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年代:撲倒知青老公·25

  李愛國其實是很想去追陸淺薇的,畢竟現在在他的心中,陸淺薇已經是他的女人。

  可是媽說的也對,還是家裡上工比較重要。

  在李愛國心裡排序,就算李母再壞,這個家再不好,他也要孝順父母,努力把家給照料好,這是作為一個男人必須要做的事情。

  父母給了他生命,又養育他這麼大,他不可能因為一個女人就去忤逆父母,甚至不讓父母過上好日子。

  李愛國認為,既然陸淺薇已經是他的女人了,那麼等他做完事再去哄哄也不遲。

  可是讓李愛國沒想到的是,等他們都去做工了,卻沒發現陸淺薇的人。

  李愛國四處張望,也沒在知青做工的那片地發現陸淺薇的人。

  「喲,還有脾氣了呢,真是笑話。」李母一邊磨洋工一邊諷刺道:「身子都給了我兒子了,人都不是清白的人,居然還敢跟我們家鬧脾氣。以前每天都來的,今兒倒是不來了?

  「行,今天別來就讓她以後都別來,當我們家是什麼地方?要來就來,想走就走?」

  李父皺眉,汗如雨下,「你能不能少說兩句?」

  李母頓時尖叫,「你說什麼?你現在是為了一個外人在說我嗎?你有本事教訓我你怎麼沒有本事從盛白霜那弄點東西?你以為你在家裡橫就是本事了?」

  李母開始單方面地用話語碾壓李父,李父悶不吭聲在那兒幹活。

  李愛國也在幹活,可幹著幹著他就沒有了心情,把鋤頭一丟就去找人。

  「李愛國,你給我回來!」李母氣得要死。

  但是李愛國沒回頭。

  ·

  白霜和傅斯下班回家的路上,白霜看見路邊的玉米地里似乎有人影。

  她剛想要細細去看,傅斯就叫住了她。

  「嗯?怎麼了?」白霜坐在自行車后座,抬頭看傅斯高大挺拔的背影。

  「別看那邊。」傅斯低沉好聽的聲音散在晚風裡,勾人又悅耳。

  白霜淡笑著抱住傅斯精瘦的腰,把臉貼在他的後背,「為什麼?」

  傅斯加快速度騎過這片玉米地,眸光冷冷地瞥了一眼,不過開口的時候卻是一片暖意,「髒東西,會長針眼。」

  傅斯和白霜離開這地方後,玉米地里的動靜不僅沒有變小,反而還愈發強烈。

  雖然有晚風,但是風速並不大,但高高的玉米杆卻搖晃得十分厲害,足以證明這片純潔的地里發生了什麼不純潔的事。

  半晌,衣衫不整的陸淺薇才站起來,她兩腮酡紅,眼泛秋波,一看就是事後。

  然後李愛國也站了起來,他望著陸淺薇傻笑。

  「薇薇,你相信我,以後我絕對不會再讓你受委屈。」李愛國舉起手發誓,表情認真。

  「嗯,其實就算我受委屈我也不要緊,但是我想嫁給你,阿姨的話實在是太傷我的心了。」陸淺薇裝可憐。

  李愛國果然心疼道:「我娘那邊我去說,你放心,你一定能嫁進我們家,我也不會讓我娘再為難你。」

  「愛國,你真好。」陸淺薇說著又投入李愛國的懷抱。

  李愛國美人在懷,腦子都暈乎乎的,簡直被陸淺薇迷得不知東南西北,「嘿嘿,你是我媳婦,我當然要對你好。以後你做工的時候也不要那麼累了,跟我娘學,也偷偷懶。

  「家裡的事情你也別去做,我娶你是想讓你享福的,我不想讓你那麼累。」

  陸淺薇聞言更加撒嬌不止,惹得年輕氣盛的李愛國一個忍不住,又把陸淺薇拉進玉米地里。

  ……

  過了兩個月,入秋豐收,村里忙得不像話。

  大家都喜歡這個季節,豐收代表著能吃飽,能賺錢。

  而李家也在這個時候辦了喜事。

  不知道李愛國是怎麼跟李母說的,總之沒像她說的一樣要陸淺薇給那麼多東西和錢。

  不過李家也什麼都沒給,他們家本來就窮,就算想給也得有東西啊。

  也沒分家,陸淺薇嫁進李家後,還是在李家的房子、李愛國原來的房間裡住。

  李愛國的房間甚至都沒有重新修整一下,婚前什麼樣婚後還是什麼樣,和三層樓房的盛家相比就是天壤之別。

  李愛國和陸淺薇結婚也沒擺宴席,只是簡單地給大家發了喜糖。

  沒別的,就是因為太窮了。

  知青站的人知道陸淺薇結婚的消息非常震驚,震驚完後就全部都是嘲笑。

  不論男知青還是女知青都覺得陸淺薇眼睛瞎了,她那麼好的條件,居然選擇嫁給木柳村最窮的男人。

  他們好歹也是個知青,就算要嫁要娶,也得挑一挑啊。

  說到這兒,他們的目光不禁往傅斯的身上看去,他們衷心覺得傅斯就是選對了人。

  瞧瞧人家傅斯,雖然家庭成分不好,可是盛白霜一點都不嫌棄他,不僅帶他去縣城裡面的國營飯店上了班,而且家裡蓋了三層樓房還讓傅斯過去住。

  傅斯的生活水平一下子就得到了質的飛躍!

  而且因為盛白霜的成分就是農民,還是比李家更窮的那種,傅斯的名聲都得到了緩解。

  盛家現在能變得這麼好,完全是靠盛白霜自己的雙手掙出來的錢,沒人能說一個字的不好。

  男知青們連連搖頭,要是早知道盛白霜有這本事,那他們怎麼會把這個好機會留給傅斯?

  更別提盛白霜不僅有本事,她還長得漂亮!

  都怪以前她太瘦,把這麼美麗的五官給擋住了,要是她以前就這麼漂亮,哪怕她窮到死,他們也會想和她處對象的啊!

  現在倒好,全讓傅斯那個臭小子給捷足先登了。

  傅斯的確捷足先登了,但是又沒有完全捷足先登。

  因為他搬進盛家兩個月,還沒吃到「肉」。

  盛爺爺住在一樓,老人家腿腳不好,不用爬樓。

  白霜住在二樓,下有盛爺爺,上有傅斯,安全不用愁——雖然本來以白霜的身手也不用擔心安全問題就是了。

  每天傅斯回房睡覺都得經過二樓,可是他卻沒想好要以什麼理由去到白霜的房間。

  再說,這年代的房子隔音效果很差,如果在二樓,那聲音很容易被盛爺爺聽見。

  所以傅斯的計劃是,「拐」白霜去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