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8章 苦情劇女主對照組(3)
「隔壁的薛延宗賣電風扇賺了不少錢,我看他整天梳著油頭、穿著皮鞋,走起路來都用鼻孔看路,一副看不起人的模樣,看來是發大財了,要不我也留職停薪做生意去?」郁長帆試探著問喬時初。
喬時初想了想,如今還有五六年就到下崗潮了,到時候即使不辭職麵粉廠也會倒閉,現在開始想出路總比到那時候才開始考慮謀生好。
於是她說道:「你自己考慮清楚就行。」
郁長帆有些意外,笑了笑,說:「我還以為你會不同意呢,畢竟做生意風險太大,你之前還說薛延宗做生意不會長久,還是麵粉廠的工作最可靠——雖然說現在工資都快發不出來了,但到底是穩定的,總不會真的倒了。」
郁長帆不知道以後的事,還以為麵粉廠永遠都不會倒閉。
「誰讓咱們家還要養孩子呢,現在只有我們兩個人的工資,生活還能勉強過得去,但過一兩年,寶寶就要上學,到時候連學費都可能拿不出來,你難道忍心讓孩子跟著咱們受苦受窮?」喬時初反問他。
「當然不忍心,是吧?小傢伙,養你很費錢的,爸爸要努力掙大錢才養得起你啊。」郁長帆摸了摸兒子的小腦袋說道。
郁承宣西也聽不懂,只笑呵呵地對他爸爸露出幾粒小米牙。
喬時初並不擔心郁長帆的謀生本事。
在原世界劇情中,他也做起了生意,雖然不像薛延宗那樣一做生意就順風順水,沒用多久就賺了大錢,但他一步一步地扎紮實實地做,倒也慢慢地做起來了。
不過他雖然愛玩,但都是跟朋友們去喝酒玩牌打球之類的,對找女人倒沒什麼興趣。
雖然同樣要跟生意夥伴應酬,為了隨大流不得不找女人相陪,但他並沒有那個賊膽,因為原主要是知道了,每次都會怒氣沖沖地跑去大鬧,不但把郁長帆臭罵一頓,還會嚴厲警告他的生意夥伴,不許把他拉下水玩女人。
還放了話,要是郁長帆敢出軌,那她就閹了他。
於是久而久之,他的生意夥伴都知道找他應酬喝酒可以,卻不能找女人給他作陪,大家還嘲笑他懼內,是妻管嚴。
寧過雲聽說後,為此還特意跑來勸原主不要這麼做,說是做生意的逢場作戲很難免,有女人很正常,只要不帶回家就可以當做什麼都不知道……
還讓喬時初忍,要識大體、顧大局,不能當無理取鬧、嫉妒心強的潑婦,還說她那樣不顧場合地去鬧,會讓男人在生意夥伴面前抬不起頭,被人小看,甚至可能生意都被她攪和掉了。
原主聽到她這些話,氣得當場就拿掃帚把她趕出門了,還罵她自己下賤就算了,要是還要拉著別人跟她一起賤,那真是該天打雷劈了。
寧過雲大概還把這事拿回去跟薛延宗說了,把喬時初的潑辣短視態度跟她自己對丈夫的寬容識大體作對比,以此來跟薛延宗表衷心:你瞧,我多寬容大度、多識大體……
喬時初搖了搖頭,把寧過雲這個腦子進了水的女人拋到腦後,然後跟郁長帆商量起做什麼生意。
郁長帆是個行動力和執行力很強的人,說了想停薪留職就真的辦了停薪留職,郁父郁母聽說了,勸了他幾遍,見他鐵了心了,便也只好作罷,但到底還是不看好他這個決定。
郁長帆並沒有在意,畢竟跟父母已經分了家,他做的決定只要喬時初支持,那他就能毫無後顧之憂地努力下去。
郁長帆打算做家具生意,這時代市場經濟開始逐漸興起,不少人做生意都掙了錢,還有其他行業的有錢人也越來越多,大家有了買房的意識,自然家具行業也就跟著房地產行業發展起來了。
郁長帆交友廣泛,三教九流的人都認識,想要會做家具的木匠只需要跟朋友打聽一下就找到了,同樣,辦廠、找投資、拉業務都是他一個人慢慢拉著朋友做起來的。
喬時初並沒有插手,這是郁長帆自己的生意,喬時初對這行沒什麼興趣,而且她跟郁長帆是夫妻,兩人要是把家具廠辦成了夫妻店,如果出現分歧,很容易影響生意決策。
喬時初自己雖然還在麵粉廠上班,但其實內心裡已經在琢磨辭掉這份工作,找其他掙錢方式去了。
如果只是想要錢,那她伴生空間裡隨便拿一件首飾出來都能賣出筆巨款來,但那樣太沒有挑戰性了,而且她也沒辦法把錢的來路跟郁長帆交代清楚,因此這條捷徑就沒必要走了。
「時初,聽說長帆辦了停薪留職也做生意去了?」喬時初剛從廠里下班回來,就看見寧過雲抱著她小女兒從外面回來。
「是的,麵粉廠工資快發不出來了,孩子又慢慢長大,很快就要上學了,再這樣下去不行,他就琢磨著做生意掙點錢了。」喬時初很直接地回答道。
寧過雲頓時露出一副不贊同的神情,說:「哎,現在做生意也不一定能掙錢,還很可能會賠錢啊,我家延宗是運氣好,才掙了些錢。要是我和延宗沒有因為超生的事被廠里開除,我才不會同意讓延宗去做生意,他在外面天天跟人喝酒跑業務,身體都被搞壞了,要是還在廠子裡,哪裡會有這麼多不得安生的事?」
喬時初總覺得她這抱怨的話說得像在炫耀,於是她看了看她那燙成了大卷的頭髮,說:「寧過雲,你這話說得可真是有趣……如果你家延宗沒有做生意,那你現在哪兒有錢燙頭啊?對了,你怎麼突然燙頭髮了?好女人不應該留著黑長直的自然長發嗎?怎麼能燙卷了呢?這可一點兒都不賢惠溫良了啊。」
寧過雲臉上頓時閃過一陣不自在的神色,說:「我……我這不是跟人學時髦嗎?延宗說了,他就喜歡燙頭的女人,我不能讓外面的女人比下去了……」
喬時初聽了,忍不住想翻白眼,好傢夥,果然還是因為男人喜歡才去燙的,而不是因為自己喜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