以成為其中一個例子吧。
但就算他不是陸游巡,後者的嫌疑也還是沒有排除,兩者之間可能存在情報上的私通。
我接著便把他頭顱以下的部分統統燒成了灰燼。
不出意外,這個依舊不是怪人製造者的本體。
幾乎是在我殺死對方的同一時間,四面八方的空中再次出現了黑色霧氣,從中吐出了一個又一個和剛才相同的怪人製造者,粗略數去居然超過十個。
出現之後第一時間,除去其中一個站在原地不動,其他的怪人製造者紛紛化為黑蒙蒙的光芒,就連正在往下落去的頭顱也化為黑光,轉瞬間就匯入了前者的身體之中。與所有黑光融合的怪人製造者,身上浮現出了肉眼可見的,令人聯想到高溫下扭曲空氣的黑暗波動氣場。
我沒有出手干預這個過程。既然其他個體都融入了現在的個體,那麼後者會不會就是本體呢?我嘗試在觀察的同時分析出其中內涵。
「讓我們再次開始吧。」他轉頭看了過來,然後用掌心對準我。
緊接著,就像是猝不及防地被滿載鋼卷的重型卡車撞擊一樣,無形而又巨大的衝擊直接作用在了我的身上。
上次我把換影怪人拋擲出數百米,這次則是輪到我享受這個待遇。我轉眼間就被打飛了數百米之遠,火焰組成的身體更是變得破破爛爛,視野畫面急速變幻,
然而這個衝擊依舊是物理攻擊,無論是把我大卸八塊還是壓成一灘,本質上都不過是給我換個「皮膚」而已。這種程度的衝擊縱使再強化萬倍也是不可能傷害到我的。我甚至有閒心在空中胡思亂想。
改變我所處的空間位置亦是徒勞無益,現在的我看似是被擊飛了數百米,實則火焰在哪裡,我就在哪裡。只要燃燒那條街道的火海還沒熄滅,我就等同於站在那裡沒動過。
只不過這麼簡單就被人擊飛可不好看,下次研究研究怎麼固定自己的位置吧。
另外,有個地方也令我掛心。
如果說怪人製造者的目的是反過來埋伏我們,把我們都當成實驗體抓到人道司,那麼這個目的現在已經失敗了,他為什麼還要留下來跟我戰鬥呢?
他與我之間的力量差距應該很明顯,難道他是認為自己有著勝算嗎?
他的黑色霧氣好像有著近似於迷霧夢境的灰色霧氣的性質,我是否可以理解為,他也是神印碎片的相關者?
他會不會是迷霧夢境裡面的某個人?
除去神秘莫測的神印之主,之後再按照排除法,最有嫌疑的就是一號。
我記憶中的一號確實是個瘦高的男性形象,說話態度也很不客氣。
只是,與怪人製造者的傲慢和裝腔作勢比起來,一號的不客氣仍然在正常範圍內,有時候甚至能夠從他的身上感受到口是心非的善意。
怪人製造者正在向我飛行追擊,他現在的速度是之前的兩倍以上,目測超過了每小時七八百公里。以這個速度運動的物體在日常生活中基本上是很難找到參考的,雖然民用客機是能夠到達這個速度,但想必也沒人能夠拿那種東西作為速度直覺的參考。我現在目測歸目測,其實不太有信心。
只是有件事情可以確定,怪人製造者已經超出了祝拾和麻早所能夠對付的範疇,我不應該在兩人的附近處理這個敵人。
看著被擊飛的距離到了六七百米外的地方,我感覺到這裡也就差不多了,便在空中急速懸停。
旋即,我操縱右手臂,化為一條火焰長龍,向著怪人製造者抓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