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第70章

  腦中突然一股脹痛,好似那豆腐被一巴掌拍成粉末,許多零碎的記憶和類似電影的故事線湧入腦海中。

  原主名叫沈思雪,是這離國的鎮北王,手握十萬大軍。

  沒錯,離國的鎮北王是個女人。

  原主十二歲的時候作為難民逃難到帝都,被牙子賣到妓院,隨後又被挑選為軍妓。

  為了活命,原主逃出妓院後藏到軍營中,卻不想在戰場上驍勇善戰步步高升,經歷過一些列事情後,最終成為離國的異性王爺。

  像這樣的人按理說本該權貴無雙,可原主的結局並不好。

  她愛上了一個男人,為了那個男人謀權篡位,事情敗露後遭人五馬分屍,死的悽慘憋屈。

  而她那些反叛準備絲毫沒有用上,全成為她愛的男人後來滅離國的嫁衣。

  她所愛的男人更是將她拋之腦後,娶了另外一個人一生一世一雙人。

  嘖,真是愚昧又可悲。

  知道這具身體最後的慘劇,我感到有些可笑。

  一個駕馭十萬大軍的王爺,竟然被一個人男人耍得團團,該說原主蠢還是傻?

  這個世界就像小說似的,有一個穿越過來的女主,有一個被滅國的前朝太子男主。

  不巧,那女主正是之前姓慕的,男主則是被我磕死在床邊一次的,姓楚。

  今日是離國的皇族狩獵,原主在狩獵上遭遇刺客襲擊,情急之下幫姓楚的擋了一箭,箭上有毒,然後是女主幫原主療傷,正是我剛才醒來的那個場景。

  不過說來也是可笑,堂堂鎮北王受傷,不叫御醫診治,反而讓一個毛頭丫頭出手,可見離國皇帝並不在乎鎮北王的性命,或許恨不得她就這樣死了好。

  還有那個姓慕的,也不是善茬。

  想了想,我扯開胸口的衣服,露出右邊肩膀。

  右邊的裡衣已經被鮮血染紅,將裡衣往下面撥,露出中箭的位置。

  身上的傷口發紫,傷口處皮肉如同腐爛了一般。

  我摸出原主隨身攜帶的匕首,咬緊牙眼神一狠,迅速將匕首插進傷口中。

  匕首在傷口攪動,刮下一片血肉。

  但我並沒有停止動作,直到將傷口處那發黑的爛肉全部削乾淨才停下。

  隨手將匕首放到旁邊的木桌上,抬眼看向那似乎受到極大驚嚇的光球:「你怎麼還在這裡?」

  「我、我馬上就走,宿主大人你記得要好好完成任務。」光球微不可察的抖動兩下,「那個宿大人你不痛嗎?」

  「你什麼時候走?」我拔高語調。

  從腦海中多出來的那些所謂的劇情和記憶,我大概能夠猜到自己現在的處境。

  雖然還是抱有疑惑和質疑,但多少還是信了一點。

  「走走走,這就走!」

  那光球身上像有什麼奇特的開關,話落就消失的無影無蹤,我再感受不到它一點氣息。

  靜靜的在木榻上坐了十幾秒,我重新拿起放在旁邊的匕首,撩開右手的衣袖。

  就見在右手手臂上,有一條細長的黑線極其明顯。

  粗略一看,並不引人注意,畢竟原主剛剛中過毒,很可能是餘毒未清。

  然而,我可不是原主這樣的古人,手臂上黑線蠕動的感覺異常清晰,這東西可不是餘毒。

  它可是活的!

  將刃口抵住黑線一側,輕輕往下一壓,立馬破開皮膚。

  鮮血順著手臂滴落,刀刃往旁邊一挑,挖出一條長兩寸細長的黑色蟲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