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天上不會掉餡餅
雖然執掌INT已經月余,但是每天早上來到INT總部大樓,魏正倫都心生感慨。
出任INT華國分公司的總經理時,他就認為走到了自己人生的頂點,基本沒有再提升的可能。
說起來他才四十八歲,依然年富力強。
可是在華國職業經理人的圈子裡,卻是個很尷尬的年齡。
華國公司習慣從內部提拔人才,不會有他的位置。
而國外公司雖然更願意使用職業經理人,卻很少會任用華國的職業經理人。
作為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人,魏正倫很不甘心。
但是他很清楚,如果沒有意外,INT華國分公司總經理就是他退休前的崗位。
然而意外出現了。
稱霸全球的INT公司在一夜之間轟然倒塌,最終出售給陳默。
得知這個消息之後,魏正倫把辭職信都準備好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陳默接手INT,他這個前朝故吏留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他所想,他失去了INT華國分公司總經理的職務。
但沒有想到的是,他搖身一變成為了INT的執行總裁,代表陳默執掌這個曾經全球最大的晶片公司。
接到任命的那一刻,魏正倫感覺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十八歲,渾身上下都充滿了鬥志。
更讓他想不到的是,陳默並沒有見他,只讓人給他一份資料,還有一句話。
資料是碳基晶片的全部技術資料。
那句話則是:
儘管放手去做。
魏正倫不認識陳默,也不知道他為什麼如此信任自己,但不妨礙他生出「士為知己者死」的念頭。
走馬上任後,他每日廢寢忘食,忘我的工作。
僅僅用了半個月,他便將人心惶惶INT公司整頓完畢。
現在碳基晶片生產線完成了改造,即將投入生產。
魏正倫相信,用不了多久,INT肯定會重新成為全球晶片產業的龍頭老大。
到了那時,應該可以見到默神了吧。
魏正倫暗暗握了下拳頭,昂首挺胸成邁入INT總部。
半個小時之後,會客室里傳出魏正倫憤怒的吼聲。
「你們這是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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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默半躺在床上,在輕柔的音樂聲中用信息終端看小說。
不過顯然他的注意力沒有放在小說上面,時不時地抬頭望向浴室。
嗒地一聲輕響。
浴室的門打開,裹著浴巾的柳盼兒如出水芙蓉般緩步走出。
她沒有馬上過來,而是倚著浴室的門看著陳默,如玉的上齒輕輕咬著紅潤的下唇。
陳默頓時覺得熱血上涌,甩手把信息終端丟到旁邊。
他騰地一下跳下床,喘著粗氣向柳盼兒走去,伸手抓住裹住那具曼妙玉體的浴巾。
就在他準備把這討厭的浴巾拽下,做些應該省略兩個T的內容時。
手機大煞風景地響了起來。
已經晚上十點了,這個時候打電話肯定有重要的事。
陳默的目光在信息終端和柳盼兒的身上來回移動著,最後用力地咬了下牙。
「不管它了!」
「別,快去接吧。」
柳盼兒按住他的手,送上一個香吻。
「聽話,我等你。」
陳默這才鬆開手,走回去拿起信息終端。
「你看,我就說沒什麼事吧。」
他把屏幕轉向柳盼兒,上面顯示的來電是魏正倫。
「INT今天正式投產,他肯定是匯報來了。
這個執行總裁選錯了,連時差都不知道。」
「他能不知道嗎,肯定是有什麼事解決不了了,是不是生產線出了問題?」
「我設計的生產線,不可能有問題!」
陳默牢騷滿腹,但是接聽了電話。
「默神,真是對不起,這麼晚了打擾您休息,有件事情我不得不馬上向你匯報。」
魏正倫的聲音聽起來很緊張。
陳默微微皺了下眉。
「什麼事?」
「ADM、NV,還有各大晶片公司今天都來人了,要求我們和他們共享碳基晶片技術。
他們的依據是INT之前與他們簽有合約,合約方必須無償共享彼此的技術,INT現在雖然屬於我們,但是合約的法律效應還在……」
魏正倫惴惴不安地和陳默一通解釋。
在接手INT之前,他就應該發現這些合約。
但是華爾街金融大鱷們太精通這種事情了,通過幾十份合約以及極為繁複的交叉授權,最終達成技術共享。
魏正倫的道行太淺,時間又太過緊張,沒能及時發現。
「對不起默神,我辜負了您的重託,我願意接受一切處理。」
陳默心裡也是火大。
但是他知道這是燈塔挖好的陷阱。
就算換其他人去,也未必能夠發現得了。
「處理什麼的以後再說,你先告訴我,如果我們不遵守合約,會有什麼後果?」
「我們違反合約的話,他們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
魏正倫說道。
「不用管他們,大不了關門不幹了。」
陳默滿不在乎地說道。
反正花1刀買來的,關門就關門。
要說損失的話,無非就是研究資金的缺口堵不上,但他又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默神,恐怕我們想關門都不行。
您與INT簽訂的收購合約,其中有一項就是必須在燈塔生產碳基晶片,如果違反的話要向燈塔賠償很大一筆違約金。」
魏正倫頓了頓,聲音有些艱難。
「四千億刀。」
WTF!
陳默頓時懵逼了。
有這條嗎?
合約他一點都沒參與,完全就是華國和燈塔官方達成的協議。
他想了想,終於想起來了。
顧鴻飛特意問過陳默能不能讓INT生產碳基晶片,也說過有違約金的事,只是沒提到具體金額。
收購INT帶來的好處太誘人了,陳默就同意了。
反正決定在INT生產碳基晶片,違約金多少都無所謂,華國最後同意了這個數額。
沒想到,還是掉進了燈塔的陷阱。
要不怎麼說,天上不會掉餡餅。
陳默可以不付違約金,但是收購案中的擔保方是兩國的官方,他要不付華國就得付。
四千億刀華國倒是付得起,可是真掏這筆錢也太冤大頭了。
關門不行,打官司肯定也不行。
畢竟在燈塔的地盤上,法院不會讓你贏。
「這件事我知道了,你告訴他們這件事我在考慮,先把那些合約發給我,我看看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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