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寧華,你真的就一點面子都不顧了是吧!」李昌明在那裡怒吼道!
「之前是跟蹤我報警,和我離婚鬧成那樣,我難道沒改嗎?我洗衣服拖地,我幹了那麼多,都沒用是不是!」
「吼了我媽,不回家做飯,現在又做出這幅樣子,你是想咋,不想過了是不是,那就別過了啊!」
他感覺自己的心裡有一股氣直衝腦門。
有的男人就是這樣,甭管其他的,面子好像比什麼都重要。
李昌明現在就覺得自己的面子被丟光了。
因為那些打包好的行禮都被放在了外面,來來往往的鄰居都能看到。
自己的妻子要把自己的親戚給趕出去,這讓要面子的李昌明根本無法接受!
面對著暴怒的李昌明,尹大姐一臉自然道:「我早就不想過了,是你非得纏著我,做幾天家務就算是改變?」
「我嫁過來做了二十多年家務了,你說什麼了嗎?」
身後,李昌明的母親,老太太在那裡直接哭了起來:「這到底是怎麼了,你不想讓我住直接說就行啊,為什麼要這樣呢。」
「要是因為我影響了你們,那我去死好不好啊。」
這話不說還好,一說那真的是火上澆油!
李昌明直接吼道:「今天誰也別走,我還是這個家的人呢!」
「不過了是吧,好啊,那誰也別過了!」
說著話,隨手拿起旁邊的茶杯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家裡能看到的東西拿起來就摔,一邊摔一邊還在那裡罵著。
對面有鄰居只是在那裡看,以前吵架的時候他勸過,但是沒用。
而且後面尹大姐也說了,沒必要勸,這種人你越勸他越來勁,好像多牛一樣,其實就是色厲內荏,只敢窩裡橫。
「砸吧,隨便砸,不過我得告訴你,今天,他們必須得走,這是我的家,我就是不願意讓他們住!」
這句話說完,原本心裡還想著那個什麼保護令的李昌明再也忍不住了,衝上去直接照著頭上就是一腳!
尹大姐沒躲,硬生生的挨了一腳。
但這根本不算完,因為李昌明已經如同瘋了一樣,嘴裡罵道:「那就別過了,老子今天打死你,咱們一起死!」
接著就是瘋狂的拳打腳踢,好像對面的不是他妻子,而是有著深仇大恨的仇人一樣。
就在此時,門口突然有人沖了進來,一把就將瘋了一樣的李昌明給丟到了旁邊。
「踏馬的誰啊,敢管老子的閒事,我***的,信不信老子連你一塊弄死啊!」
嘴裡罵著,李昌明看了過去,隨即便看到,兩個身材高大的壯漢站在了尹大姐面前。
而在後面,還有一個看著就很專業的男人手裡提著攝影機。
其中一個壯漢看著很眼熟,正是騰達的那位保安大哥。
只不過這會兒的保安大哥沒有穿制服,穿著一件黑色T恤,露出了胳膊上的紋身,滿臉兇悍。
而在保安大哥身邊,則是光頭的宋曉飛,他在前段時間加入了騰達,做了騰達的一個保安。
周毅考慮到這兄弟其實人還可以,還是拉一把,如果放任下去,不定哪天就得進去了。
於是就讓他來騰達做了保安。
騰達的保安和保潔一樣都是簽合同的,該有的福利都有,宋曉飛自然很樂意,現在周總說干誰,那就干誰!
剛剛就是他一把將李昌明丟開的,對於宋曉飛來說,李昌明就是個小雞仔。
這會兒一臉不屑道:「你說你要打誰啊,打我?來啊,我就站在這裡,你動我一下試試!」
他在社會上時間那麼長,像是李昌明這樣的男人見的多了。
只敢在家裡打老婆,打孩子,出去了見到凶一點的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保安大哥同樣根本沒把對方放在眼裡,周總招保安,招的都是關鍵時候能用得上的。
像是這種壯漢,那都是用來做事的。
對付無賴,有專門招的街頭碰過瓷的老頭,你敢推一把就得賣房的那種。
這個就叫專業!
平日裡都是養著,有需要的時候用上就行。
周毅和方大狀一樣,都不覺得自己是好人,也不想當什麼好人。
有的時候法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所以一些必要的手段你得有。
有刀不用和手裡沒刀那是兩碼事。
那老頭得遇周某人這樣的良主,真的是感激涕零,每天來的最早,走的最晚,非常的負責。
你根本想不到,這老頭以前是玩髒套路的……
面對著兩個壯漢,而且看著就像是混社會的很兇悍的那種,李昌明不由自主地就咽了口唾沫。
「你們幹嘛,這,這裡是我家,我報警了啊,我告訴你們現在國家掃黑除惡呢,你們要是敢動我一下……」
宋曉飛撇撇嘴道:「那不用,我們剛剛已經報警了,另外你要投訴什麼掃黑除惡,隨便你。」
「我們是公司派給尹總保護她的,進入家裡也得到了尹總的同意!」
程序上是絕對不會有任何問題的,騰達的主旨就是師出有名,法律上要是被人抓了把柄,那法務部的幾個趁早別幹了。
尹大姐從地上爬了起來,剛剛那幾下又給她打的鼻青臉腫,不過無所謂。
她現在沒有其他想法,只想讓對方進去!
至於什麼當爹的進去會不會影響孩子……拜託了,她尹大姐都是進去進修過的人了。
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的,小意思。
這是尹大姐自己想的,有沒有釣魚執法的感覺,當然是有的。
但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司法解釋已經有了明確規定,如果被申請人說申請人有過錯的,不影響保護令。
咱們說的難聽一點,張三的老婆出軌了,被張三抓住,但是對方之前申請過保護令而且成功了。
那張三可以用其他的任何方式來維護自己權益,但不能家暴。
這例子當然有點極端了,因為正常這種情況,法院也不會給你出具保護令……
一切還是得根據具體案情來判斷。
李昌明不敢動,他是真的不敢動,宋曉飛判斷的很準確,這種窩裡橫的男人,你說他是個窩囊廢都沒問題。
打老婆的時候渾身都是勁兒,但面對外人就成了鵪鶉。
「你打也打了,我還是那句話,你家這些人請他們離開,我這裡不歡迎他們!」
「至於你,沒離婚之前你當然還是我的丈夫,所以你可以住在這裡,沒問題!」
沒人說話,因為沒有人知道怎麼辦。
場面很焦灼,終於警察同志趕到了。
實話實說這種事警察同志來了都會頭大,平日裡總說警察和稀泥,就這事,你說人家警察來了能咋辦。
沒辦法啊,強行讓李昌明親戚離開?改天就會收到一堆投訴。
所以只能勸說著,讓尹大姐先緩一緩,給他們一點時間來找住的地方。
雙方各退一步……
尹大姐表示自己還是給警察同志面子,可以給他們五天時間找地方,但是時間到了如果還不離開,那就不要怪她了!
處理完了這個,接下來就是尹大姐被再次家暴的問題了,這還是得帶回去做筆錄。
完了尹大姐還需要去醫院再次檢查。
程序嘛,總得走完了,該有的東西必須得有。
派出所內,李昌明在各種辯解,說是因為她老婆這樣做,他沒辦法了才動手。
但這已經是最近第三次家暴了!
我們總說,法律里三是一個神奇的數字,到了三次,哪怕沒有具體規定,情況也會不同。
更不用說,這次尹大姐的臉上被踹那一腳,鼻子破了,嘴唇也裂了,情況還比較嚴重。
沒說的,剛剛拘留完的李昌明被再次行政拘留,還是五天。
「憑什麼啊,她挑事的,憑什麼我還要被拘留,憑什麼啊……」
李昌明的聲音很響,但沒用,他可以行政複議,可以行政訴訟,但那是事後要做的。
對於李昌明的親戚來說,這真的是晴天霹靂!
兩人結婚這麼久,早已經覺得這房子就是他們家的,誰想來住那就住。
結果現在突然間對方說不讓他們住了,感覺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
這其實也正常,因為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占不到便宜就是吃虧……
完了李昌明又被拘留了,更是讓他們無法接受。
想去罵尹大姐,沒機會,人家醫院完了就直接回公司,所以只能在那裡和鄰居們說一說,罵一罵。
但鄰居們表面上應著,背地裡都在議論這家人,當一個家庭把女主人不當女主人的時候,那就不要怪人家沒把你們當一家人。
一家人不是嘴上說說,而是你得表現出來!
只有老太太在那裡不斷地說,兒子這什麼時候是個頭啊。
畢竟在他們看來,打老婆而已,拘留幾天頂天了,就算這樣,他們都想著去鬧一鬧呢。
用李昌明母親的話說,誰以前還沒挨過打,那夫妻嘛吵架打架都正常,弄得這麼嚴重,上綱上線的。
李昌明又進了拘留所,還是熟悉的地方。
拘留所里的大哥揉了揉眼睛,看看被民警帶進來的李昌明一臉呆滯。
「你們看那是不是李昌明,不會是我眼花了吧?還是記錯時間了,我咋記得他今天上午才剛剛出去呢?」
旁邊有其他人說道:「大哥,那就是李昌明,確實是今天上午出去的。」
那就奇怪了,這年頭還有人喜歡進來的?
雖然某位專業人士曾經說過,裡面的人說話都很好聽,到了裡面就像是到了家一樣。
但是吧,說是那麼說,這裡面可不是什麼好地方!
等李昌明進來,一堆人上去八卦,在這裡面也只有八卦能稍微解解愁了。
從始至終,好像李昌明一家人根本沒記得有什麼保護令,那玩意不就是給人看的嘛,我就打了怎麼著,現在都被拘留了,總不能我都蹲這裡了,還能再把我怎麼樣吧!
一堆被拘留的知道了李昌明的事,有那看著很懂的懂哥就開始分析了。
「你這撐死了就是這個拘留,放心吧,咱們國家有規定的,一罪不二罰,把你拘留了,那就沒其他事。」
這話說的,一聽就很專業,李昌明趕緊請教,這位懂哥索性就開始了普法,那叫一個專業……
反正專業到他自己進來了。
就像是那些在看守所里詐騙死刑犯的老哥一樣,他們真的很專業。
得到了解答後的李昌明平靜了下來,五天而已,待著吧。
當然,李昌明並不知道,就在他被拘留後,趁著還沒下班之前,周欣然已經來到了光明區法院。
方大狀要做的就是人身保護令,所以當對方違反之後的刑事自訴,就懶得去了,直接交給了周欣然。
至於他自己,則是要好好寫一篇文章,根據案例來分析一下司法解釋出台後的保護令現狀。
爭取讓這個案子成為新司法解釋後的保護令第一案,以案釋法的經典案例。
那會讓方大狀擁有極大的滿足感!
這麼長時間過去,京州法律界的很多人也都知道了,周欣然就是方大狀的徒弟。
說是助理,其實就是按照徒弟的標準來培養的。
因此當周欣然到了光明區法院後同樣有人打招呼,問她是又有什麼案子。
在外人面前的周欣然還是很端莊的,保持著執職業微笑道:「就是個小案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來自訴一下。」
得,那仁兄直接翻白眼,就多餘問這一句。
這倆師徒,那個師傅戴著金絲眼鏡看著像個斯文敗類,這個徒弟,長得這麼漂亮,氣質也非常好。
結果師徒倆最熱衷的居然是把人送進去!
太喪心病狂了點吧,這都和你們一樣,刑事庭得忙死吧。
工作人員小姐姐接過了自訴狀看完,一點都沒有意外。
早在方大狀來申請保護令的時候她就知道,肯定會有這麼一出。
你要說是他們在釣魚,那也不是。
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就是具有強制性,不讓你做就是不能做。
尤其是這種禁止性的裁定,這邊法院剛剛發布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那邊你反手就又把人揍了。
你這是什麼意思,把法院的判決裁定當個屁?
那你要是這麼做了,法院就得讓你知道一下什麼叫底線……
不過該審查的還是得審查。
還是那句話,這個罪要成立,得有情節嚴重的情況,而尹大姐去做了檢查。
心理檢查,因為家暴和精神折磨,她現在精神狀態極其不穩定,甚至有輕生的念頭……
只能說,如果到了哪一天,當大家都是玉玉症的時候,就沒有玉玉症了吧。
法院開始了審查,這個審查比方大狀自己去起訴要來的時間長點。
周毅的生活還是那麼規律,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健身房,和方大狀周欣然吃飯喝酒。
時不時地給家裡打電話問問平安,父母的回答一貫都是,家裡沒事,你在外面照顧好自己就行。
只是昨天打電話的時候周母很開心,說好像有什麼節日營銷呢,有個牌子的黃金很便宜,就買了一點,準備等他帶個姑娘回去的時候給人家。
到了第四天的頭上,法院的電話打給了周欣然,確定立案。
程序就是那麼個程序,做的多了都會很熟悉。
光明區分局再次接到了光明區法院的刑事立案通知書。
第一次收到相關材料的時候,光明分局還驚訝了一番,刑事自訴啊,這玩意太不常見了。
到了現在,看到這些通知內心毫無波瀾。
有通知幹活就行唄,反正公安機關就是幹活的。
刑事傳喚,相關材料準備,對方地址……
然後便發現,這個人又在拘留所里……
這提起自訴的兄弟也太講究了吧,每次要出發抓人了就發現,根本沒必要去。
到了時間直接去拘留所讓對方簽字換個地方就行,沒說的,講究!
唉,要是人人都能這麼體諒公安機關的工作,那該多好啊……
五天的時間一晃而過,李昌明終於要出來了。
他現在躊躇滿志,這五天和裡面的朋友學了不少東西,尤其是那位看著什麼都懂的朋友。
他教了很多套路,說遇到這種事不要硬碰硬,拖著,轉移財產。
既然對方已經不想和他過了,那搞錢才是王道。
這也是現在沒有新理由必須在六個月後才能提起離婚訴訟規定被詬病的一點。
有很多人就是在這六個月內抓緊時間轉移財產。
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這種事真的發生了,那你就慢慢等著扯皮吧。
「李昌明,你的拘留期已滿,現予釋放,請在這裡簽字!」民警將通知放在了旁邊。
李昌明滿臉激動簽字,他再也不想來這個地方了。
簽完字,旁邊的門被推開,幾個警察走了出來。
「李昌明,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現在依法刑事拘留,簽字吧。」
李昌明:「???」
拘留所的幾個民警看看旁邊的同事們,運氣真好。
「你們幹嘛,怎麼又要關我,不是說一罪不二罰嗎,我要去告你們,我要見你們領導!」
李昌明在那裡努力喊著,他真的不想在這裡待著了,真的受夠了!
「這不是一個罪,而且你之前是被行政拘留,並不影響刑事犯罪,帶走!」
帶走?
半個小時後,李昌明看著「光明區第一看守所」的招牌臉色茫然,拘留所換成看守所了?
拘留所門口,李昌明的妹妹舅舅等幾個親戚還在那裡等著,然而好半天了沒動靜。
詢問民警才知道,又被抓了!
被抓是要通知家屬沒錯,但現在沒離婚,尹大姐就是家屬……
老太太直接受不了了,直接說要去那個公司找尹寧華,殺人不夠頭點地,夫妻一場,至於這樣嗎?
「你們別管,我都這個歲數了,他不讓我進去我就躺在那裡,我還不信誰敢動我!」
老人並不代表著就是好人了,好人會變老,壞人也會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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