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釋奴令
內閣。
王禮慎重問道:「陛下,青樓楚館自古有之。如今毫無緣由強制取締,會否有些不妥?」
梁文煊也說:「元輔所言有理,此事還是應當從長計議為妙。」
倒是新晉封侯的朱承訓啥也沒說,因為他早就知道了。
也無怪這兩位會開口勸阻,今日皇帝忽然把他們叫過來開會。結果卻說要突然取締全國境內的青樓楚館,這讓他們著實有些不能理解。
皇帝好端端的,取締青樓楚館作甚?
當然,這並非代表他們反對。
畢竟這位皇帝早先就讓他們見識了一番什麼叫乾綱獨斷,愣是沒跟內閣商量,強行就把北宗的衍聖公給砍了,便連知會也是後來讓宣傳部大肆刊印此事才知道的。
明明可以不用殺人,更溫和的處理辦法,甚至皇帝也完全不顧忌天下士子的看法。
朱怡炅卻是毫不退讓,直接懟道:「青樓楚館自我大明太祖、宣宗二帝以來,便已被廢除,又何來自古有之?再者,朕也並非要取締青樓楚館,只是禁絕皮肉生意。便是太祖時期的官妓,也只是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莫不是朕記錯了?」
嚴格來說,從明宣德以後,那些妓院其實都是不合法的。
因為宣德帝在位期間,深感國內青樓官妓泛濫,官員也整日流連溫柔鄉,不理政務。
實在看不下去的他,便下了一道旨意:「祖宗時,文武官之家,不得挾妓飲宴。近聞大小官私家飲酒,輒命妓歌唱,沉酣終日,怠廢政事,甚至留宿,敗禮壞俗。禮部當揭榜禁約。再有犯者,嚴懲不貸。」
並在隨後於全國發動掃黃行動,一舉將大明兩京十三省的官辦青樓全部取締,還廢除了延續上千年的官妓制度。
而且,即便是官妓制度,明太祖時期也只允許商賈小民去逛青樓,嚴禁官員士紳入內。
不過,大明的這次掃黃行動也只是廢除了官妓,民間還是可以偷摸著來。後頭幾代皇帝都覺得這是個麻煩事,吃力不討好,索性也就默認了。
王禮、梁文煊盡皆眉頭微動,看來皇帝確實是鐵了心的,要不然不至於前明舊事都能查的這般詳盡。
至於皇帝說的並非取締,連皮肉生意都不給做了,那與取締也沒多大區別了。
至少他們是這麼想的。
朱怡炅沒給王禮他們再勸的機會,毫不客氣說道:「兩位卿家不必再勸,朕意已決。而且,朕也是在貫徹我大明先帝皇祖之念。朕沒有直接強硬封禁全國的青樓楚館,便已是仁至義盡了。」
「微臣不敢!」
幾位閣臣連忙拱手。
在朱怡炅的強硬堅持下,這事便算是定下了。
朱怡炅微微點頭,又說道:「既青樓楚館如此,那這人牙行當也不可例外。朕記得,自漢唐律例起,若有從事人牙行當者,皆論死罪。至宋時,乃廢除人市。便是前明與這偽清,對此也都打擊頗重。而我大明又早已去除賤籍,這人牙行當為何還在?傳朕旨意,即日起清查全國,但有人牙行當者,一律予以禁絕取締。」
取締人牙行當,這事可著實不算小。
人牙行當很早就有,且長期受到官方法律的制約。
自漢唐始,發現就是死罪。便是南北朝那般混亂,對此也是毫不手軟。後面宋、明、清三朝,一直都在嘗試遏制日益猖獗的人牙行當。
便拿最近的,《大清律例·刑律》就明文規定:「凡誘拐婦人子女,或典賣,或為妻妾子孫者,不分良人奴婢,已賣未賣,但誘取者,被誘之人若不知情,為首者,擬絞監候,被誘之人不坐。若以藥餅及一切邪術迷拐幼小子女,為首者立絞。」
對於從犯及其知情不報者,皆流放寧古塔。同時規定:「婦人有犯,罪坐夫男,夫男不知情及無夫男者,仍坐本婦(決杖一百,餘罪收贖)。
這明顯是在針對牙婆(媒婆)行當。
而且,除了直接參與買賣的人牙子,對於案件中官員瀆職,《大清律例》也規定:「如地方該官員弁知情故縱者,照例議處。鄉保汛兵盤查不力,杖八十,革役。知情故縱者,杖一百。得財賣放者,以枉法從重論,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處罰不可謂不重。
不過,這裡實際上朱怡炅是在偷換概念,因為這些律例針對的都是逼良為娼。
但若本就是賤籍、罪人家屬這類,那就可以買賣。
只有壓迫最深重的宋代,對於人口買賣才是真正的完全禁絕。
因為宋代沒有賤籍,至少名義上沒有。
當然,現在朱怡炅的大明也沒有賤籍,這等於又送了個借題發揮的理由。
王禮開口問道:「陛下,若是取締人牙行當,那原先的奴婢該如何處置?」
朱怡炅說:「這還用朕來教你們,原先的奴婢不也是人牙行當帶來的?既然人牙行當要取締,這奴籍也要取締,先前朕未曾關注此事。但今後,朕的大明不許再有奴籍。所有賣身契全部都要作廢,今後一律不得再用奴婢,只可僱傭傭工。傭工只與主家簽訂僱傭年限,時間由雙方協商,不過單次至多三年。過了期限便要去往官府重新公正,且若是傭工被主家無故責打,傭工可前往官府報官,請求賠償以及解除僱傭。」
說白了,就是釋奴令,這並非朱怡炅獨創。
早在東漢初年,劉秀為了緩和社會矛盾,就下達過釋放奴隸,禁止蓄奴的命令。
至於這個命令會否引起民間的軒然大波,這肯定會。
但別忘了,真要按嚴格按律例來講,現在天下士紳豪強家裡蓄養的那些奴婢,九成九都是良家子女。
這逼良為娼,無論明清,可都是重罪,最輕的都要流放三千里。
朱怡炅沒有直接治他們的罪,便已是十分仁慈,誰還敢有所不滿?
要知道,昔年的老朱甚至都不許官員納妾呢,也不是不許,而是只有四十歲妻子還無所出,才能納妾。
四十歲在後世都不算年輕了,在古代,基本等同於爺爺輩,這特麼誰等得起。
朱怡炅想了想,又說道:「這釋奴令下發以後,那些奴婢願意離開謀生的,主家不可強留。地方官府也要予以全力配合,編戶齊民。若當地擁擠實在不夠落戶,則往河南、山東、兩廣、兩湖這些地方遷。其遷移待遇等同於先前的移民,地方官府不可歧視或中飽私囊,違令者斬立決。便是決定留下做工的,也需在官府公正下重新簽訂僱傭合同。」
「而至於先前那些願意從青樓楚館出來謀生的娼妓,可由官府出面帶頭,鼓勵民間商賈集資營建紡織作坊,僱傭這些女子進入作坊做工。而且不用局限於這些人,只要是女子,皆可招募。凡是營建作坊的,都可予以賦稅優免,具體優免多少,內閣回頭擬定個章程出來。只要這女子能夠有了營生,便是在家中說話也有底氣。」
「而且,河南、山東如今地廣人稀,男多女少,也可鼓勵當地人嫁娶這些從良女子,或是脫(奴)籍奴婢。再定個鼓勵政策出來,願與這些女子成婚的,都可予以賦稅減免。」
朱怡炅承認自己這些政策有些將那些從良女子以及脫籍奴婢當政治籌碼的意思。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他不能只管開頭,不管結果。
這些女人從青樓楚館脫身,不可能放著不管。
還有那些脫了奴籍的奴婢,難不成任由其餓死?
而且僅河南、山東現如今便是地廣人稀,男女比例嚴重失衡。
現在還在恢復生產,忙活的不可開交還好說。等後面安定下來,問題肯定得爆。
做皇帝,必須考慮方方面面。
而且,這還只是明面上的政策,《女誡》這個輿論造勢也要做好。
不說婦女能頂半邊天,這太過了。但可以進行其他操作,比如鼓勵女子能夠拋頭露面。
女性同樣也是勞動力。
這就得靠內閣這幫閣老們進行潤色,至少朱怡炅的文化素養還不夠寫出這麼精妙的戒律。
等潤色完成,再由皇后落筆寫進去就可。
先這樣吧!我睡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