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三十一)
「張律師,那你就去告到底啊。」蔣士彬很篤定:「什麼不願意浪費時間和精力,那是因為你們的證據並不是關鍵性、決定性能讓你們取得勝利的證據。」
「你們剛才聽到的推銷員關於保健品的問題,這只是因為盛超集團的就職培訓不到位。」林暮抱歉地笑笑,「這個問題我們會加緊改進的,大家放心吧,以後我們的就職培訓會更加的徹底、更加的到位,不會再出現這樣的錯誤了。我們可以為此向公眾道歉,我們也可以向法官道歉,我們還向你們道歉呢。」
林暮雖然嘴上說得這樣不在意,但她心裡清楚,這個問題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如果告上法庭的話,他們就此要求賠錢也是可以得到法官的支持的。
「你們這不是耍無賴嗎?」唐召鬆氣得渾身有些發抖。
林暮在心裡微微嘆了口氣,看到唐兆松一把年紀了,頭髮花白,眼下烏青,顯然因為這件事情已經很久沒有睡過一個好覺了。
他那樣緊張、憤怒的樣子讓她心裡也不好受。
可是這是她的工作,她已經站在了盛超集團這一邊,她就必須為盛超集團所服務。
張遠率先退了一步:「夏律師,蔣律師,我們都是做律師的,我們都清楚這個案子最可能的結果。今天我們雙方坐在這裡,也不是為了爭辯出個誰對誰錯、爭辯出個子丑寅卯,我們是來解決問題的。」
他並不是真的想做這個退步,只是唐兆松太需要這筆錢了,打官司打個一年半載的,別人拖得起,盛超集團拖得起,唐兆松拖不起。
「好吧,那我們就說我們的和解條件了。」蔣士彬拿出一份和解書遞給張遠,「張律師麻煩過目一下,我們給出的和解條件就是,我們可以將保健品的費用全額退還給老人,但是這不是因為我們的保健品沒有效果而退的,這筆款項我們我們叫做老年人保障金,是考慮到老年人的使用感受以及老年人的心情而願意付出的一筆款項。」
他接著道:「還有就是,你們必須在公眾媒體上,在你們發布過所有涉嫌侵害盛超集團保健品聲譽的文章的社交媒體上進行道歉和澄清。最後,你們要和孫總成為一致行為人,以後不得以相同的理由再次進行上訴。」
「你們過分了吧,我們打官司最差得到的也不過就是這樣一個結果。」張遠鏗鏘有力道:「恕我直言,你們是在趁火打劫。」
「不,打官司最差得到的結果是打了一年半載,最後一分錢也沒有得到,甚至你們會被我們反訴敲詐勒索以及詆毀名譽,你們可能還會賠我們錢。」蔣士彬說起話來又是那副欠打的樣子,「孫總有的是時間,如果我們不幸一審敗訴了,我們可以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中級法院敗訴了,我們可以上訴到高級人民法院。」
「打!我們奉陪到底。」一個老人很氣憤地說道。
蔣士彬也不生氣,反而看似很有耐心地勸道:「老人家,您還是先聽過你們的張律師的專業律師意見再做決定吧。」
「我們商量一下。」張遠示意林暮和蔣士彬先出去。
正好,林暮和蔣士彬也有一些新的事情要和孫總說。
他們出來之後,就趕緊先給孫總打了電話,「喂,孫總,您好,我是蔣士彬。」
「蔣律師啊,怎麼樣?和解協議簽了嗎?」孫總以為這個時候打電話就是和解已經談完了。
「孫總,對方剛剛提出了新的證據,我們的保健品推銷人員進行了保健品功效以及成功率的保證。」蔣士彬勸告孫總:「孫總,麻煩您務必重視這個事情,我會給您出具一份保健品營銷和宣傳的法律意見書。您一定要讓您的所有推銷人員再次學習一遍,不可以再有給人抓住把柄的任何可能和機會了。」
孫總一聽也很重視這個事情:「行,我知道了,我會馬上安排一次員工培訓。」
他問:「那我們的和解協議會不會因為這個事情受到影響?」
「影響肯定是會有的。」蔣士彬怕孫總生氣,又補充道:「不過您放心,這個事情說小不小,說大也不大。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能力為您把這個事情的影響降到最低。」
令人意外的是,孫總並沒有因此生氣:「這確實是我們公司出現的問題,如果他們有要求的話,我們可以在錢的方面進行適當的和解讓步。」
林暮在一旁聽到外放都驚呆了。
「孫總……」蔣士彬正想問什麼的時候,孫總打斷了他。
孫總笑了一聲:「沒什麼,我之前寸步不讓,連和解都不願意談,那是因為我覺得我沒有做錯,我為什麼要讓步?他們說的什麼我們的定價和運營有問題,我一直覺得他們是在無理取鬧,沒事找事,整個行業誰不是這樣做的?不過,現在既然他們提出的證據可以證明我確實是有做錯的地方,那麼我願意做出讓步。」
本作品由整理上傳~~
「明白了,孫總,你放心吧,今天我們一定會把這個和解協議拿下的。」蔣士彬掛了電話。
林暮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沒想到,孫總這個人竟然還會講道理。」
蔣士彬聳聳肩:「我也沒想到,我以為他只會罵我們律師無能。」
「既然這樣的話,我看今天的和解協議是肯定能談下來的,有門。」林暮鬆了一口氣:「這個案子總算是能看到一點點結束的影子了。」
回到大會議室,張遠和那些老人們已經基本上談好了。
「蔣律師,夏律師,你們的和解協議過於苛刻了。」張遠談完了還是不認同蔣士彬和林暮的和解協議:「你們提出的退款我們可以答應,名義叫做老年人保障金,我們不答應,你們這個名目,就仿佛是說我們老人是在無理取鬧,而你們很大度不跟老人計較,所以找了一個這樣的名目,給了老人一筆錢。和孫總成為一致行為人,我們可以同意,只要簽了和解協議,我們不會再以相同的理由再次進行上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