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點石成金(18)

  第518章 點石成金(18)

  但最後不管怎麼想,丁雲還是覺得這三種方法,好像都不是特別靠譜,能造成一定影響力是肯定的,但是影響力想要大到足夠她將自己的烙印銘刻進世界本源當中,那恐怕就是在為難人了。

  所以,為了以防萬一。

  她覺得,自己還是得多做點事兒。

  一件事影響力不夠,那就去做兩件事,兩件事不夠就做三件事,乃至於做十件八件事,另外趁著有閒暇,多用用點石成金金手指,多積攢點黃金備著。

  也能給自己留個翻身的底牌。

  到最後,如果還是不行,那恐怕就只能通過散發黃金,去購買影響力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有了想法的丁雲,立刻就決定先從培養兒子和展露自己醫學能力這兩方面著手,而且這兩方面,其實也沒什麼矛盾,甚至於有些部分還能算是重合呢。

  比如說給她兒子調理身體。

  替她兒子做美容護膚之類的。

  不就既能幫她兒子拉攏一部分顏值粉,又能順帶展露自己的醫學能力嗎?

  美容醫學那也是皮膚醫學範疇。

  不能歧視啊!

  當然了,在正式發展醫學事業之前的一些必要準備工作,還是要做的,比如說考資格證,再比如說辦皮包公司。

  為以後可能要發展的相關事業。

  提前做好準備。

  先把公司框架搭起來,然後一有想法便能夠隨時隨地,直接開業,省得還得到處跑,忙著辦各種許可證明費事。

  而丁雲這一忙,就是好幾個月。

  這幾個月時間裡,劉淵不但順利的拍完了電影,臉和身體淤青也全都恢復了正常模樣,甚至還在丁雲的調理和護膚品幫助下,不論是皮膚狀態還是皮膚質感,都是相當完美無瑕,惹人羨慕。

  只不過丁雲各種證件還沒有辦齊。

  自製護膚品也沒批量生產啥的。

  所以暫時還沒往外賣護膚品。

  另外就是丁雲先前只提供技術的那家公司,早在兩個月前就已經順利的量產了生物電戒指,並且售賣了起來,最近這兩個月更是因為三起與生物電戒指相關的社會新聞,而登了三四次熱搜。

  都是買了生物電戒指。

  意外遇到壞人,得以解救的新聞。

  這樣的熱點新聞,無疑更進一步促進了那些還沒買生物電戒指的人,購買的決心,使得生物電戒指的銷量,更進一步上漲了許多,甚至開始遠銷國外。

  給丁雲帶來了相當不菲的收入。

  這兩件都是好事,但也並不是只有好事發生,她與李家的案子,甚至與李家人的關係,依舊還麻煩的糾纏不清。

  李家人為了保住自家聲譽不坐牢。

  那是真的費了不少心思和功夫。

  直接包了兩家律師事務所,近百位律師幫他們打官司,除此之外,張家那邊也出了不少力,畢竟張家的太太對撫養了她三十八年的養父母也不能表現的太過無情,不然會有人說她白眼狼的。

  這只是一些常規操作,其他更邪門歪道的手段,比如抹黑丁雲,通過各個方面證明她不是完美受害者,甚至就是故意裝,背後指不定還有人出謀劃策。

  再比如說用血脈親情道德綁架她。

  又或者想要斷了她的財路,好讓她身無分文,必須接受和解之類的手段。

  同樣施展了不少。

  不過丁雲又不是吃素的,她這老妖精要是還不知道這些手段,並且應付不了這些手段,那麼多年豈不是白活了。

  所以最終他們的所有操作,只是給丁雲提供了更為充足的證據鏈,並沒有傷害到她分毫,如此三番四次之後,他們這才稍微消停些,只能寄希望於那兩家名聲在外的律師事務所,以及願意承擔大部分責任的手下靠譜點,有些用。

  法院那邊都開兩三次庭了,但是老李家依舊不死心,甚至想要無罪脫身。

  所以目前還僵持著呢。

  丁雲看著都著急煩人,恨不得直接撒把毒藥,把他們全家都給毒死算了。

  真的是沒事就蹦躂,看的人頭疼。

  當然了,這也只能想想,自己在暗地裡爽爽就行了,具體的還是得依法來辦,不過與李家糾纏的這段時間裡,丁雲也不是沒有開心的事,唯一一點讓丁雲開心的就是她那個哥哥李宇寧,總算是撐不下去,一時間又找不到合適的腎源,最終只能選擇移植了對人造腎臟。

  現在老受苦了。

  本來丁雲以為,這件案子可能真的要跟治安署的人所言那般,很有可能拖上一年兩載,甚至都有將這件事暫且放一放,專心去忙其他事情想法的時候。

  轉機卻突然來了。

  而且轉機還就是李家人自找的。

  李宇寧不知是出於什麼想法,或許是覺得自己很睿智的,特地把丁雲,也就是原身的養父母給找了過來,給了筆錢給他們,想要他們去把丁雲控制住。

  讓丁雲不要起訴他爸之類的。

  雖然因為證據相對確鑿的原因,不太可能完全脫罪,但如果這麼做的話。

  最終結果肯定會好上許多。

  畢竟受害者原不原諒,本來就是量刑標準之一,是份很重要的考量因素。

  然後丁雲就被她那對養父母找上門來了,而這時候,丁雲早就已經收集到了一些與她養父母相關的信息,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點是在於,很多鄰居都反映沒怎麼感覺原身養母懷孕啥的,就突然帶了一個孩子回來,還說是自己生的。

  針對於這一點,丁雲直接報了案。

  起了訴。

  並且拿出了一系列的證據證明,她養母當時根本就沒有懷孕,更不存在在醫院,生了孩子抱錯的可能性,自己絕對是被他們偷抱走的,以拐賣罪上訴。

  治安署上門抓捕,審訊了一會後。

  原身的養父母就嚇的趕緊吐露出了真相,連連表示不是他們的錯,他們絕對沒有犯罪,這孩子不是他們偷的,是別人硬塞給他們,還給錢讓他們養的。

  而且就是李榮把孩子塞給他們的。

  當時還給了二十萬給他們。

  其他的他們啥都不知情啊。

  他們冤枉!

  一時間,因為他們兩人的證言,整個案子,連帶著李榮與丁雲先前的那件綁架案,都因此變得頗有點撲朔迷離。

  下一章要開始撒狗血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