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玩玩鬧鬧的,很快就到了下午3點多的時間,傻狍子也被他們處理好了,分成一塊一塊的肉放在背簍里,又摘了兩背簍的葡萄和一小竹筐的柿子,幾個人在又抓到一隻野雞之後就打到回府了。
他們下山的時候就看到了村支書,家裡已經來了很多人了,里里外外都堆滿了的,還挺熱鬧的。
方志國當然不可能放任方大福算計自己兒子和侄子,所以他打算來個將計就計,當然主角換一換。
所以他才會明知道宴席上沒什麼好吃的,還讓兒子和侄子過去,為的就是能讓幫大福他們順利進行他們的行動。
方岑沫一臉崇拜的看著爸爸,他相信爸爸知道了他們的目的,更會好好保護他。
可是看著那人擠人的院子,他實在是不想去跟別人擠,人太多太吵了,比火車上還要吵。
楊巧雲看著兒子和小叔子弄回來的東西。一點都沒有驚訝,而是直接帶著閨女去整理了。
反正她這小叔子每一次上山都能夠帶肉回來,帶著傻狍子回來,她是一點意外都沒有的。
「平安他二叔,支書家你們就別去了吧,支書婆娘連青菜都是在左鄰右舍那裡要來的,只有主桌那邊有一點點肉,你大哥已經去了,就讓他代表就行了,大不了再送一份禮金就是了。」不缺錢的楊大嫂特大方的拿個紅包包了一塊錢,打算讓他兒子跑一趟,把這紅包拿過去就是了。
自從跟親生父母相認之後,楊大嫂就沒再缺過錢,其實她以前也不缺錢,她男人把所有的收入都交給她,這是在那個家裡,這些錢不能光明正大的拿出來花而已。
跟親生父母相認之後,每年帝都那邊送過來的紅包,還有年節兄弟姐妹送來的東西,再加上小叔子的補貼,平時幾乎不用他自己花什麼錢。
她家原本瘦瘦弱弱,在大家看來根本養不活的小丫頭也養活了,而且還比別人家養的好,白白嫩嫩的像個大白饅頭。
「大伯娘,我還沒湊過這樣的熱鬧呢,沒事,我們不去吃飯,只去湊個熱鬧,一會兒就回來吃飯了,大伯娘我想吃烤肉……」方岑沫小朋友知道爸爸要去,那肯定有好戲看,他可不能錯過。
當然撒嬌賣萌,要好吃的,是他一貫來最喜歡幹的事情,特別是對家裡的大伯大伯娘,那簡直毫無保留,比小他三歲的妹妹還會撒嬌。
「你這傻小子,這種日子人家那邊那麼熱鬧,你還打算在家裡烤肉給人添堵,你說說你是不是故意的……」楊巧雲都要被這小崽子給氣笑了。剛剛都跟他說了,支書家只是青菜,這傢伙竟然還想要烤肉,這是烤肉的味道,太香了,不用幾分鐘就能蔓延到整個村子,他這是想幹嘛?
「嗨,我給忘了,要不大伯娘隨便弄點烤肉,等我們回縣裡再吃,省看村支書那老傢伙,心氣不平,找我大伯麻煩。」方岑沫傻兮兮的撓撓頭,他剛剛想吃烤肉,真沒考慮到這個問題的,不過為了讓自家大伯以後的日子好過些,他還是回縣裡再吃吧。
現在的方志國已經完完全全變成了周英祁的模樣,因為是這些年一點一點慢慢改變的,所以別人也看不出他到底改變在哪裡,只是感覺他不一樣了而已。
小傢伙當然也跟他越長越像,可能因為方平安他們兄弟兩個在方志國身邊的時間比較長,跟他吃一個鍋里的飯時間比較久,所以這兩兄弟也有三四分像方志國。
他們幾個就真的是走個過場,到村支書家晃了一圈,讓人知道他們來過之後,放下禮金就走了。
當天晚上村支書家爆出了醜聞,席上,支書家兒子親口承認和之前跟方岑沫傳緋聞的女知青處對象,把村支書老婆氣個半死,之後又爆出他們私生活不檢點還沒有領證,擺宴席就滾到了一起,更勁爆的是不是兩個人,而是三個。
而這第3個人就是方大福的兒子方寶根,那個比方岑沫大五歲,不僅好吃懶做,遊手好閒,還喜歡招貓逗狗,偷看小寡婦*洗*澡的二流子。
這下子熱鬧可大了,因為整個村裡的人幾乎都過來吃席了,所以事情很快就傳遍了村子,方志國在家裡聽到大嫂從外面聽來的消息,感覺心裡的氣消了不少。
敢算計他兒子和侄子,就得做好被他報復的準備,這才是剛開始,上輩子他家崽被害得那麼慘,這一輩子,只要他們敢伸手,他就敢把他們的爪子給剁了。
這一次的熱鬧可真的是夠這方家村第一生產大隊的村民看了,出了這種事情,村支書也不敢出來蹦達了,老老實實開始修身養性。
沒有村支書出來指手畫腳,方志軍的工作就好做多了,不過哪怕是結局已經出現了,方志國也沒有要放過這些人的意思。
原文裡他家崽被弄得那麼慘,都是這些心思,不純的人的錯,回到村里他也知道了,重生的竟然是村支書家的閨女。
這女孩在書里,那可是惡毒女配一掛的,因為不喜歡這個程知青,無時無刻不在給她下絆子,按照這個程知青的品行,這姑娘之後的結局肯定好不了。
這不重生歸來就開始給自己哥哥和女主下絆子,這一次有家裡的老爹老娘護著,那姑娘也是開始肆無忌憚了。
本來方志國設的局,那是把這幾個人拖到一張床上,再把他們的衣服扒拉掉一些,之後給他們弄些迷藥就算了,誰知道這姑娘下手狠,竟然直接把給牛羊配種的催情藥都用上了,也就是用了這些藥,現場才那麼精彩的。
村支書的婆娘站在門口把程知青還有方大夫一家罵的狗血淋頭,還揚言他們家絕對不會娶這樣的女人進門,知青點的人在出了這些事情之後,沒一個人出來把人領回去的,哪怕是知心點的小組長,這事情他也不敢摻和,就怕把他也拉下水了。
這個程知青就在村支書家不尷不尬的住下了,當然不是跟村支書的兒子住一塊,村支書的婆娘那可是1萬個看不上,這個知青的。
方志國覺得事情雖然跟他想像中的有點出入,不過這種狗咬狗的戲碼每天都在上演,讓他覺得很巴適,也就沒太計較村支書家的那個閨女撿他的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