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重男輕女家庭的姐姐(3)

  後來原主跟她們的關係也慢慢熟絡了起來,她們也了解了原主為什麼會這麼拼命賺錢,對原主有這麼一對父母都很是心疼,為此她們還想幫原主一起做兼職,但原主都拒絕了。😳🐺 69sħᵘⓍ.Ć𝓞м 💥💀

  後來她舍友給她介紹了家教,原主也自己多找了一份,就沒有再去做以前做的兼職了。

  「挨千刀的啊,這麼多年不回來,一回來就質問我們,這麼多年的書你都讀到狗肚子裡了啊。」馮秀娟怒聲道,看得出對林晚的態度她是相當的不滿。

  林晚一點都不怵她,眼神冷漠,馮秀娟被她的眼神給嚇了一跳,當即怒上心頭,「林晚,你別忘了是誰給了你命讓你來這個世上的,你就是這樣對你爸媽的?」

  林本生也跟著道,「我看你就是欠打,在外面心都野了,趕緊回來嫁人算了,一個女孩子在外面做什麼?還不如回來找個知根知底的給嫁了。」

  「所以這才是你們讓我回來的原因。」林晚平靜道,「當年你們就想賣我一次了,現在還想再賣我一次嗎?」

  「我那是為了你好,一個女孩子家讀那麼多有什麼用,到最後還不是要嫁人,還不是成了別人家的人。」林本生怒聲道,壓根就不覺得這麼說有什麼問題。

  「所以,這次你們又想將我賣給誰?」

  場面一瞬間的安靜,林本生跟馮秀娟沒有想到林晚竟會這麼直白,好像早已經知道了他們要做什麼了。

  他們死死地盯著林晚,好像要看出什麼一樣。

  這時林坤突然將手機往沙發上一扔,不耐煩道,「吵死了。」

  馮秀娟當即緊張道,「坤兒,媽媽不是故意要吵你的。」又冷著臉看向林晚,「你說你還能做什麼?一回來就惹你弟不高興。」

  林本生也一臉不悅地看著林晚,看的出他很不滿。

  林晚內心冷笑,也難怪原主這麼多年都不願意踏進這個家半步,諸如這種事多不勝數,只要兩人起衝突他們絕對是站在林坤那邊,不,應該是不用起衝突,只要林坤不高興那都是原主的錯。

  「從我回到這個家開始,我說了幾句話十個手指都能數得清,他一直在那打遊戲,遊戲打輸了怪到我的身上,這麼多年無數次類似這種事發生,你們無一例外,只要他不高興那就是我的錯,果然,不被喜歡的人即便是呼吸都是錯的。」林晚說到最後語氣中滿是悲涼,像是被傷透了心。

  林坤不耐煩地看著她,「你又發什麼瘋,你以為你躲在外面不回來就能改變什麼了?若不是你還能拿些錢回來,早就讓你嫁人了,讓你過了幾天好日子,心都野了是吧。」

  林坤這說話的態度,說話的語氣一點都沒有將林晚當成姐姐,好似是在對一個陌生人,應該說對陌生人的態度都比這個好。

  不過林晚也不在意只是為原主不值,這麼多年的打回來的錢都打水漂了,現在還想榨乾她的最後一滴價值。

  林坤眉頭緊皺,邊說邊重開了一盤遊戲,「爸媽給你找了門好親事,鎮上的有錢人,讓你回來享福的。」見遊戲還在加載,又接著道,「你是女孩子總是要嫁出去的,給你找了好人家就趕緊嫁,省得日後吃苦。」這話說的好像真的是為了林晚好一樣,若不是知道他們的計劃,還真的會給騙了呢。

  林晚嗤笑,「說這話你自己信嗎?別把自己給騙了,到底是想拿我換彩禮,還是真心為我著想,你們心知肚明。」

  「林坤,這麼多年了,你還是一如既往的沒用,以前成績沒我好,還不想讓我去上學,工作後還靠著我寄回來的錢養著你,現在還想用我去換彩禮給你買車買房,怎麼,離了我你就活不下去了?」

  這麼多年原主寄回來的錢大部分都用在了林坤身上,而林坤一直在家裡沒有工作,就連交的女朋友都以為他是有錢人家的公子,壓根就不知道他所謂的有錢都是靠著壓榨他姐姐得來的。

  林晚環顧了四周,「這房子也有我的一份吧。」

  林坤剛想說什麼就聽到遊戲開始的聲音,他沒有說什麼就投入了遊戲中,馮秀娟卻不樂意了,大聲道,「你想什麼美夢呢,這房子跟你無關,你一個要嫁出去的女兒,還想要家裡的房子?我告訴你你死了這條心吧,這個房子以後是你弟弟的,你想都別想。」

  「買這個房子的錢我出了,他出了嗎?我憑什麼不能想?」林晚也提高了聲音,前兩年要買房的時候他們硬是讓原主出一部分的錢,當時原主的積蓄也並不多,原主也並不想給,她清楚即便是給了這筆錢買房子,但那個房子跟她也沒有半毛錢關係,但馮秀娟他們說了只要她給了這筆錢日後就不會再找她要錢。

  原主相信了,恰好當時她做項目得了一筆獎金,又預支了半年的薪水加上手裡的積蓄全都轉給了他們。

  但原主顯然是低估了馮秀娟他們,他們也就是消停了兩個月,後來就又開始找原主要錢了,說是要裝修,但這次原主並未給他們,直言自己並沒有錢,自己的積蓄都給了他們了,馮秀娟還想鬧,但原主並未妥協。

  後來馮秀娟說她要是敢不給錢他們就去告她不養父母,原主知道他們能做得出這種事,特意去找律師詢問過後按照最低標準每個月給他們打了一千塊,這樣即便是他們去告也沒用。

  就這樣原主每個月給他們打一千塊也從不回家,其實在這之前他們說林坤要結婚讓原主給三十萬,說給了以後就再不用她給養老錢,但原主並不願意,這些年她的工資並不低,再加上一些獎金,能拿的出,但她並不想,之前已經被騙過一次了,這種當她不可能再上第二次。

  她每個月給他們一千塊,並不違反法律層面,至於道德層面她不在乎,她不回來,這些人的閒話也說不到她的耳邊,也影響不到她,她只需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這次若不是原主的父母威脅,她也不會回來的,但她也沒有想到這次回來竟會斷送了自己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