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連帽上衣;黑色的背包;一副氣喘吁吁的樣子。
「先重新整理一下線索,」葉更一這次沒有獨立思考,而是用樹枝在泥土地上寫下這三個關鍵信息,問道:「沒錯,對吧?」
「嗯。」
包括高木涉在內的幾個人中,光彥看的最為認真。
他原本是打算把手中的小本子借給葉更一的,不過卻被對方拒絕了。
明明字寫得很好看啊
「更一哥哥!」步美舉手補充,「我有隱約看到嫌疑人的長相,應該就是照片裡的加藤先生。」
「嗯。」葉更一點頭。
而後拿著樹枝又從地上劃了幾筆。
眾人低頭看去。
1小時30分。
這是
「從四丁目到那幢公寓的時間,那幢公寓高5層,我們在樓下停留了大約6到7分鐘,折返回來到這家便利店用去了10分鐘,吃東西用去了20分鐘,都過去這麼久,高木警官還沒有接到電話,也就是說嫌疑人在家,但還沒有找到決定性的證據逮捕他。」
葉更一分析道:「如果加藤是殺人兇手,那麼他現在在家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行兇後他開車返回了這裡。」
「呃」
就這?
幾人有些迷茫?
「葉葉先生,這麼遠的距離,開車不是很正常嗎?」
高木涉原本還以為,只有自己覺得這通分析比較淺顯,不過在看到4個孩子都和他露出相同的神情後,頓時有了發言的底氣。
「嗯,那麼車呢?」葉更一問。
「啊?」幾人詫異。
「那幢公寓很破舊,初建時可不會考慮到建造車庫或是停車場,」葉更一道:「駕駛警車都需要行駛一個半小時的路程,如果他真的殺了人,想要在短時間內返回,車就一定不會停在太遠的地方。」
「哦!原來如此!」高木涉右手握拳,重重的垂在左手的手心上,「沒錯!如果對方殺了人,那麼車上也許會留有相關的證據才對!」
「只有這麼多嗎?」葉更一問。
「啊?」
「有沒有考慮過他有同夥呢?」
「呃」
「同夥駕車帶他返回公寓,然後再將車開到其他的地方銷毀,」葉更一道:「畢竟那個志村女士不是說了嗎?死者的仇家有很多。」
「這這個」高木涉又開始泄氣了,「如果是團伙作案,那搜索的範圍也就要變大很多,要是佐藤警官她們不能在這邊進行突破的話」
「找到他殺人時穿的那件衣服就可以了。」葉更一道。
「可是萬一衣服和車一起」
「還不錯,我還以為你會問我,萬一那件衣服就在公寓裡面怎麼辦呢。」
「怎麼可能嘛」高木涉強笑著,「如果真的藏在那裡,長叔和佐藤警官應該早就找到了才對。」
「不過,想要找到他行兇時穿的那件衣服,應該也不太容易吧?」灰原哀看著地上的四個關鍵信息,思考了片刻,也想不出什麼有效的方法。
「找那個做什麼?反正要裝進證物袋裡面,買一件顏色相似的就好了。」葉更一道。
「啊?!」高木涉驚了,旋即拼命搖頭,「不行不行,葉先生,你這是在偽造證據,嫌疑人如果知道的話,到了法庭上是可以翻供的!」
「完全不用提及證物的字眼,」葉更一說,「待會兒你只需要將那個染好血漿的衣服丟在他面前,冷著臉說『帶走』就可以了,注意審問技巧剩下的他自己會招。」
「這麼做和偽造證物沒什麼區別吧。」高木涉依舊不同意。
「好吧,既然你這麼說,那就沒辦法了」葉更一起身,直接朝著警車那邊走去。
「高木警官,你把更一哥哥惹生氣了!」光彥把小本子合上。
這可是能勝過柯南的暴力解謎法小課堂啊!
就這麼結束了?
「我倒不這麼認為」高木涉還沒說話,灰原哀卻是看向那邊。
就見葉更一站在車旁,似乎是等幾人一起過去。
因為是警車的關係,如果不是特殊情況,自然還是需要高木涉來駕駛。
「抱抱歉啊,葉先生。」
「不用道歉。」
葉更一擺擺手,從語氣上聽不出喜怒。
「那我們去哪?」待到幾人上車後,高木涉又問。
「回四丁目。」葉更一說。
「好。」高木涉應了聲,開始發動汽車。
要回去了果然是不準備繼續幫自己了嗎,不過,自己似乎也不該有什麼怨言才對
半路無話。
葉更一的視線一直望著窗外。
「你真生氣了?」灰原哀拿胳膊碰了碰他。
「怎麼這麼問。」葉更一沒有收回視線,突然道:「停車。」
灰原哀:「???」
這麼大反應?
「啊?」高木涉先是一怔,不過還是老老實實地照做了。
堤無津川河。
倒是一個銷毀證據的好地方。
「都注意安全,高木警官,你最好把警燈和雙閃打開。」葉更一說著,先等幾個孩子都來到了路邊後,這才繞過護欄,順著河堤走了下去。
坡度很高,幾人下行的步伐並不快。
三個孩子在後面嘀嘀咕咕。
「你們說,更一哥哥來這裡是要做什麼?」
「肯定是心情不好,電視劇上不都這麼演嗎,心情不好的時候,就來河邊大喊。」
「哼,還不是要怪高木警官,我猜,更一哥哥也許要把他扔進河裡!」
聞言,
高木涉腳步一滑,險些跌倒。
不不至於吧?不過一想到葉更一那副冰冷的臉孔,似乎為了出氣把他扔進河裡,好像也不是什麼太難以想像的事
「葉葉先生,我們這是要做什麼?」
某灰西裝警官說這句話的底氣明顯不足。
不過,如果待會兒真要扔的話
自己是反抗呢,還是不反抗呢?
「找證據,」葉更一道:「不過也別抱有太大的期望。」
「證據在河裡?」高木涉驚訝。
「有三分之一的概率,兇手用一把長18公分的菜刀行兇,直接刺穿死者的胸膛,除了狠辣外,心中一定還有憤恨;
孩子們目擊到嫌疑人的時候,他還在喘著粗氣,再不排除對方體力很差的假設中,兇手的心態也並不是一個殺人慣犯所具備的;
那麼,這樣一個人在行兇殺人後,途徑寬闊的堤無津川河,不管是為了發泄心中的憤懣,還是為了湮滅證據,將衣服和背包一起扔進河裡」
葉更一說著,轉頭看向幾人反問,「這不合理嗎?」
幾人沉默了片刻,齊聲道:
「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