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6章 四百斤的超宅女(18)

  第2096章 四百斤的超宅女(18)

  這麼一番操作後,回遷樓的情況基本就算確定了,喬木只需要留兩個人負責審核材料,並且等房子建好後,再來驗收下房屋質量就行。

  因此這邊村民大會一開完。

  喬木便立刻再次馬不停蹄的去了爛尾樓那邊,去爛尾樓那邊,把爛尾樓受害者全部都召集到一起。

  前面的交流情況跟先前回遷樓那邊大體一致,主要就是一來表示她會負責把房子建好,讓他們不用擔心,同時還會因為延期給予一定補償,可以選擇加個陽台,也可以選擇加個車位,這是一方面內容。

  另一方面自然就是集體訴訟。

  同樣是喬木負責收集證據,負責他們的來回食宿,他們只需要出面作證就行,總體來講,很輕鬆。

  這兩點,那些爛尾樓受害者同樣沒有意見,因為這半年以來,他們實在是太累了,即便喬木不給他們補償他們也願意接受,能拿到該得的房子他們就已經欣喜不已了。

  更別說還有補償。

  以及能夠報復罪魁禍首了。

  這邊事情確定後,喬木就不是找包工頭了,而是自己成立了一家小型房產公司,並且臨時招了些人手組建了家建築公司,隨後便正式按照先前設計好的圖紙恢復施工。

  至於具體要求……

  速度慢一點無所謂。

  反正,質量絕對不能差。

  喬木又不準備靠這個賺什麼黑心錢,只要不虧本她就滿足了,賺錢她有的是渠道,實在沒必要賺昧著良心,去干喪盡天良,該下十八層地獄的,偷工減料建房子的錢。

  等這兩件事都徹底敲定後。

  喬木才有空專心致志地坐鎮吳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督促吳律師他們儘快完成對她父親錢大海的集體訴訟,免得事情再夜長夢多。

  最關鍵的是,喬木還有很多其他事情要做呢,是真的沒有時間一直將精力放在這件事上,她現在只想讓她爹錢大海快點坐牢,把這件事早完早了,至於說他會不會後悔啥的,那就隨他去了,後悔最好。

  不後悔的話,她也沒轍。

  畢竟這件事實在是太隨心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抓之後,真正後悔的只是自己怎麼沒有再小心一點,而不是自己不應該去做那件事,況且就算再後悔又如何,即便他再怎麼後悔,事情終究是已經做了,所謂的後不後悔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什麼區別,都是在放屁。

  就算是自刎相殉。

  那也無法抹去別人的傷痛。

  所以,喬木也懶得去計較原身的這個遺願了,該咋樣就咋樣,她準備讓他接受該有的懲罰之後,就不再繼續插手,也不再關心他了。

  如果錢大海回頭能出來。

  大不了每月給幾百塊養老錢。

  出不來那就算了,那更好。

  有了喬木坐鎮後,律師事務所那邊的確有稍微加快了些案件的推進進程,再加上爛尾樓和回遷樓那兩邊的受害者積極支持,這起集體訴訟案件,很快就進入開庭程序。

  然後當時的法庭情況是,喬木他們這邊有整整一個律師所事務所幫忙起訴,而錢大海那邊因為他已經沒錢了,壓根就沒請律師幫他辯護,最後還是法院那邊,給他幫忙找了個免費的辯護律師,好開庭。

  之後的情況還用說嗎?

  一邊是一整個律師事務所,準備了將近一個月,準備了充足的證據,另一邊只是一個單純的免費辯護律師,而且還什麼準備都沒做。

  最終結果那是相當顯而易見。

  顯然是吳律師他們獲勝。

  雖然沒有得到什麼賠償,但的確讓錢大海享受到了,挪用公款等各項罪名當中的最高量刑,就是情況極其惡劣這個量刑檔次的量刑。

  整整二十年有期徒刑。

  得到這個量刑結果後,喬木是開心的笑了聲,而那些趕過來的原告,也就是原來的受害者,也都歡呼雀躍的互相擁抱,雖然他們沒得到什麼補償,但看到罪魁禍首被抓起來坐牢,他們還是相當開心的。

  莫名有種大仇已報的感覺。

  判決結果剛下來沒多久,喬木就趕緊偷偷趕在她奶奶,也就是付雲雪沒反應過來的時候迅速跑了。

  生怕被她給纏上。

  倒不是擔心付雲雪會給她帶來什麼傷害,關鍵的是,一旦被纏上不是既煩又膈應人嘛,喬木她惹不起付雲雪那老傢伙,還躲不起嗎。

  不過為了防止她回頭再訴訟。

  喬木臨走前特地讓吳律師拿了張銀行卡給她,並且讓吳律師代為轉告,從今往後她每個月會往那張銀行卡里打最低生活保障級別的贍養費,除此之外她不會多給一分。

  如此一來,付雲雪就是想打官司,人家法院都不支持,因為喬木已經給了贍養費,這算只是按最低標準給,那也算是合情合法之事。

  畢竟又沒有法律規定。

  有錢就得多給贍養費。

  如果不是法律規定要給,這點喬木都不想給,寧願捐都不想給。

  不說拿到吳律師給的那張銀行卡,並且聽到喬木讓吳律師轉告內容之後的付雲雪,是有多麼氣惱。

  又是多麼氣急敗壞的撒潑。

  喬木回家後,想了想,最終還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特地打開法院的官方網站,想要看看錢大海那邊的審判結果出來之後,相關案件的具體抓捕內容有沒有出來?

  然後上官網上一查。

  嘿,還真出來了。

  那傢伙也是真衰,錢大海在閖國躲了小半年之後,感覺風聲已經小了,他們應該也安全些了,所以特地搬到了斯里蘭島國居住,然後好巧不巧,他們買的那套房子左邊住著好幾個國內留學生,而當中有一個國內留學生的父母,就是付完首付沒拿到房子的家庭成員之一。

  事發後他們有跟兒子吐槽時提及過,甚至於還把錢大海的照片給他們家兒子看過,然後錢大海跟他媳婦外出買菜的時候,就被那孩子給看到,並且聯繫了一下大使館。

  之後自然就是兩國溝通。

  由斯里蘭島國官方抓捕。

  然後引渡回國。

  順利的跟自投羅網似的。

  就在喬木看完官方通報,正準備關掉手機的時候,手機的新聞軟體突然在通知頁面推送了一個最新新聞,喬木她雖然沒有看到具體內容,但是有瞄到水雲凱這個名字。

  那是原身喜歡的歌星名字。

  因為喬木內心想著是不是他又在哪邊開演唱會了,所以特地趕緊把手機通知欄拖下來,點開新聞。

  想要看看到底是啥新聞,如果真的是又開演唱會的話,那她得趕緊買票,趁著最近這段時間沒事。

  好歹把原身這願望給了結。

  然後,新聞標題就出來了——

  「水雲凱於昨夜猝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