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莫里亞蒂的信條
蝶戀情人旅館,就在碧源坊旁邊。
螢生給出了這個位置,讓警方微愣的同時,又覺得在情理之中。
原田太郎既然要整治雪松奈美,那麼本身就在那附近也說的過去。
對於自己為何知道此事,螢生道:
「我們可是黑幫,壞事做盡的那種,那傢伙身上帶著那麼多錢,他還沒出賭場,我們就有人盯上他,暗中跟蹤著了。
不過出現了一些意外,他那邊好像另有人藏在暗處,我們去了好幾個人,都還沒在他面前露面就被打倒了。
我們原本以為是有人在暗處保護他,但仔細一想,他算哪根蔥,值當有人這樣做。
大概是他已經被其他覓食的盯上了,就是不知道那位什麼時候動手。
我們只能放棄。」
聽到這話,工藤新一和目暮十三立時對視一眼,雖然沒有說出口,但心中都是閃過同一個念頭。
那個藏在暗處的人,是不是石田守還兩說,但一定就是幕後黑手!
「需要我帶路嗎?」
螢生聳肩:「當然,前提是你們今天不會逮捕我,剛剛你們的眼神可是頗有些危險呀,話說黑幫犯罪不歸你們管吧。」
目暮十三沉聲道:「我答應伱,今天不會,帶路。」
於是一行人便即離開,只留下烘焙店裡一團糟糕,不過警方也不是不講理,畢竟還是按照招牌下方所留的電話號碼,告訴了高山老闆這裡的狀況,讓他向警方申報賠償。
工藤新一順便還問了一句,是不是有一個叫做三川的雅庫扎經常到他那裡去。
得到老闆夾雜在一連串唉聲嘆氣中的回答:因為位置,泥慘會經常光顧他那裡,大概有個叫做三川的吧,他也記不清。
再無其他驗證,工藤新一徹底放棄對螢生身份的追尋。
反正原田太郎本身蹤跡已現,只要找到他,一切就都能弄清楚了。
到底是逆向追蹤程序出現失誤,還是他之前耍了什么小把戲。
又或者……
工藤新一看了一眼前面坐在警車副駕駛上的螢生,眼神閃爍。
是這個人在烘焙店裡使用了什麼離奇的手法藏匿證據,讓他也沒有搜出來?
他這灼灼目光有如實質,讓螢生無奈回頭:「偵探先生,多疑過頭了吧,之前不是已經認定,我只是路人了嗎?」
「我只是在走神。」
工藤新一隨口應了一聲,靠在后座之上,閉目養神。
烘焙店那邊,會真的藏匿有什麼嗎?
千葉和伸懷疑那裡可能會有粉塵爆炸的陷阱,是因為看到嫌疑人用手感受了一下風向,但爆炸與那有關嗎?火焰又不可能衝出那麼遠,更別說裡面什麼也沒有……
他那時會不會在感知別的什麼東西?
這些問題工藤新一之前就已經反覆思索過了,但直到現在依舊沒有答案。
只希望,那一招能夠奏效呀。
守株待兔!
如果那裡真的藏有秘密,那嫌疑人剛剛聯繫的那個人,一定會過去取走吧!
無論是兔子還是獵人,可千萬不要讓他失望呀!
然而,
至少當警車停在蝶戀情人旅館樓下之時,工藤新一所等待的那隻兔子,並沒有傻傻地撞向樹樁。
這讓他都不禁有些懷疑,難道真的沒有那隻兔子嗎?
螢生推開車門,走向旅館前台,工藤新一和目暮十三連忙跟上,就聽:
「我是警察,請問,旅館裡有提供餐點嗎?今晚點餐最奢侈的人,在哪個房間?」
聽到這話的前台小姐和目暮十三兩人都是微愣,但工藤新一很快反應過來,眼神一亮,原田太郎住在這裡,登記的肯定不是真名,而他驟得巨財,又大抵很難控制自己不奢侈享受。
如果他真的一直都躲在這裡,那麼可以消費的渠道並不多!
見到自家老弟認可的反應,目暮十三便即上前,掏出證件展示給前台小姐,不多時便得到答案。
旅館有提供餐食,不過主要還是代買,今晚的確有人提出了奇怪的要求,他是一個人入住,但點的餐至少夠五個人吃,而且似乎對很多高端的菜品很好奇,但懂的又不多。
房間號是:521。
大概就是這個了吧,目暮十三心中一喜,立刻就走向樓梯,被螢生叫住:
「需要我在前方探路嗎?」
「拜託你在樓下等我們,可以嗎?」工藤新一問,同時向千葉和伸使了個眼色。
千葉和伸自以為隱晦地點頭,讓螢生看得頗為無語:
「OKOK,就這樣吧。」
此時電梯抵達一樓,一個戴著口罩和米色寬檐帽的年輕女人走出,到前台辦理退房,工藤新一出於偵探本能地看了她幾眼,莫名感覺她的身形有些熟悉。
「工藤老弟?」
目暮十三走進電梯喊了一聲,工藤新一立刻拋開雜念進入電梯。
見電梯門逐漸合攏上行,螢生百無聊賴地打了一個哈欠,在千葉和伸警惕的目光中,走到門口,向空氣伸出右手,豎掌。
這讓千葉和伸下意識目光一凜,但緊接著就有些疑惑起來。
之前嫌疑人這樣做,讓他以為是在策劃粉塵爆炸,事實證明是他想太多。
而現在又來,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月亮小姐在嗎?求助。」螢生問。
「我實在不明白,警方為什麼會允許你說話。」耳機中,清子的聲音清晰傳來。
「偵探先生之前說的原因,大概占一半,另一半就是他們找不到我藏在烘焙店裡的東西,故意讓我可以聯繫外界,希望有人過去取,而他們在那附近留了眼睛。」
「唔,所以月亮先生到底用什麼手法藏的東西呢,警方這麼多人不僅在店裡搜尋,周邊也都尋遍了,結果還是找不到。」
「因為東西在天上。」
「天上?」
「孔明燈,熱氣球,大概就是這樣,烘焙店裡有許多保鮮膜,我製作了一個簡易裝置,從後門放飛。因為它晃晃悠悠升空比較慢,我才從前門離開,主動吸引警方注意力。」
「原來是這樣,嗯……為什麼不直接跑掉呢?你可以做到的吧。」
「我可是無辜的路人甲,為什麼要跑?激烈的對抗只會吸引燈光,而我從來不站在舞台中央。警方作弊找到了我,這是我們雙方的失誤,我再將他們引回正途就是了。」
「很厲害的信條呢,那你的臉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