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拆婚狂魔喬老太(18)

  第296章 拆婚狂魔喬老太(18)

  這時候,就算是邊上的王維熙也聽明白了,這張警官明顯在懷疑他們家賀龍,懷疑事情與賀龍有關。

  「張警官,你這是什麼意思。

  這件事又與我們家賀龍能有什麼關係,而且,母體營養不良更是搞笑,咱們村誰不知道那個洪棉家裡寵愛的很,每個月都寄不老少東西給她,幾乎頓頓都是吃細糧,平均每個星期都能吃頓肉,這待遇就是我都沒享受過,還營養不良?

  張警官,你辦案歸辦案,可不要隨便污衊,更別想亂潑髒水。」

  王維熙當即怒瞪呵斥。

  他們家賀龍好不容易弄到了城市戶口,並且還當上了工人,哪能這麼被別人污衊,這流言要是傳出去,說不定臨時工位置都能不保。

  「王村長,你也不用太急。

  你看看,你媽就淡定多了吧。

  我這麼說,當然是有理由的。

  三四個月前,或者就說三個半月之前的那幾個月時間裡,你們家王賀龍是不是追過洪棉,甚至還是死纏爛打的那種,這一點你們就不要否認了,我隨便到村里問哪家哪戶,人家都是這麼回答的,然後就是四個月前,你們家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訓斥了王賀龍,並且不允許他再糾纏洪棉,同時還在半個月之後,幫他把城市戶口給弄好了,將王賀龍的戶口徹底從村子裡轉走。

  我的調查結果沒錯吧。

  那麼生氣的訓斥他,並且還在極短時間買了房,轉了戶口,這是想幹什麼唉,時間也太巧合了吧?」

  張守國很是冷靜的說著。

  語氣頗有點意味深長和篤定。

  似乎已經能確定似的。

  喬木白了他一眼:「張警官,我現在有點懷疑,你是怎麼坐上這個位子的,或者說,你在懷疑什麼?

  那些個知青的心從來都不在農村,這一點你不會不知道吧,所以我們家自然得想辦法徹底打消掉賀龍的念頭,免得他回頭受到傷害。

  況且,你就光打聽到我們曾經訓斥過王賀龍,難道就沒打聽過我們主要訓斥禁止的是王梅梅嗎?

  我不想再讓他們兩個在村里丟人現眼,所以特地不惜掏棺材本在城裡買了房,幫他們換了戶口,想辦法找了工作,這又怎麼了?

  時間上的巧合我又怎麼知道。

  縣裡房子有多難買你又不是不知道的,不過恰巧這段時間才有人賣房子而已,罷了,你繼續查吧……」

  喬木說著說著,就懶得繼續解釋下去了,開玩笑,過去那小半年時間裡,特別是在村裡的那一個多月里,喬木三天兩頭的就跟蹤王賀龍,還能不知道他每天幹了什麼?

  他就是個還沒長大的孩子。

  今天想著去找洪棉,隔天就能帶著一兜玻璃球,跟村里孩子彈玻璃球去了,這情商能幹什麼事?

  「張警官,吃完飯你就回吧。

  我們家房子少,以前我媽沒回來的時候有地方給你住,現在我媽回來了,總不能讓我媽跟你住一間吧,所以麻煩你去別人家借居吧。」

  王維熙也開始端茶送客。

  這情形……

  沒攆出去就是脾氣好了。

  張守國此時卻並沒什麼後悔情緒,反倒笑了笑就收拾東西走了。

  他已經得到他想要的信息了。

  ……

  第二天,又是一番調查詢問。

  知青所里的人都被問遍了。

  同時,警局那邊也拿到了搜查令,開始對洪棉住的那個房間,主要是她的物品進行搜查,不但找到了不少東西,還了解了些新情況。

  比如說,通過魏花得到的,洪棉上個月沒有來月事的消息,再比如說,通過洪棉和她父母來信了解到的,她父母已經被下放的事情。

  當然,除此之外,警局那邊的人還得到了洪棉的筆記本,並且開始讓人對筆記本內容進行研究。

  洪棉屋內

  只有警局的幾個人在。

  張守國看完手裡的信嘆息道:

  「看來她自殺這點,應該是沒問題的,村里人都知道她每天掙的工分很少,而且還經常請假,之所以能夠在鄉下比較舒服的活著,主要就是靠她父母的救濟,如今她父母出事,哥哥姐姐也明確表示不會再寄東西給她了,再加上懷孕了情緒可能有些敏感,自殺的概率應該還是蠻大的,這點沒什麼問題。」

  洪棉收到的最後一封信就是她哥哥和姐姐寄給她的信,裡面明確表示父母出事,他們沒有時間和精力,或者說沒有理由再寄錢和東西給她,讓她自己想辦法自力更生。

  「她也太矯情了吧。

  不想著靠自己,就想著靠父母這又算是什麼事,早幾年下鄉的那些知青現在不都在自力更生的努力幹活掙工分呢嗎,就她矯情,還自殺。?」

  邊上一個警員憤憤然說著。

  「唉,人都死了,就別再往她身上潑髒水了,還是調查調查她的人際關係,以及與哪些男人有過接觸吧,早點把事情查清楚了再說。」

  張守國繼續說道。

  「不是,隊長,這事都已經這麼清晰明了了,還有必要繼續查下去嗎,要不,咱們直接把她懷孕的事給蓋住吧,就說她因為接受不了家裡的來信,所以才自殺的,這樣大家都省事,不然得查到什麼時候?」

  現在,除了孩子的父親是誰這點是個疑惑之外,剩下很多事情基本已經明了了,昆安是真覺得能結案就行了,沒必要非查那麼深。

  浪費時間不說。

  也沒什麼功勞。

  而且,婚前那什麼那種事其實也不是很好界定,自願和非自願又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然而其中一個已經死了,具體什麼情況還不是任憑另一個說,到時候就算找出來,估計也很難論罪判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