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被賣掉的女兒46
元春一副被打擊到了的傷心欲絕。
大娘看向王家人的目光,頓時鄙夷起來,「大白天的,想什麼美事呢,女兒都給人家了,還想往回要……啊,我忘了,往回要,也要不回去啊,元春丫頭都嫁人了。」
王父王母被元春罵了,被氣的瞪大眼珠子,本想罵回去,可一聽她嫁人了,王母立即問她,「你真的嫁人了?」
「對啊,都結婚兩年了,不過,我嫁不嫁人都跟你們沒關係,哦,對了,你們和我爸媽還簽過收養協議,我還留著呢,正巧我帶在了身上,我得拿去公安局問問,這有收養協議了,親生父母又回頭來找,還管我要吃要喝要養老,這公安管不管?」
王母怒道,「元春,我們把伱送人之前,也養了你十年,你怎麼能不認親生父母,還想把我們送去公安,你怎麼能這麼冷漠無情,我和你爸對你也有十年的養育之恩吧,你嫁人了,你的彩禮錢,我們怎麼也得要一半吧?」
王父王母都看得出元春過得很好,腳上穿著皮鞋,身上衣裳是新的,手上還帶著手錶,還有剛才她騎的自行車,肯定也是她的。
不說別的,就這手錶和自行車,都值二三百塊錢。
看來,這死丫頭命好,嫁了個有錢的婆家。
元春捂嘴樂了,「說你們不要臉,你們還真把自己當成一堆狗屎,又臭又爛,令人作嘔,還想要彩禮錢,你們怎麼不上天去,天上什麼都有。」
「過日子過的你們連最基本的人性都沒了,幾個人渣,跑來我面前丟人現眼,呸……還養過我十年,你們怎麼不說,賣我的糧食救了你們三條人命。」
「你們怎麼不告訴大家,你們是怎麼養閨女的?」
元春看向圍上來越來越多的不用上工的大娘嬸子和一群孩子們,揚聲道,「當年,我三姐妹在王家的日子,就跟招娣姐三姐妹一樣,被父母當牛馬使喚,還不給吃喝,可以說,打從我會走路,就要開始幹活,我六歲就要包家務活,八歲成立公社,我一天賺六個工分,而這一對不要臉的畜生,加起來一天才賺十個工分,還三天兩頭假裝肚子疼腿疼腰疼不去上工,不是他們養我們三姐妹,是我們三姐妹養了他們三個懶貨。」
「後來,逃荒期間,他們帶著我三姐妹賺的工分錢不捨得拿出來買糧吃,卻把我三姐妹拿去換糧食,我親耳聽到這一對畜生說,把女兒先給外人養幾年,等女兒長大了,咱們再去要回來換彩禮錢,給兒子娶媳婦。」
「當時,我沒睡著,他們以為我睡著了,不然,也不會說這話,後來,他們真的把三個女兒都一一拿去換糧食,可我不想長大後被他們帶回去換彩禮錢,這一對畜生可不是好東西,我一旦落到他們手上,就絕對別想嫁一個好婆家,捨得拿大錢買媳婦的人,不是老鰥夫,就是老光棍……所以,我就讓我爸媽與這對畜生簽了收養協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