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點石成金(21)

  第521章 點石成金(21)

  本來李榮以為這輩子也許能就這麼過去,同時並不想增加事情暴露風險。

  所以他一直都死守著秘密。

  既沒有告訴李宇寧。

  也沒有告訴李幸繁。

  直到李宇寧要換腎,他驚慌失措之下想要所有人都去做個檢查,一定得儘快給他僅存的這個,既有他,也有蘇蓮血脈的兒子,找到合適的腎源,換上。

  本來他以為早就已經嫁出去許多年的李幸繁是不會這麼做的,也沒有必要回來驗血之類的,結果,她卻回來了。

  甚至於還瞞著他去驗了血。

  然後是理所當然的發現了些問題。

  過去之所以沒發現,主要是因為過去的很多檢查報告,特別是有關於血型方面的報告,都是李榮親自插手干預。

  做過一定遮掩修改的。

  這一次是李榮自己慌了神,再加上李幸繁也不覺得自己跟她哥哥做腎臟匹配的檢查,還需要跟李榮申請打報告。

  所以這才暴露出問題來。

  本來他們是打算繼續深入檢查,做一下基因鑑定的,好在李榮這時候已經及時發現,並且趕緊阻止,總算沒讓他們繼續深入檢查,發現彼此是同母異父的兄妹,之後很多事都是李榮在操作。

  在他的操作之下,結果變更為兩家抱錯了孩子,並且把原身給認了回來。

  至於具體鑑別的核心,那主要是在於只做李榮和原身,李榮和李幸繁的基因鑑定,在沒有孔妍紫參與其中的情況下,原身理所當然的被鑑定為李榮的親生女兒,而李幸繁也是理所當然的被鑑定為,與李榮沒有血緣關係,李幸繁是她母親蘇蓮與後來的那個丈夫的女兒。

  與李榮本來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所以出現這個結果很正常。

  因為這個結果,大家全都理所當然的認為孩子是抱錯了,並沒有人想著要不要再給孩子與孔妍紫做下基因鑑定。

  再之後,便是順理成章的。

  讓原身也跟李宇寧做了腎臟匹配。

  而最終結果卻是很出乎意料的,相當匹配,這下子大家就更覺得先前的基因鑑定沒問題了,親兄妹匹配很合理。

  李榮也很高興。

  因為這意味著他兒子可以得到特別適合的腎臟,甚至他覺得自己當初交換兩個女孩時,冥冥當中並沒有把女兒扔掉,而是交給別人撫養,也許就是老天在提醒他,得給兒子留一對腎臟使用。

  老天爺留下來的腎臟。

  肯定是再好不過的了。

  科學匹配結果加上玄學方面的自我想像,自我肯定,李榮是特別堅定不移的想要原身的腎臟,李宇寧剛開始有些不太願意,並且覺得他妹妹都受了那麼多年苦了,回來還得給他捐腎,是不是有些太過殘忍了,這怎麼開得了口嘛!

  也是直到此時,李榮才將李宇寧的真實身份小心透露給他,並表示如果不是孔妍紫同意了婚事,他的親生母親就不會死,這是孔妍紫欠他們父子倆的。

  拿她親生女兒的腎還,正好。

  不得不說他的臉皮是真厚,也是真的扭曲,他不提親人家怎麼會同意呢?

  人孔家又不是上趕著嫁閨女。

  但不管如何,震驚了許久之後才勉強接受此事的李宇寧,最終還是同意了他爸的建議,並且還配合著設了個局。

  就是故意用金錢引誘原身捐腎。

  之所以這麼做,主要是因為孔妍紫比較討厭見錢眼開的人,她一個嬌生慣養,從來沒有因為錢財煩惱過的傢伙。

  討厭見錢眼開的人也算合理。

  他們父子倆有些擔心,孔妍紫別回頭再因為覺得愧對這個女兒之類的,把她還握在手裡的那些公司股份啥的好東西,給剛認回來的這個女兒作為補償。

  所以才特地布了這個局。

  原身不是因為想著一百萬和一套房正好能給自己兒子結婚,最終決定咬牙答應下來嘛,這直接使得孔妍紫覺得這閨女不但學歷差,人品上也不怎麼樣。

  實在是挑不出什麼優點。

  最終是理所當然的厭惡了起來。

  再之後原身反悔,李榮又加價,並且瞞著他媳婦威脅原身啥的一折騰,更是讓孔妍紫覺得,自己這個閨女不行。

  本來李榮以為這下子穩了,之後就沒什麼麻煩事了,只要順利移植就行。

  但誰又曾想到,後來丁雲來了。

  那時候一切就超出了他的掌握。

  開始往未知的方向狂奔。

  他也因為對於原身腎臟的渴求,都快成為執念了,甚至於不惜犯法之類。

  最終在丁雲的謀劃下翻了車。

  只是目前還在繼續掙扎。

  了解到這兒,丁雲迅速將他記憶當中的一些關鍵性事件,關鍵性人物,以及關鍵性證據所在地點之類的,全部都詳細記了下來,然後才離開他的識海。

  迅速回歸自己的身體,並且徹夜無眠地將那些信息記到紙上,同時從第二天開始,根據這些信息繼續深入調查。

  雖然因為時間相對久遠的原因,即便有著這些信息調查起來仍然很困難。

  但總歸比先前根本摸不著頭腦。

  毫無線索要好得多。

  所以沒多久,丁雲就總算找到了些頭緒,並且在證據越查越多的情況下。

  越往後調查越順利。

  證據鏈也在變得越來越完整。

  即將組成實錘鏈條,錘死李榮。

  與此同時,治安署那邊的調查就相當不順利了,因為他們沒有丁雲宛若作弊一般,直接查看當事人記憶的能力。

  在只有那麼點口供的情況下,想調查清楚三十八年前的事,哪那麼容易。

  有好幾次負責調查的工作人員,都打起了退堂鼓,覺得就這麼算了,沒必要繼續深入調查下去,好多十幾二十年前的案子都調查不清楚,又何況四十年前的案子,索性直接針對丁雲養父母提供的口供,審一審,問一問李榮算了。

  別再讓他們去查多年前的檔案了。

  幾天查下來,眼睛都快瞎了。

  不過主要負責人覺得,這背後肯定還有更多的信息能夠挖掘,再加上李家不斷的利用律師和資本跟他們對抗,想要減輕罪責,讓他感覺很是不爽,所以特別堅定的要求,下面必須繼續嚴查。

  不查個底朝天,誓不罷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