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3章 諸天美食簽到器(16)

  第993章 諸天美食簽到器(16)

  至於丁云為什麼明明已經不再管顧建國了,還會對他最近這半年來的情況了如指掌,那主要是因為前兩天顧建國又想方設法聯繫到了她,要她去簽字。

  去簽字賣房。

  並允諾回頭會分點錢給她。

  就是賣他們夫妻原來住的那套房。

  那套房是他們家老宅拆遷之後分得的回遷房,有十幾年歷史了,而且房產證上寫的是原身和顧建國兩人名字,即便丁雲離婚的時候沒有要求分割房產。

  那也不妨礙那套房有丁雲的一半。

  沒丁雲簽字,顧建國根本賣不了。

  為了弄清楚顧建國為啥要賣房,丁雲是理所當然的調查了一下,之後他最近半年所作所為,她可不就了如指掌。

  而顧建國那邊賣房子的原因相當簡單,他弟弟妹妹催債了,前面有說過顧建國他爸的墓地花銷全部都歸顧建國一個人承擔,但當時顧建國根本拿不出那麼多錢來,所以向弟弟妹妹借了幾萬。

  以他的工資而言,只要認認真真工作半年,絕對夠還債了,但最近這半年來,他根本就沒怎麼打工,賺的那點錢養活自己都困難,偶爾還得去兒子女兒那打秋風維持生計,更不用說還錢了。

  他弟弟妹妹的錢又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本來以為他很快就能還上,這才願意借給他,可是現在他直接擺爛,並且一擺就是半年之久,這誰能忍得了啊?

  因此自然開始催起債來。

  想方設法的逼迫顧建國還錢。

  他們催債的方法也很有趣,專門挑有人的時候去催,專門挑他跟那些朋友喝酒的時候打電話去催,甚至視頻催。

  如果顧建國敢掛。

  他們就直接親自上門。

  顧建國就算是個酒鬼,那也是個要面子的酒鬼,三番四次後,他覺得自己面子上掛不住,所以最終才一狠心,一咬牙,決定把房子給賣了,至於房子賣了住哪,他準備跟他親媽住到一起去。

  因為他親媽那套房,是他跟他弟弟兩個人合夥,當年一起湊錢買下來的。

  箇中原因很複雜。

  反正他們當初花錢買房的時候就已經商量好房產證寫爸媽名字,但是等他們爹媽死後,這套房他們兄弟就平分。

  現在他爸死了,他提前住進去也算合理,還能順帶著幫忙照看老娘,至於是他照看他老娘,還是他老娘照看他。

  這誰說的准。

  過程具體發生了什麼,丁雲也不知道,反正大概率是他親媽和他弟弟同意了,不然他總不可能破門而入住進去。

  等賣房子的時候,他以為自己有離婚證就能順利將那套房子賣出去,可人家不認離婚證,人家認的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丁雲簽字人根本不願意買。

  迫於無奈,他這才只能設法通過自己兒子聯繫到了丁雲,並且出於擔心丁雲不願意,還特地許諾等房子賣出去。

  就分點錢給丁雲。

  雖然理論上來講,丁雲只要努力爭取,就能分到一半賣房款,但丁雲現在既不缺錢,又不想為了這點事兒跟顧建國扯皮,所以第二天便同意了這件事。

  並表示賣房子的錢她就不要了。

  直接平分給顧浩淼和顧明霞。

  具體如何商量也別來找她,找顧浩淼和顧明霞兩個人,最後簽字過戶的時候通知她一下就行了,她會過去簽字。

  丁雲這麼一表態,這事明顯就成了顧浩淼顧明霞與顧建國之間的事情了。

  具體能分多少。

  也得看顧浩淼和顧明霞自己。

  顧建國他要是給的太少,一萬兩萬的,他的兒女恐怕就得最先不滿意了。

  親爸親媽兩個人的房子,親爸現在要把房子給賣了,親媽要把自己那部分全部轉讓給兒女,但凡腦子沒問題的都得站在親媽那,為自己多爭取點利益。

  所以之後丁雲雖然基本沒有參與這件事,但顧建國在賣房子之前,還是不得不承諾分出一半買房款,算做平分。

  然後當然就是丁雲出面簽字。

  並在拿到錢後直接平分給了兒女。

  瀟瀟灑灑走人,一秒都不多耽擱。

  「有首歌唱的是真對,果然是世上只有媽媽好,媽是有啥好處都想著咱們做兒女的,不像爸,光給咱添麻煩了。

  把爺爺害死了,把媽折騰離婚了。

  現在又要禍害奶奶去了,真希望奶奶能夠多撐段時間,不然爸他恐怕用不了多久,就得禍害咱們兄妹兩個了。」

  目送丁雲遠去的同時,顧浩淼還沒忘了感慨一番,並且提出自己的擔憂。

  房子沒賣之前,顧建國好歹還有個地方待,不怎麼去他們家,可現在房子一賣,他就算是寄人籬下了,回頭要是一個不開心,不滿意,指不定能直接住到他們家來,光是想想都覺得頭疼啊。

  想到這,剛到手的十幾萬。

  都難以讓他開心起來。

  相比較於顧浩淼,顧明霞明顯要樂觀一點:「哥,幸好我是個女的啊,以咱爸的性格而言,他最多去我家要點酒喝啥的,應該不太可能在我家住下來。

  但回頭他要哪天真沒地方住,或者不想在奶奶家呆了,大概率要投奔你。

  你自求多福吧。

  跟嫂子好好說說,讓她多擔待。

  算了,我再轉兩萬塊給你吧,這錢跟你平分我都覺得心虛,以後咱爸那邊你就多多費心了,希望你能撐住啊!」

  確實,再怎麼說移風易俗啥的,目前大部分情況下依舊是兒子養老,所以顧明霞此時,自然能夠稍微樂觀一點。

  說著她就拿出手機。

  又轉了兩萬塊錢給她哥。

  不過轉完錢後,顧明霞看著已經徹底見不到丁雲蹤跡的前方,又擔心道:

  「哥,你說咱們拿著這筆錢會不會有點不太好啊,我記得媽幾乎能算是淨身出戶吧,她手裡應該也沒什麼存款。

  而且不是說她還辭職了嗎?

  所以媽她現在到底住在哪,又靠什麼為生呢,前段時間我一直說想去看看她,順帶弄清楚她住在哪,可是媽一直不告訴我,還不讓我去看她,這筆錢要是媽收著,怎麼也能過幾年好日子吧。

  咱們其實也不是特別需要這筆錢。

  至少現在日子過得下去……」

  「應該沒事,媽具體住在哪,居住環境好不好的看不出來,可是臉色衣著啥的,還能看不出來嗎,現在媽的臉色明顯比過去好多了,都能說面色紅潤有光澤,頭髮也比過去柔順了許多好吧。

  甚至看著還胖了點。

  日子過得明顯比過去滋潤啊!

  衣服也都是新的,最關鍵的是她臉上還化了妝,整個人看著可比過去年輕多了,這麼大的變化你都看不出來嗎?

  妹啊,你這女人做的有點不合格。

  媽能有這些變化,絕對是日子過得比過去舒服,心情也好上許多,而且我覺得媽可能找到第二春了,有沒有再結婚不好說,但感覺對方對她應該不錯。

  媽估計就是不想讓我們知道,所以才一直不讓你去看她,咱就別橫生枝節了,要是想說了媽肯定會告訴我們。」

  不得不說顧浩淼腦洞也是挺大的。

  他以為丁雲那麼堅決的離婚,幾乎能算淨身出戶,可能是有了下家,日子心情應該都挺不錯的,臉色才會變好。

  只是不好意思對兒女說這些事。

  所以才一直瞞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