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林河繼續盯著手機屏幕道:「那麼,第二個問題來了。§.•´¨'°÷•..× ❻➈𝕊ᕼ𝓊𝔁.ςⓄᵐ ×,.•´¨'°÷•..§」

  「如果這個女的見自己的上衣被張三給扒了,也是不甘示弱,心一狠,同樣也把張三的上衣給扯了。」

  「那麼,到了派出所之後,兩人有沒有私下和解的可能?」

  這個問題問出之後,網友脫口而出道:

  「肯定了,你扒我衣服,我扒你衣服,扯平了,為什麼不能和解?」

  「你這樣說,雖然有道理,但我總感覺哪裡不對啊?」

  「好像是不對哈,總感覺女的吃虧了!」

  「張三一個大老爺們,被人扒了上衣,好像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說不定這哥們平時就有裸露上身的習慣呢!」

  「不一定,習慣歸習慣,但是你也不能強迫人家張三啊!」

  「對,支持張三,女的也對張三構成了侮辱。」

  「我是專業人士,大家聽我的,張三扒女的上衣,構成強制侮辱罪,女的扒張三衣服,並不構成犯罪。」

  林河讚許的看了一下眼這位專業人士的評論,心中暗道:小伙子,我看好你。

  咳咳……

  他輕咳一聲道:「這位專業人士說的沒錯,女的不構成犯罪。」

  「到了派出所後,張三會直接被關小黑屋,然後被檢察院以強制侮辱罪進行起訴。」

  「而這女的,最多也就是被批評教育!」

  「甚至都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法。«-(¯`v´¯)-« ➅9𝐬Ⓗ𝔲𝓍.cⓄ𝐌 »-(¯`v´¯)-»」

  此話一出,全場無語。

  「憑什麼啊?這不公平!」

  「就是,同樣是扒上衣,為毛我三哥就必須進去,女的就沒一點事兒?」

  「憑什麼?我感覺應該是跟性別有關係吧。」

  「我一個男的,感受到了現代社會深深的惡意!」

  「唉,之前那哥們,下次投胎組個隊吧,我也想做小仙女了。」

  ……

  林河微微一笑:「大家也不用覺得委屈,因為我國所修訂的刑法,每一條都是根據實際生活情況出發。」

  「一句話,法律是經驗性的產物,並非是邏輯性的產物。」

  「大家可以設想一下,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名女性沒有穿上衣,會不會覺得好奇,會不會覺得興奮,會不會覺得燥熱,會不會覺得衝動……」

  「但是呢,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名男性沒有穿上衣,應該就會習以為常了吧。」

  「畢竟,這玩意兒好像也沒啥可看得。」

  「總結下來就一句話,只要不帶任何性成分的裸露,大家都會習以為常。」

  「最後告訴大家一個有些可怕的事實:張三把女人的上衣扒了,已經構成了強制侮辱罪,而且還是在公交車上這種公共場合,很大可能是被判處三年。🎀♠ ➅❾𝐒нỮ𝔁.匚๏𝐦 👌♨」

  「而女人把張三的上衣給扒了,事實上並沒有違法。」

  「別說是女人扒張三的上衣了,就算是女人把張三的褲衩子給扯了,最多也就是尋釁滋事,被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所以說呢,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然很容易吃虧的!」

  「不知道我這樣講,大家都聽懂了沒?」

  林河說完,右手大拇指划過鼻翼,臉上帶著一絲含蓄的笑容,注視著手機屏幕。

  直播間的網友,則是直接被這個答案給雷到了。

  「臥槽,這也行?」

  「聽懂是聽懂了,但是突然莫名感到一陣心塞!」

  「何止是心塞,簡直是碎成餃子餡了。」

  「笑噴,神踏馬的男孩子在外面要保護好自己,以前,以為這只是一句玩笑話,沒想到其中還有如此深刻的法律含義。」

  「主播大大,要不要這麼秀?」

  「被主播秀了一臉,原來普法主播也可以這麼有意思,點讚,關注,送禮物三連走起!」

  ……

  接下來,直播間內禮物飄屏,特效不斷。

  林河放在桌面的右手有節奏的敲打著,心中考慮著下一個入獄小技巧要將什麼。

  終於……五分鐘後,禮物特效這才有所減緩。

  林河沉吟片刻,笑吟吟的說道:「OK,下一個普法故事帶給大家!」

  「張三這小子呢,平時就是個無業游民,但是總是會幻想著自己有朝一日會發大財。」

  「這天,張三吃飽飯沒事幹,就去街上溜達。」

  「當他經過一彩票店的時候,發現店員竟然趴在桌子上睡著了。」

  「於是乎,張三這小子靈機一動,悄咪咪的溜進櫃檯。」

  「在櫃檯中偷走了一百張刮刮樂彩票,這一百張刮刮樂的價值呢也不貴,總共就一千塊錢的樣子。」

  「可是問題來了,由於張三這小子運氣特別壯。」

  「在一百張彩票中竟然刮出了一等獎,總價值五百萬。」

  「張三心花怒放,迫不及待的在另一個城市兌換了獎金。」

  「接下來的時間裡,張三買豪車,泡辣妞,約火包!」

  「日子過的無比愜意,但是好景不長,兩個月後,張三在咱們敬業的警察叔叔抓獲歸案。」

  「請問在這個故事中,張三有沒有犯罪,要不要被判刑?」

  林河說完,一臉笑意的盯著屏幕。

  如果所料不錯的話,這個故事的正確答案,應該沒有幾人能答對。

  「臥槽,還有這種事情?」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什麼,就是買刮刮樂刮出五百萬。」

  「最不幸的事情是什麼,就是這張一等獎的刮刮樂是你偷來的。」

  「臥槽,沒天理了,偷來的刮刮樂竟然能中五百萬,為什麼我這輩子中的最大的獎項就是『再來一瓶』。」

  「兄弟,知足吧,你好好歹還中了再來一瓶,我這輩子最驕傲的事情就是上小學生吃乾脆麵,中了一張『再來一包』。」

  林河輕咳一聲:「運氣這玩意吧,不在咱們直播間的討論範圍,大家就說說看,張三有沒有犯罪吧?」

  等了半天,林河終於是發現了一條有價值的評論。

  「張三無罪,我說的,在我國,盜竊罪一般的起點金額在3000左右,就算是那些落後的地區,也是要2000元起步的。」

  「張三盜竊的刮刮樂總共價值才1000元,不構成犯罪好不好。」

  嗯,這小伙子不錯,倒是有那麼一點法律常識。

  「不對,還請主播交代清楚,張三在這兩年內,還有沒有犯過別的盜竊案件?」

  哦豁,這麼專業的嗎?

  這個網友竟然把連續犯罪都考慮在內了。

  不過,這個故事的重點好像不是在這裡吧。

  PS:唉……真服了你們這幫老6,都說了咱們家沒條件爆更。

  偏不聽,非要禮物一個勁兒的往臉上懟。

  好吧,你們贏了,三章爆更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