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女兒是帶球跑女主(3)
「你現在身上還有錢嗎?有多少錢?」周時初問江竹音。
「有兩千多塊吧,都是我前不久在酒店兼職掙下的,本來想當做下學期的生活費,但我現在退學了就省下來了……」江竹音老老實實地回答。
「這麼少?看來你要開始找工作了。」周時初同情地看著她。
「我、我能找什麼工作呢?肚子會越來越大……」江竹音又開始無措了,眼巴巴地看著周時初,指望她給自己出主意。
「你自己想,想不到就出去外面一個個工作去找,看有什麼工作適合你。」周時初面無表情地說,「竹音,你現在已經二十歲,不是兩歲,應該學會遇到事情自己想辦法解決了,媽媽不能幫你一輩子。」
江竹音頓時紅了眼眶,但她想起自己快要成為一個媽媽了,便堅強地忍住了淚意,說:「好,媽媽我會努力的。」
「那我就放心了。」周時初鬆了一口氣說道,「好了,現在我肚子餓了,你能幫我做些吃的嗎?」
「好好。」江竹音連忙回答道,雖然她腦子和肢體協調能力都不太行,但做飯還是會的,很快就去廚房給周時初做飯了。
周時初重新躺回床上,摸上了這具身體的脈搏,發現原主果然這些年勞累過度,身體已經處在岌岌可危的地步了,早就透支了健康,現在只是還沒有到爆發的那個點,才只是隱患,而沒有變成疾病表現出來。
在原本的世界裡,原主是因為要照顧女兒以及幼小的外孫,身體透支的強度更大,這才會在幾年後就患上了癌症,沒能熬多久就沒了。
現在時初成了原主,當然不可能在勞心勞力地給江竹音當牛做馬,她得調養好自己的身體,於是她心安理得地躺在了床上睡了起來。
「媽媽,媽媽,起來吃飯了,我做好了飯。」江竹音來喊周時初吃飯,周時初立刻就清醒了,因為睡了一段時間,恢復了不少精神,身體也輕鬆了一些,所以她這會兒臉色好了許多。
江竹音做了兩個素菜一個葷菜,素菜是酸辣土豆絲和清炒菜心,唯一的葷菜是昨天吃剩的五花肉炒木耳。
周時初不挑食,她如今也餓了,因此端起碗便風捲殘雲般吃了起來,江竹音都看得愣了一下,不過她也很快就開吃了,因為再不吃,那盤唯一的葷菜就快要被周時初吃完了。
吃過飯之後,周時初便對江竹音道:「我現在要去僱主家辭職,今晚不回來吃飯了,你自己解決晚飯吧。」
江竹音悶悶地說:「好的,媽媽,我下午也要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工作。」
周時初頓了頓,疑惑地問她:「竹音,你找工作怎麼不上網投一下簡歷呢?那樣多簡單方便啊,又不辛苦。我以為只有我們這種沒學歷沒文化又不怎麼會上網的人才會親自出門找工作,沒想到你都讀了三年大學了還用我們這種笨方法。我以前僱主家的孩子他們都是直接網上投簡歷,接到通知再去面試的,雖然你大學還沒讀完,但好歹也讀了三年,應該差不了多少吧?」
聽完周時初這番話,江竹音頓時羞愧得臉紅了,連忙解釋道:「我、我沒想到這個,幸好媽媽你提醒我了,那我試著寫簡歷在網上找工作吧。」
周時初笑了笑,便拿起原主那個都掉漆的以前僱主送的舊皮包,出了家門。
她直接去了原主的僱主家,用身體不好暫時不能工作的理由提出了辭職,僱主很是不舍,畢竟原主幹活主動積極,從來不喊苦不喊累,脾氣還好,這樣省心的保姆多好用啊,僱主為了留下她甚至還提出可以給她休半個月帶薪假,讓她養好身體再回來。
但周時初鐵了心不同意,僱主就只能依依不捨地讓她辭職了。
辭完職之後周時初便去銀、行查了原主的帳戶,發現她的積蓄只有五萬多塊,按理說現在當保姆月薪也挺高的,她應該不止這點積蓄,但她把錢財都花在了江竹音身上,能省下這點已經很不容易了。
周時初從銀、行出來便去買了一個新手機,原主用的那個手機是江竹音用過之後淘汰掉的,早就卡得不行,屏幕還碎了,是扔在大街上都沒有人願意去撿的那種程度,周時初現在可不想委屈自己,她當然要給自己買新的了。
換了新手機後,她便去了理髮店給自己換了個新髮型,原主今年才四十歲,可多年來的辛苦勞累卻讓她看上去老了十歲,臉色發黃,皮膚乾燥長紋,眼睛也毫無神采,頭髮枯黃,活脫脫的黃臉婆。
但其實她的底子很好,看得出來五官小巧精緻,如果保養得好,就是十分秀麗又有風韻的人,否則她生不出一個能當女主角的女兒。
周時初看著鏡子中的容貌,簡直痛心疾首,白瞎了一副不錯的容貌。原主就是太無私奉獻了,什麼都為了女兒,卻絲毫不顧及自己,才早早把自己活成了一個黃臉婆。
幸好上輩子她臨死的時候後悔了,不想再為女兒和外孫付出自己的一切,只想為自己而活。
周時初對理髮師道:「小哥,麻煩給我剪一個時尚顯年輕的髮型。」
理髮師立馬信誓旦旦地答應了:「好,我保證給您剪一個最適合的髮型,讓年輕十歲!其實大姐您臉型和五官都長得很好,只是沒有注意保養,頭髮也不管理,才顯得雜亂了些,等我給您修剪過後,您再化化妝,穿上漂亮的裙子,保證您一下子變成個大美女……」
理髮師舌燦蓮花,愣是把周時初說得心花怒放,幸好他不光嘴上功夫了得,手上理髮的技術也不錯,所以給周時初剪出來的髮型還真是很適合周時初。
「姐姐下次再來啊!」理髮師嘴巴甜甜地把周時初送出了店門。
之後周時初又去買了好幾套衣服,她實在忍受不了原主的品味,原主的衣服不但老氣廉價,而且還有些根本不合身,因為是以前的女僱主送的,她都留下來自己穿了。
周時初在服裝店把身上那套衣服換下來之後就直接扔了,穿著新衣服回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