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二十七)

  第317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二十七)

  「《律師法》二十六條規定了,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林暮開始背法律條文了,「還有,《律師法》第27條規定了,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原來,吳律師當律師,竟然連《律師法》都沒有讀過,竟然都不知道我們律師就是要為當事人服務的。」林暮故作驚訝地感慨著。

  「可是你的當事人做錯了,你為了錢就一點都不管正義了嗎?你們難道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嗎?」吳媛倒是一臉的正義。

  林暮扶額,她終於明白為什麼蔣士彬提到吳媛那麼無奈了。

  她反駁回去:「那我們總不能拿人錢財,替人添堵吧?作為律師,我們的職責就是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權益。」

  蔣士彬和林暮倒是心有靈犀,他接著林暮的話說:「就連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請律師為他進行減刑甚至無罪辯護。如果按照吳律師說的,做錯了的人就不能請律師,律師也不能為他們辯護,那麼他們的權利又有誰來保障?」

  吳媛被氣得一時口不擇言說出真相:「你們知道嗎?唐叔叔他兒子破產了,他之前買保健品花了一百多萬,他現在需要要回這一百多萬,並且得到賠償。不然他們家就過不下去了。你們現在的所作所為就是在逼死唐叔叔。」

  她的話倒是印證了林暮的猜測。

  說完這句話,吳媛才覺得不妥,慌忙捂上自己的嘴。

  她說錯話了,她這話一說出來,就是他們不得不和解的理由,林暮和蔣士彬大可以因為這個壓縮和解的條件。

  「吳律師,你不應該做律師,你應該去做法官,那樣才能永遠站在正義的一方。」丟下這句話,林暮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她心裡其實有很大的觸動,但是表面上她必須表現得很專業,沒有一絲一毫的破綻留給對方律師。

  坐在車上,蔣士彬和她吐槽:「你算是明白我為什麼一提起她就是一言難盡的那副表情了吧。」

  林暮撇撇嘴:「明白了,她就拿自己當正義使者看。」

  「滿嘴的公平正義,真以為她自己是天使,要拯救眾生啊。」蔣士彬搖搖頭。

  「不過她也不是盡給人添堵了,也是她說漏嘴的,對方目前有必須和解的理由,所以我覺得我們可以再壓一下和解協議的條件。」他輕笑一聲,顯然心情不錯。

  林暮沒有說話,她知道蔣士彬是最專業的做法,律師不是來普度眾生的。

  「行了,你決定吧,這個案子本來也是你拿大頭,你拿主意就好。」林暮頭靠著車窗,興致缺缺。

  蔣士彬嘴角勾起一抹笑意,這個案子看樣子是十拿九穩了。

  不過很可惜,在和解協議沒有簽之前,沒有什麼十拿九穩。

  就在蔣士彬準備和解協議準備得熱火朝天的時候,一個噩耗傳來了。

  張遠那邊提出了新的證據,他申請法院進行強制調查,孫總旗下保健品的子公司涉嫌傳銷。

  「傳銷?」林暮懵了,「孫總那麼大的企業,怎麼會涉及傳銷?」

  「也不知道是誰給他們出的主意,拿出了這個法子。」蔣士彬直覺覺得:「一般律師面對這種問題都想到的是虛假宣傳,我覺得只有師哥會想到這個破局的方法。」

  「我想我們必須去孫總公司再次調查一次了。」林暮表情嚴肅:「這次一定要想辦法拿到孫總上次不願意給我們的那個經營模式。」

  到盛超集團的時候,孫總正站在辦公室里發飆。

  蔣士彬在林暮前面走進去,孫總劈頭蓋臉的一沓文件救向他扔了過來,「你在做什麼?你這麼多天在做什麼?你讓人家現在又說我是在搞傳銷,我們公司以後要不要發展了?」

  「孫總,之前他們提出和解,是您自己不願意和解的。」林暮替孫總回憶了一下之前的事情。

  孫總臉上有些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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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暮接著道:「孫總,我們今天在這裡不是向您負荊請罪、讓您發泄情緒的。我們是來解決問題的。我們到目前為止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已經盡到律師應盡的責任。現在我們希望您能夠給我們提供一些證據,所以請您回答我們的問題。」

  「傳銷?我不是做傳銷的,我有什麼證據?」孫總很激動:「他們傳銷團伙都會限制人身自由,我限制過員工的人身自由嗎?沒有!傳銷團伙還會要求自己的員工買東西才能加入,我有讓我的員工買過保健品嗎?沒有!我的保健品都是推銷給我的目標客戶。」

  「那麼孫總,我想請問一下,您旗下保健品公司的銷售模式是什麼呢?」蔣士彬提問。

  「層級激勵制度呀。」孫總言簡意賅道,「很多公司都是這樣的,不行嗎?」

  「孫總,我們學法律的講求的是法律。」林暮給孫總科普:「對方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這也屬於傳銷行為。」

  她簡單地解釋:「也就是說,對方認為,即使您沒有要求您的員工購買公司的產品,也沒有限制您員工的人身自由,甚至也沒有根據發展下線的人頭來算你員工的報酬。但是您計算了下線的業績來付給上線報酬,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傳銷。」

  「夏律師。我要你來,是要你告訴我我可能犯法了嗎?層級激勵制度哪裡算犯法啊?」孫總情緒激動地站起來,「我需要你幫我打贏這場官司,實在不行就和解,他們想要多少錢就給他們多少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