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似曾相識

  第485章 似曾相識

  背包是因為腸胃不適,需要用到大量的紙。«-(¯`v´¯)-« 6➈丂𝕙Ǘ乂.ςⓄⓜ »-(¯`v´¯)-»

  同時他又有潔癖,不想用KTV本身就提供的衛生紙。

  這一系列的理由雖然牽強,但也勉強說得過去。

  除了背包的問題外,陸仁還特別在意的一點是,這人上廁所的時間有點長。

  他五點五十離開的包廂,一直到六點零五分才重新出現在監控範圍之中。

  上個廁所用個十幾分鐘的時間?

  關於這一點,倒也可以用腸胃不適這個理由來解釋。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是他殺害了死者。

  十幾分鐘用來上廁所有點長,用來殺人倒是剛剛好。

  陸仁暫時將其列為第一嫌疑人,重新看起監控錄像。

  同樣還是六點零五分,本間走錯包廂的同時,肌肉男有元正巧也離開了包廂,走進了監控死角。

  他的理由和前兩位一樣,也是去那上廁所。

  緊接著就是一號包廂的老頭。

  他名為玉井邦男,和本間恭太不一樣,他是先把身上的一應裝備都放到屋內,然後空手走了過去。

  看著他的那身行當,像是剛釣完魚回來。

  「你也是跑去上廁所?」

  「不,我是去買煙。」釣魚老頭和其餘三人的理由都不一樣,「五號包廂的旁邊不是有個自動販賣機。只是我想抽的那個牌子剛好賣完了,然後我就直接回來了。」

  六點十分,釣魚老頭回到了自己的包廂,肌肉男緊隨其後。

  陸仁在本子上記錄著兩人離開和重新回來的時間。

  發現這倆人的時間重合度有點過高。

  他們同樣都是六點十分回到的包廂,只是離開的時間略微有所不同。

  肌肉男是六點零五分,釣魚翁是六點零七分。

  如果說這兩人中有一位是兇手的話,那二人的行兇時間,分別是五分鐘和三分鐘。

  這個時間倒也足夠殺人,就像陸仁昨天和葉坂皆代說的那樣。

  只是這個風險實在有點高。

  他們兩位隨時都有可能撞見彼此。

  算了,說不定兇手就是運氣極佳,還是先繼續看下去。

  六點十八分,本堂瑛佑重新出現在監控範圍之中。不過他也沒有回到自己的包廂,而是闖入了四號包廂。

  原因和本間恭太一樣,不小心跑錯了。

  嗯……這倒是蠻符合他的迷糊人設。

  陸仁看著本子上記錄的時間。本堂瑛佑是六點零三分離開的包廂,上個廁所用時十五分鐘,和本間恭太一樣長。

  要單看這一點的話,他反而一躍成了本案的第二嫌疑人。💜😲 69Ŝђ𝐔乂.cᵒ爪 🍧😎有著充足的作案時間。

  「你也是腸胃不舒服?」陸仁問道。

  本堂瑛佑還沒回答,鈴木園子就急吼吼的代為回答道:「仁哥,他前段時間生病住院了嘛,就算現在出院了,身體肯定還是會有些不舒服。」

  「這樣麼?」

  鈴木園子:「嗯嗯。我們本來是想去吃蛋糕,但他吃不了甜食。然後又說去漢堡店,那家有個超好吃的超辣雞腿堡,但他吃不了辣椒和油炸食品。最後才跑來唱歌的。」

  超好吃的超辣雞腿堡?

  陸仁在自己的小本本上記了一筆。準備等破完案子後,問問園子那家店在哪。

  至於現在還是把注意力放在案件本身。

  六點二十四分,店員離開了監控範圍之中。

  正如他之前所說,他此行就是去提醒死者的。

  這次輪到目暮暫停監控錄像,「該不會是你以此為藉口,下手殺了死者吧。」

  「我覺得這不可能。」柯南這時站出來替店員作證,「我聽到了他的叫聲,很快就跑了出去。那會是六點二十五分,地上的血跡已經基本幹了。」

  「是麼?」

  幾人繼續看監控,發現正如柯南所說,他在六點二十五分的時候衝出了自己的包廂。

  如果店員真的有大喊一聲的話,那他的作案時間一分鐘都不到。

  柯南本身又是名偵探,不可能犯下這種低級錯誤,替店員作偽證。

  目暮他們雖然不知道柯南的真實身份,但接觸了這麼久,他們也相信柯南的能力。

  所以店員的嫌疑可以直接排除。

  剩下的嫌疑人還有四位。

  分別是作案時間有十五分鐘的有間恭太、本堂瑛佑。

  作案時間五分鐘的肌肉男有元。

  作案時間三分鐘的釣魚翁玉井。

  陸仁想了片刻,準備先從作案時間最短的釣魚翁入手。

  這人的證詞也和其他人不一樣,他說自己是跑去自動販賣機那買煙的,並沒有去上廁所。

  兇手是用鈍器多次擊打死者頭部致其死亡,在這一過程中,死者的出血量並不算小。

  就算兇手格外注意,身上衣服或許沒有沾到血跡,但他手上應該會沾染到血跡。

  這時候要想清洗到手上的血跡,最便捷的方法應該就是藉助廁所的洗手池來清理。

  可釣魚翁玉井不太可能做不到這一點。

  假設他殺人只需要一分鐘。

  那就是六點零八分跑去的衛生間,六點零九分就必須洗完手往回趕。

  這樣才能做到六點十分出現在監控範圍之中。

  這就有些太過極限了。又不是玩遊戲,可以無限讀檔回檔卡時間。

  所以如果是釣魚翁殺的人,就只有兩種情況。

  一是他手上並沒有沾到血跡,根本不需要清理。

  二是他手上沾到了血跡,返回包廂後才清理的。

  而以上不管哪一種,廁所洗手池的排水管道里,都不可能檢測到死者的血液反應。

  換言之,如果能在排水管道中檢測到死者的血液反應,那釣魚翁的嫌疑基本就可以排除。

  這個事陸仁準備自己一個人去做。

  至於警方的話,肯定也不能讓他們閒著。

  「目暮警官,你們去採取一下五號包廂上的指紋。然後和這幾人的指紋做一下對比。」

  「嗯。」眾人開始分頭行動。

  陸仁走到衛生間,他站在洗手池前,戴上手套就開始著手拆卸洗手池下面的排水管道。

  管道很快就被拆卸下來,接著陸仁又掏出小刀,直接將整個管道從中剖開。

  管道的內部很黑,拆開之後更是有一股惡臭撲鼻而來。

  陸仁屏住呼吸,仔細觀察。經過簡單的目測,他並沒有在管道內壁中看到血液殘留的痕跡。

  接著他脫掉一隻手套,從衣兜中取出一瓶試劑。

  「魯米洛反應試劑。仁哥你居然隨身裝了一瓶這個。」

  「小哀?你怎麼過來了?稍微靠後一點,這裡味道很重。」

  「嗯。」

  一般人確實不會隨身攜帶這種化學試劑。

  就連每天遇到案件的江戶川柯南都沒這個想法。

  因為這玩意屬於警方標配。一般來講是沒必要自己再準備一瓶。

  陸仁身上有這個試劑,也是因為他有許願戒指。

  反正空間足夠,可以帶一瓶以備不時之需。

  之前他也沒考慮過這個事,只是在經過櫻花節的「自殺」案件後,陸仁才想著往許願戒指里扔一瓶。

  那次在屋內尋找血跡廢了他們不少的功夫。當時要是有這個魯米諾試劑,就根本不需要那麼麻煩了。

  陸仁把試劑滴在管道的內壁上,有幾處很快就有了明顯的反應。

  管道內部檢測出了血跡,釣魚翁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

  陸仁把自己的猜測告知給了灰原。

  「要這麼看的話,那位玉井先生的作案嫌疑確實不大。不過這也不一定吧,說不定管道內壁的血液並不是死者的。也有可能是某人洗手的時候突然流鼻血什麼的。」

  灰原提出了另一種可能。

  「這倒也是,一會讓檢驗科檢查一下吧。」

  「嗯。」見陸仁忙完手頭的事,灰原道明來意,「那個死者,我不久前剛見過。」

  「嗯?」

  「我是在書店遇見的本堂瑛佑他們。等出了書店後,我就發現有人在背後跟蹤我們。這一點江戶川也察覺到了。」

  「由於他的跟蹤手法實在太過差勁,我們覺得他肯定不是組織的人。江戶川推測這人可能是FBI成員,派來監視保護本堂瑛佑的。」

  「FBI成員?」陸仁琢磨了片刻,「應該不太可能。FBI要是還能被一群普通人殺死,那他可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那也不一定啊。說不定他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認識的人偷襲呢?」

  陸仁聽懂了灰原的暗示,「偷襲……你懷疑本堂瑛佑?」

  「嗯。當我發現死者是這人後,我就一直在觀察本堂瑛佑的表情。仁哥你沒注意到麼?他的情緒很低落,看上去心事重重。」

  灰原頓了片刻,又補了一句,「我在書店遇到他的時候,他可不是這個表現。」

  要這麼說的話,本堂瑛佑是顯得十分可疑。

  只是陸仁仍然不覺得他會是兇手。

  這就是妃英理昨天的心情麼?

  認為自己相熟的人不可能犯罪。

  算了,還是按照原定計劃,先調查其他幾個嫌疑人。

  這又不是昨天妃英理面對的那道證明題,只給一個選項。

  現在要解的這道選擇題,足有四個選項。完全可以先去研究其他幾個選項。

  要真的把其他選項都排除了,只剩本堂瑛佑一人。

  那也沒辦法。

  陸仁出了衛生間,詢問目暮他們這邊的進展。

  指紋目前還在採集之中,等採集完畢則又需要一段時間。

  警方除了照陸仁所說收集對比指紋外,還逐一檢查了案發地點的每一處角落。

  發現的話,自然也有。死者的西裝兜里有一個膠片照相機。

  千葉已經跑去沖洗底片,估計再過一會就有結果。

  除了這個以外,案發現場並沒有找到兇器。

  包廂內所有能被用來殺人的鈍器上,均沒有檢測到血液反應。

  目暮:「兇器估計是被兇手藏在了自己的包廂中。」

  陸仁不可置否,他跟著目暮,開始按照順序逐一檢查包廂。

  一號、二號、三號、四號。

  逐一檢查完畢後,依舊沒有找到所謂的兇器。

  情況和五號包廂一樣,不管是包廂本來就有的東西,還是嫌疑人自帶的物品,上面均沒有檢測出血液反應。

  接著目暮一行人又走到了衛生間,試圖在這裡找到兇器。

  只是一番探查後,仍然一無所獲。

  衛生間內,最有可能藏東西的位置,就是馬桶的水箱。

  可兇器並不在裡面。

  「廁所和包廂都沒有窗戶。兇手不可能把兇器扔到外面。難不成兇器是被他用馬桶沖走了?」

  目暮不由面露難色,要真是如此的話,那這個衛生間的四個馬桶,通通都得拆掉然後逐一檢查。

  工作量大不說,工作環境也十分惡劣。

  「陸仁老弟,你怎麼看?」

  「暫時先別拆。」

  兇器如果真的能被衝進下水道。

  那它很可能溶於水,不然會把馬桶堵住。

  陸仁首先想到的就是冰塊。

  可真要是用這玩意當兇器,那就算拆掉馬桶,最多也只能找到血液反應。很難將兇手定罪。

  可如果不是冰塊,或者類似性質的東西。

  那兇器究竟去哪了?

  總不能真是靠肌肉男的一雙鐵拳活生生把死者給錘死的吧?

  且不說現不現實。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要真能做到靠一雙鐵拳錘死兇手,這個力量絕對遠超常人。

  要真有這一膀子力氣,直接擰斷死者脖子豈不是更輕鬆?

  錘死兇手太過費神費力。

  在場的四位嫌疑人中,唯一有能力做到這一點的只有肌肉男有元。

  可他的作案時間只有五分鐘不到……

  對此陸仁還專門詢問過本堂瑛佑,問他在蹲廁所的那段時間中,有沒有聽到衛生間有其他人的腳步聲。

  後者點頭稱是,而且不光有腳步聲,還有馬桶的沖水聲。

  這人具體待了多久本堂瑛佑沒注意,但想來絕對要超過一分鐘。

  本堂瑛佑證詞無誤的話,肌肉男的作案時間只會進一步縮短。

  所以就算是他下手殺的人,也絕對使用了某種工具,而不是靠自己的拳頭。

  在這個推理過程中,本堂瑛佑的證詞是否可信其實並不重要。

  如果肌肉男是兇手,本堂瑛佑是無辜的,那他沒必要撒謊。

  如果本堂瑛佑是兇手,撒了謊。

  那為了撇清直接的嫌疑,本堂瑛佑應該說的,就不是肌肉男確實來過衛生間。

  而是選擇指責污衊他,說他根本就沒來過衛生間。

  陸仁思索之際,千葉跑了過來,帶回兩個消息。

  一是指紋對比的情況,五號包廂的把手上,並沒有這四名嫌疑人的指紋。

  對於這一結果,陸仁倒是不意外。

  二就是沖洗出來的照片。

  幾乎所有的照片拍攝的都是毛利蘭他們三人的背面照。

  看著這熟悉的拍攝角度,陸仁下意識地想起了某位名偵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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