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合理利用律法

  第44章 合理利用律法

  衙役們上來兩個,拿著木板,噼里啪啦的給李秋霞的嘴巴子打了十下,頓時滿嘴是血,倒在躺下,暈死過去。

  把蘇果果樂的黑臉好像一朵黑玫瑰。

  蒼天啊,大地啊。這是青天大老爺呀。

  這時候,外面忽然亂鬨鬨。

  蘇果果不由得回頭一看,來人認識!縣丞張向賢,還有一個富態的胖子,滿臉橫肉的,最後跟著的是自己的二叔蘇大強。蘇果果看後就是一愣,不知道,二叔家和縣丞有關係?哎呀,這可是把他給得罪了。

  可蘇果果知道,已經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況且,她隱約感覺到了,縣丞和縣太爺,似乎有些不合。倒不如,攀附縣太爺,不搭理這個張向賢就是了。

  三人邁入大堂,蘇大強心疼的扶坐妻子,沒好氣的瞥了一眼蘇果果。

  蘇果果只當做沒看見,木呆呆的樣子站立。

  這時候,張向賢開口了「堂尊,不知這女子有何功名?可以不跪?」

  胡太爺一愣,支支吾吾。

  還是蘇果果腦子反應快,跪下,道「民女剛才在陳述冤情,一激動,就沒跪。」

  張向賢冷哼,抱拳對胡太爺道「堂尊,此女目無朝廷,按律,該打板子。」

  胡太爺懵了,他就是一個昏官而已。

  還是蘇果果,為了屁股,怒道「縣丞大人,您似乎不應該到了堂上,與太爺如此口氣講話吧?你這是以下犯上,大不敬。」

  張向賢怒了,抱拳對胡縣令道「堂尊,這刁民實在目無朝廷,居然敢當庭呵斥朝廷命官!該用大刑。」

  蘇果果怒了!站起身道「放屁!本姑娘是刁民?那你是什麼東西?本姑娘可是沈洲總督任命的瘟疫救災使的副手!沈洲的瘟疫,都是我治好的!我對朝廷有大功勞!朝廷都對我有褒獎,你居然敢說我是刁民!你想造反嘛?」

  眾皆譁然。

  外面,丁順兒看到了來看熱鬧的包喚文的眼色,會意錯了,大喊道「對啊。蘇姑娘是我們的救命恩人!沒有她,我們就活不成了!」

  丁順兒一起鬨,大家跟著就吵吵上了,一百多號人一起鬨,有些喝藥喝好瘟疫的小老百姓也跟著開始起鬨,反正他們看熱鬧不嫌事大,事越大熱鬧越好看。

  包喚文心裡這個氣,這個大老粗,傻子!都什麼時候了,還往主子身上找麻煩。時不時的撇著人群中一個方向。

  不過喬裝打扮,躲在人群里看熱鬧的陳玄燁很滿意,看樣子,這個黑東西目前還可以自保,不用自己出手相救。

  陳玄燁不是在沈洲嗎?其實,昨夜,丁順就叫人快馬加鞭的連夜趕回了沈洲報信,把蘇果果要聚眾鬧事的消息報告給了陳玄燁。他本要今天就回京復命的,今早得到了蘇果果要去縣衙鬧事的消息,不放心蘇果果,就決定拖延兩日回京,趁著大清早一路快馬加鞭的來到了烏蘇縣。還好蘇果果在白石村鬧哄了快一上午,這齣好戲,陳玄燁趕上看了。

  不說堂上,張向賢和蘇果果如何針鋒相對。包喚文擠開人群,找到了在角落裡,頭戴棉帽,很是低調的陳玄燁。

  「主子,您看····。」

  陳玄燁很嚴肅的對包喚文道「挺好,挺熱鬧的,比看戲有趣多了。」

  得。包喚文心合計,是熱鬧,那您就慢慢看吧。陪著主子看戲。包喚文就心合計,這個丫頭以後要是變成了主子,那熱鬧可就大了,更大了,可就更好看了。

  啪的一聲驚堂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胡太爺實在是面上掛不住了,他好歹一個縣令,瞧著倆人在堂下爭鋒相對的,尤其是張向賢,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裡,不由得怒道。

  「本官問案,你們倆在堂下吵吵嚷嚷的成何體統。都給本官退到一邊。」

  蘇果果鞠躬後退,乖乖的跪在地上。

  張向賢等三人,具都是有功名在身,可以免跪,立於水火棍衙役身前,與蘇果果對峙。

  胡太爺瞧著臉頰腫腫的李秋霞道「李秋霞,你搶奪她人的房屋,你可知罪嗎?」

  李秋霞見王大財主,張縣丞都來了,感覺有底氣了,喊冤道「冤枉,民女冤枉。只因蘇家欠銀子不還,我們這些百姓沒了活路,不得已,才去她家討債,何來的霸占一說。」

  「大老爺,您要是不信,我有人證,大老爺可否一見?」

  胡太爺犯難了,眾目睽睽之下,只好開口道「帶上來吧。」

  呼啦啦。蘇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們都是拿著白條子跑上了大堂,嘩啦的跪了一片。

  李秋霞此刻在道「大老爺。我們都是一些普通小老百姓,這些都是我們的活命錢啊。她家欠銀子不還,您要為我們做主呀。」

  呼啦啦的,都是討伐蘇果果的聲音。

  胡太爺收了按著手印,簽著名字的白條子,心裡為難啊,目光看向了蘇果果道「蘇果果,你怎麼說?」

  蘇果果抬頭道「大老爺,欠銀子是不假,可這是我爹欠的銀子。」

  李秋霞怒道「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這銀子你爹不在,你們家來還是應該的。」

  蘇果果不慌!因為,陳玄燁給她出了主意的!涼朝律法,欠債人欠銀子,需要當面一手交銀子,一手還條,雙方在立下還銀子的字據之後,一人一份,皆簽字畫押,方可算兩不相欠。倘若,欠債人不在,需三年後,官府判定欠債人已死亡,這比銀子,才可以由家裡人代為支付。

  雖然父債子還,天經地義,但是不過是民間的潛規則,一旦用律法較真,真不頂用了。

  蘇果果有條有理有法,把這個事情一說,拜道「大老爺,爹爹失蹤,不足三個月。按照朝廷律法,需要三年之後,才由家裡人支付。我們現在沒義務支付這筆債務!她這就是無視朝廷律法,私闖搶占民宅未遂!按律,當棒責三十,拘押一月。」

  這胡太爺雖然也是科舉出身,也是個昏官,但和那些在書案放高頭講章的死讀書的官不同,他們不知道變通,這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變通。知變通之人,自然有主意。

  於是乎,胡太爺聽了蘇果果的話後,拍了一下驚堂木,對堂下的李秋霞怒道「蘇果果說得有法有理,如此看來,李秋霞你所說的討欠銀子的理論就不成立。你帶著這些人根本就是私闖強占民宅。李秋霞,你知罪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