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農村糙漢撿來的漂亮小老婆 1

  夏日的山林里,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灑落在地面上。

  正在低頭專注於手裡活計的男人身量極高,差不多有一米九。

  他穿了件耐髒的深灰色無袖背心,搭配了廉價結實的迷彩褲。

  耐磨的黑色高幫鞋踩進泥濘潮濕的鬆軟土壤里。

  他叫凌霄。

  身姿挺拔而精壯,蜜色肌肉線條分明,在陽光下顯得更加健碩。

  汗水滴落在他鋒利的下巴上,勾勒出一道道清晰的線條。

  但他依然全神貫注地忙碌著製作陷阱,用來捕獵野兔。

  他彎下腰,輕巧地操縱著繩索,用樹枝和葉子搭建起隱蔽的結構。

  將陷阱藏在草叢之中,放了根胡蘿蔔,等待著獵物的到來。

  安靜到他與周圍的環境融為一體,仿佛就是山林中的一部分。

  毫不突兀。

  野兔難逮又費勁,換做一般人都沒這耐心。

  也就是他爹凌大志生了重病,脾氣怪,非要惦記這一口肉。

  凌霄是個悶葫蘆,話少,極其孝順。

  單親家庭的他從來沒有忤逆過父親的任何要求,更何況只是一隻兔子罷了。

  十來分鐘後,細微的動靜響起。

  從一個不起眼的洞穴裡面探出了一個頭。

  它謹慎地四處張望,兩隻耳朵豎起,在分辨周圍有沒有危險。

  野兔子嗅了嗅食物的香味兒,最後慢慢挪過去,在一雙銳利眼眸的注視下,中計了。

  它被陷阱死死卡住了一條腿,瘋狂搗騰著「吱吱呀呀」叫。

  野兔子的耐痛能力很強,它預料到危險。

  在獵人出現前掙脫,逃跑。

  凌霄迅速竄起,如離弦的箭一般追逐受傷的野兔。

  強健的體魄和對山林的熟悉程度,讓他始終沒追丟,最後在半山腰這隻抓到了體力耗盡的兔子。

  公的,難怪跑那麼快。

  凌霄喘著粗氣,將野兔丟在腰部挎著的編織袋裡面。

  很牢固的材質,野兔牙齒咬不動又不至於窒息,到家還是活著的。

  看了看頭頂的太陽,估摸著快要到他爹醒的時候了。

  得回去做午飯。

  凌霄隨手拍掉褲子上沾了的泥巴,大步邁開。

  突然絆到了硬物,他差點兒栽進灌木叢里。

  「……擦!」

  這一片是他從小到大經常待的地方,閉著眼睛都能走回家,還是第一次出現意外。

  他臉色不虞地回頭看。

  眉頭倏地皺起,流露出一種複雜的表情。

  絆倒自己的不是枯木枝,可能是一個「人」,凌霄不確定。

  體形不強壯,還穿著和這個季節格格不入的棉服,材質厚實,捂得臉頰緋紅。

  也不知道在這裡待了多久,才被自己發現。

  那「人」就趴在枯樹葉堆積的凹陷處,難怪之前沒看見。

  他雙眸緊閉,可能是睡著了。

  夏日燥熱,出了汗,發尾也濕濕的緊貼著他的脖頸,把那塊嫩生生的皮膚襯得越發白皙。

  凌霄沒談過對象,純純的處男。

  面前的人皮膚比村裡的姑娘都白嫩,五官精緻漂亮,他以為是個女孩。

  在深山老林中,本就不是個合適的地點。

  加上忽然出現的漂亮女生,不像是正常人,或許是剛化形的精怪。

  凌霄盯著朝霧的臉怔愣很久,不由得和村裡的女生比較。

  手又小又嫩,看著就不像是能幹活的。

  再看那棉褲包裹著的屁股,不大,估計生不出兒子來。

  意識到自己的想法飄遠了。

  凌霄回過神,啐了口,把倒騰的兔子重新按回袋子裡。

  「再動,現在就把你解決了。」

  也不知道它聽懂了沒,倒是安分下來,不發出聲響。

  凌霄聽村里老一輩的人說過,在一個月的十五,山林深處會出現美貌的妖精。

  它們擅長魅惑技能,裝作柔弱的模樣,吸引年輕力壯的小伙子靠近,然後吸食陽氣。

  村裡有人獨自進山後來消失了,不見蹤跡。

  據說就是被妖精帶走了,再也回不來……

  倒也不怪凌霄迷信,主要是他出生十九年,凌大志又不怎麼管他。

  凌霄像個野猴子,在這片山林里玩耍、覓食、長大。

  他從來沒遇到過像今天這樣蹊蹺的事,撿到了一隻妖精。

  妖精很笨,智商不高。

  在暴熱的天氣里還穿著厚棉服,也不怕把自己悶死。

  猜疑結束。

  凌霄手裡攥著鋒利的砍刀。

  他一步步靠近,踩碎了枯葉的窸窣聲,也沒能讓沉睡的朝霧驚醒。

  男人蹲下,伸手試探了呼吸,潮潮熱熱,還是個活的。

  離得近了。

  凌霄聞到一股清清淡淡異常的香味兒,像曾經吃過的草莓。

  他細細嗅聞,片刻後仰起頭,拍了自己一巴掌。

  「腦子清醒點兒,想老婆想瘋了?」

  男人自顧自說著,斥責自己過於痴漢的行為。

  腦海里他爹凌大志麻木枯槁躺在床上的樣子,乾瘦的身體爬滿了灰褐色斑點,嘴裡還在重複念叨著。

  「爹快要死了,唯一的心愿就是看著你成家,討個老婆……唉,我估計是等不到抱孫兒了。」

  像魔咒似的重複縈繞在他的耳邊。

  凌霄今年19歲。

  不是那種溫柔的長相,鼻樑高挺,眉骨深邃。

  皮膚是風沙磨礪過的小麥色,和白皙一點兒都不沾邊。

  加上他留了個寸頭,加深了五官的冷冽感。

  不說話的時候還有些唬人,不怒自威的氣勢讓村里人大多害怕畏懼他。

  許多適齡的姑娘其實喜歡他的,但不敢嫁,怕凌霄會打人。

  家裡還有個重病的爹,誰也不想讓自家姑娘嫁過去受罪。

  他輕輕割破了朝霧的手指,流出的是鮮紅色血液。

  看來不是化形的笨妖精,只是個長得過分漂亮的小姑娘。

  他掏出不常用的創可貼,纏上受傷的小手指。

  太嫩了,摸著像塊兒豆腐似的。

  凌霄力氣大,人也糙,害怕不小心就把人弄傷了。

  他脫下朝霧身上厚實的外套,再悶下去可真會出人命的。

  即便是在山裡,白天的氣溫也能達到28度。

  他閉著眼睛沒亂看,略帶薄繭的指腹也沒觸碰到昏迷不醒「少女」的身體。

  他把棉服褪下,再三確認對方裡面還穿了件白t恤,才敢睜開眼睛。

  凌霄雖然做事粗糙,但還知道不能平白無故污了人家「小姑娘」的清白。

  傳出去不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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