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章 惡毒婆婆1
元春這次穿越到了一個老婆子的身上。
原主名叫王元春,今年48歲,夫家姓馬,村里人都喊她馬大娘,或王婆子。
原主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大兒子馬向東,二兒子馬向南,三兒子馬向西,大女兒馬向梅,小女兒馬向玲。
除了小女兒馬向玲外,其他子女都成了家。
原主是一個偏心眼的媽,她偏心小兒子小女兒,很不喜歡大兒子,甚至可以說恨大兒子。
在她32歲,剛懷上小女兒的那年,原主丈夫為了救落水的大兒子,被大水沖走了,等找到原主丈夫時,屍體都浮腫了。
為此,原主恨大兒子,認為是大兒子害死了她丈夫,害得讓她年紀輕輕就守寡,要一個人獨自撫養五個孩子。
也因此,丈夫死後,原主就一直壓榨馬向東的勞動力,讓他小小年紀,就肩負起了整個家庭的重擔。
馬向東十八歲那年,很想去參軍,可原主死活不同意,後來馬向東請了族裡幾個長輩來勸說,原主同意了,但必須要馬向東先結婚,娶個媳婦回來幫家裡幹活。
於是,馬向東娶了錢紅梅。
結婚三天後,馬向東跟著大部隊走了。
之後的十幾年,錢紅梅成了馬家的奴隸,家裡家外的活都要干,大著九個月的肚子還要去地里賺工分,她的大女兒大丫就出生在地頭上。
而馬向東去當賓後,每個月都會寄津貼回來,一開始是二十塊,之後漸漸增多,現在一個月有五十多塊錢。
而這些錢,沒有一分花在錢紅梅母女三人的身上。
原主寵著小兒子小女兒,供小兒子讀到高中畢業,供小女兒讀到初中畢業,又給小兒子買了一份工作,給小兒子娶了一個城裡媳婦。
馬向西去城裡工作後,一分錢工資不往家裡交,還三天兩頭的回家背糧食,拿菜,拿雞蛋去城裡吃。
馬老二和老二媳婦有怨言,可有原主護著寵著,他們是敢怒不敢言。
馬向玲初中畢業後,一直待在家裡,吃了睡,睡了吃,什麼活兒也不干,連內衣都是侄女馬大丫給洗的。
原主把小兒子小女兒養成了大少爺大小姐,卻把馬向東的兩個女兒當成了丫鬟奴隸使喚,小小年紀,就要去割豬草賺工分,回來還要幫著錢紅梅一起做飯洗衣服。
馬大丫十歲了,都還沒進過學校門,大字不識一個。
錢紅梅因為沒生兒子,在這個家受委屈了也不敢吱聲,被婆婆都壓榨成了習慣。
這一年,馬向東受傷退伍回來,少了一條腿,是坐在輪椅上,被人推著回來的。
原主沒有心疼兒子,反而覺得兒子成了殘廢,回來也是浪費糧食。
於是,原主逼著馬向東交出上面給他的退伍費和補償金,然後把馬向東一家人分了出去。
可以說,幾乎是淨身出戶,把馬向東一家人趕了出去。
而馬向東的退伍費和賠償金,原主拿出五百塊錢給馬向玲買了一個工作,又在馬向玲結婚時,拿出三百塊錢給她壓箱底。
又拿出八百塊錢,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給馬向西一家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