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再婚寡婦11
「不用,我不想再嫁人。」
元春拿著記工分本,走到一旁,不再理會馬嬸子。
上一世,原主跟馬嬸子來往不多,馬嬸子並沒有給原主說過親事,可能是她來了,改變了原主的人生軌跡,跟馬嬸子接觸多了,才會讓馬嬸子多了這個想法。
好在,馬嬸子並非不講理的人。
見元春拒絕,馬嬸子也就沒再提過這事。
半個月後,曾給原主說親的那個嬸子,來了梅家,一張口,就說給元春帶來了一門好親事。
「對方條件很好,父母建在,住著大青磚瓦房,家裡有四兄弟,勞動力多,老四還在縣城毛紡廠上班,一個月工資二十多塊錢,我跟你說的這個是老二,雖然他沒工作,但他幹活賣力,一天能賺十個工分,他名下有兩兒一女,大的兒子都十二歲,小的女兒也七歲,用不著你看顧,你嫁過去就是享福的命。」
上輩子,李嬸子也是這麼說,原主天真單純,竟然相信了,還高高興興的帶著一雙小女兒過去一起享福。
只是,對方是老二,上不上,下不下的,並不受父母的寵愛,其他兄弟三房人都住在青磚大瓦房裡,唯獨他一房人住在旁邊的土坯房裡,屋頂蓋的是茅草,下雨天,屋裡的被子都能淋濕。
老四有工資,但老四受寵,他的工資都他媳婦拿著,家裡誰也花不著,兩口子帶著兩個孩子在縣城過日子,倖幸福福的,到了分糧食的時候,兩口子還會回來大包小包的帶去縣城。
那些糧食,都是剋扣了原主一房人節省下來的。
所以,說是去享福,那就是笑話。
元春嘆了一聲,說,「李嬸子,大剛才剛走一個月,我還不想再嫁,我要給大剛守著,幫他把四個孩子拉扯大,對方的條件既然這麼好,我記得李嬸子伱娘家侄女好像前不久也沒了丈夫,你就把你侄女嫁過去吧,我等我家四個孩子大了再說。」
李嬸子撇撇嘴,「你不趁現在年輕趕緊再走一家,再拖個幾年,你年老色衰,哪個條件好的男人還會要你。」
她可不想把親侄女推進火坑。
雖然她口口聲聲說那戶人家好,可不代表嫁過去就是享福,那崔老婆子是個手段厲害的,把崔老二訓的老老實實,什麼都聽她這個娘的話。
崔老二前頭那個媳婦多好,崔老二也下得去狠手打,活活把那小媳婦給搓磨死了。
元春冷笑,「不要就不要唄,嫌棄我年紀大,我還不嫁呢。」
「我可不想嫁去別人家,看人臉色過日子,給人當牛做馬,自己卻吃不飽穿不暖,人家心情不爽,還要打罵我一頓,我可不去過那種苦日子,那種日子沒活頭。」
「我留在家養著四個孩子,能吃飽飯,穿的暖,雖然辛苦一點,但在這個家,我是一家之主,不用看人臉色過日子,不用挨打挨罵,我想干就干,不想干我就休息一天。」
「等我養大了我四個孩子,他們給我養老,我多自在,嫁去別人家,辛辛苦苦在婆婆手下討生活,供繼子繼女讀書,養著外人一家人,唯獨辛苦自己委屈自己,等我老了,興許人家看你沒用,把你趕出門,你說你那是為我好?那是享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