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比你坐旋轉木馬還要刺激

  聽到系統的提示,林河輕舒一口氣。׺°」˜`」°º× ׺°」˜`」°º×

  主動指著櫃檯里的一款香奈兒,道:「曦月,我覺得這款就不錯,要不你背上試試?」

  「嗯!」

  顏曦月乖巧的點點頭,隨後開始試戴起來。

  尹正平站在那裡,看到林河二人你儂我儂的挑選著包包,心中氣的牙痒痒,但是卻又無可奈何。

  他是很想跟林河展示一番富家大少的優越感,但是對方根本就不搭話,這讓尹正平有種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覺。

  表姐看著尹正平陰沉的面色,勸慰道:「正平,要不咱們換一家店看看吧。」

  「不用!」尹正平的目光死死的盯著林河道:「我倒是要看看這小子,是真有錢還是假裝逼呢。」

  表姐見尹正平這會正在氣頭上,只是嘆了一口氣,也沒說話。

  尹正平露出一個笑容道:「沒事,表姐,他們看他們的,咱們買咱們的。」

  「那好吧!」

  ……

  不知道過了多久,尹正平只覺得腸道一陣絞痛。

  他的第一反應,就是剛剛吃壞肚子了。

  好在,這股絞痛感來的快,去的也快。

  然而,還不待他鬆口氣,卻是陡然發覺後聽過有點鬆動。

  完蛋了!

  bú----

  隨著一道輕快的聲音響起,代表著尹正平徹底漏氣了。¤ (¯´☆✭.¸_)¤ ❻❾𝕤Ħᵘא.ⒸⓄ𝐦 ¤(_¸.✭☆´¯) ¤

  這道聲音不大,但是卻引起了旁邊幾人的注意。

  特別是身旁那位女店員,聽到這個聲音,原本微笑的面容瞬間變成了驚恐狀。

  她在這裡上班一年多了,就是這道bú聲,讓她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猶記得,幾個月前,一個胖子在店內……

  不是吧,還來……

  這邊,林河雖然是陪著顏曦月在挑選包包,但也是耳聽八方的。

  乍一聽到從尹正平這邊傳來的聲音,他整個人下意識的吸了一口氣,還好,沒啥味兒。

  旋即,他拉著顏曦月道:「我忽然想起車窗戶沒有關,咱們先走吧。」

  「不是!」顏曦月有些不滿的說道:「咱們好像沒有……」

  話到一半,她就把後半句咽了回去,因為林河正一臉認真的對他搖頭。

  林河衝著一直陪同的女店員笑道:「不好意思,麻煩你先把東西放回去吧。」

  女店員看著他的神色,只覺得這張臉有些熟悉,但就是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

  bǔ---

  又是一道屁聲傳入眾人耳朵,女店員看著面前的林河,整個人如遭雷擊。

  這人……踏馬的不就是出現在那天事故現場的那人嘛。

  當時,他陪著一位女士來買包,然後跟另外一個胖子起了衝突,再然後,那胖子給眾人生動了表演了一番人形噴射機。🍪😝 ➅➈ⓈĤ𝕌ⓧ.¢𝐨𝔪 ☮♜

  今天,又是他跟人起衝突,然後又是兩道bǔ聲,難道……

  後面,女店員已經不敢想下去了。

  等她回過神來,林河兩人已經走出了店外。

  女店員看了一眼旁邊捂著肚子,滿臉痛苦的尹正平,大驚失色沖一旁喊道:「快,喊店長回來,店裡要出大事了。」

  「還有,趕緊叫救護車!」

  「我去叫商場的保安來!」

  女店員的一番應急操作,簡直熟練的讓人心疼。

  萬象城外面,顏曦月一臉不爽的看著林河道:「你幹嘛呢,怎麼好好的,非得拉著我出來。」

  「該不會是不捨得一個包包錢吧,你放心好了,大不了我今天刷信用卡就是了,用不著你付錢。」

  這人,也忒小氣了吧,老娘六萬多的歐米茄都送給你了,讓你陪我逛個街,買個包,怎麼就那麼多戲呢。

  顏曦月盯著林河的面龐,充滿著審視的意味。

  林河搖搖頭,苦笑道:「不是那個意思。」

  「愛馬仕SAINT-18是吧,放心好了,過幾天我把這款背包親自送到你的手上,行了吧。」

  林河發覺,自己好像天生就跟香奈兒犯沖。

  長這麼大,一共就逛過兩次香奈兒,就沒一次能讓自己開心購物的。

  他決定了,這輩子都不會踏足萬象城的香奈兒店了,至於答應顏曦月的包包,大不了從網上下單買好了。

  「真的?」顏曦月盯著林河狐疑道。

  「騙你幹啥,款式我都記清楚了。」林河信誓旦旦的說道。

  「那還差不多。」顏曦月吐了一口氣,眉開眼笑道。

  「對了,你剛才為啥非要拉著我出來?」

  林河沉默片刻,這才道:「因為我預感到,接下來的場面一定會非常刺激,怕你內心承受不住。」

  「刺激?」顏曦月納悶道:「有多刺激?」

  「比你坐旋轉木馬還要刺激。」

  「滾!」

  ……

  第二天,林河剛上班,就遇到幾名五大三粗的漢子來找自己。

  等嚴以藍上過茶水之後,林河這才說道:「幾位,說說看吧,到底是什麼事情。」

  帶頭的段永才見林河發話,坐在那裡大吐苦水。

  「是這樣的林律師,前幾天我們哥幾個給一塊喝酒呢。」

  「我們從八點鐘喝到十點多,差不多酒局都快要結束了。」

  「一個朋友來了,非要坐上桌跟我們碰幾杯。」

  「但是大家想著,反正是朋友,就也不差這點酒,就又開了一瓶。」

  「可就是因為這瓶酒,壞事了。」

  「這朋友也就是老馬,在喝完酒回家的途中,竟然直接倒在綠化帶里睡著了,等第二天被人發現的時候,整個人都涼了。」

  「出了這事兒之後,我們幾個尋思著畢竟是給一張桌子上喝酒的,就兌了兩萬塊錢,給老馬的家裡拿去了。」

  「可誰知道,這一送,就送出問題來了。」

  「老馬的家人非說是我們害死了老馬,要我們賠償他們家一百萬。」

  「踏馬的,又不是我們叫老馬來喝酒的,是他自己來的,現在老馬出了事情,他家裡反倒要訛詐我們一大筆錢。」

  「林律師,你說這件事情我們冤不冤啊?」

  聽過段永才的故事後,林河微微一笑,也不說話。

  冤不冤,這並不是法庭上該考慮的問題。

  法庭要考慮的問題就是,誰是侵權者,誰又是受害者,該怎麼才能給雙方一個公正合理的判決。

  就拿在一起喝酒,同桌有人死亡這件事情吧。

  在以往的訴訟案件中,也出現過不少類似的情況。

  遍尋國家法律,也沒有哪一條規定,同桌喝酒人要為此事擔責。

  同樣,也沒有哪一條法律說明,同桌喝酒人不用為此事擔責。

  所以,在這類案件中,有賠償的,也有不賠償的。

  關鍵點還是要看在法庭上,雙方所出示的證據如何,還有雙方法師的戰鬥力如何。

  這件案子讓林河上,那結果自然是不用說。

  但是換個人,讓張炫邁上,那結果……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