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對於許主任來說無異於是晴天霹靂,這其實就是現在很多類似訴訟的有意思之處。【Google搜索】
當初周毅和方大狀在閒聊的時候曾經提到過行政訴訟的問題。
儘管在法律上,行政訴訟好像說的不太多,但是呢,在我們國家的法律體系里依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
甚至可以說,這是我們建設法治社會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內容!
這同樣是我們外部監督的重要監督方式之一!
相應的,行政訴訟一路走來自然也經歷了很多的發展過程,方大狀曾經就給周毅講到過一個聽起來就很假的故事。
說某個村民有一天,因為某個問題起訴sheng級行政機關,然後呢,法院肯定是要送傳票的,那麼對方誰應該出庭應訴呢?
結果那個法院負責送達的工作人員有點「不懂」,心裡想著,那我們起訴某某機構,某某公司,民事起訴狀上都會寫上這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那起訴行政機關,同樣也得負責人吧。
然後就把sheng級行政機關的負責人給寫了上去……
那事情就鬧大了。
這當然是個笑話了,現實中法院的工作人員也肯定不可能這麼做,但是同樣,因為種種原因,行政訴訟的發展進程一直很慢。
最重要的是,一些問題是需要解決的,但是見不到相關人員,你這個行政訴訟就沒什麼意義。
於是在前幾年,最高法出台了相應的通知,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應訴若干問題的通知」。
這通知的主要內容就是,重大「民告官」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也就是說,重大的案件,需要你們的負責人來,正職負責人和副職都可以。
而不重大的呢,同樣也不能和以前那樣只派個律師出庭,你們的工作人員也得來。
而在實踐中,一般都是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出庭。
終究還是法律人背下了所有。
而這次的起訴,雖然是民事案件,但他許主任作為支行的負責人,理所當然的,他的大名就被寫到了起訴狀上。
因此看著手中的材料,許主任都感覺自己有點心臟停跳。
關鍵是他想破了腦袋也沒想到,在自己以前,好像沒有銀行因為類似的案由被起訴過啊!
當然方大狀可以給他作證,確實是沒有的,你這是第一次,肯定感覺很光榮對吧!
確實,這是民事訴訟,他只委託律所出庭就行,但是,這怎麼就這麼巧呢,正在接受採訪呢,傳票送到了!
對面的楊曉紅也有點懵逼,雖然說這樣的採訪報導都是例行公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但你也沒必要這麼搞吧!
你這樣讓我回去怎麼寫報導……
有那麼一瞬間,楊記者還以為對方是故意的呢,畢竟這怎麼看都是太巧了,巧的跟寫出來似的。
面對著楊曉紅那很好奇但又裝作沒看到的眼神,許主任漲紅著臉說道:「咳咳,那什麼楊記者,今天這不湊巧,這……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事。」
「是因為徵信的問題?」楊曉紅問道。
許主任沒說話,楊曉紅馬上反應過來:「許主任,這個肯定不會報導的。」
雙方之間的關係,也不可能把這事爆出去。
許主任當然也放心,其他的工作人員也都停了,雙方開始閒聊。
「就是徵信的問題,真的這我都不知道咋說,徵信錯了,可這裡面的原因很複雜,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就這麼上來讓我們改,那怎麼改。」
「結果就因為這,居然把我們起訴了,說我們侵犯她的名譽權,楊記者,你說有這都能扯到名譽權上面?」
楊曉紅也不太懂,只是說道:「感覺現在的名譽權有點被濫用了,就像網上那個阿毅,你看他告了多少人。」
周某人在網上支持人不少,同樣討厭他的人和支持的都差不多。
因為大家有的人在反感,怎麼每次有你的新聞就是告這個告那個,把這個送進去把那個送進去的。
咋就你事多呢?
怎麼別人就從來不告呢,怎麼就那麼多人招惹你呢?
再用一句難聽的話說,你現在都敢弄什麼名譽權侵權了,以後我都不敢想!
許主任點點頭道:「對啊,現在的很多年輕人,動不動就告,就起訴,就掀桌子,怎麼不想想,那幹什麼事都得時間。」
「我也一直在推進,又沒和她說不能改,結果就去告了,還是以前的人好啊,淳樸,你看看現在這些年輕人都搞成啥了。」
這也是現在很多生意人感慨的話,現在的年輕人都怎麼了,張嘴閉嘴就談錢!
讓加個班都不好好加,還要算什麼加班費,你問問以前的那些老員工,知道什麼是加班費嗎?
公司都給你提供了這麼好的平台了,也給你賺錢了,你還要咋樣!
狠狠地吐槽了幾句,這才將心裡那股子鬱悶散發出去一點。
樂經理已經走了進來,在旁邊靜靜地聽著,他現在也覺得不可思議,那個叫方小瑩的姑娘真的去起訴了!
簡直是匪夷所思,以前也有過因為徵信問題來吵的,但是從來沒有人走過法律途徑,一般人行那裡就能解決。
現在,人行那裡沒有消息,反倒是法院來了傳票……
「許主任,您看現在怎麼辦呢?」樂經理等對方說完了這才開口道。
「怎麼辦?讓他們準備改吧,弄得快一點,儘量趕在開庭前能把這工作做完,然後調解撤訴,真麻煩!」許主任悶悶地說道。
凡事就怕認真,這個認真其實就是較真。
和稀泥,各種講面子,談情商,懂說話,這都是老一輩人教給年輕人的。
但是現在的年輕人很多都極其討厭這種文化,說事就說事,既然有規矩那就按規矩來,說那麼多有的沒的有什麼用啊!
直到現在,許主任的想法還是,怎麼就這麼倒霉,碰到了一個不講規矩的。
樂經理點點頭,也只能這樣。
很多的情況其實都差不多,比如買東西退款,比如其他的什麼,你不較真,那就永遠在給你拖,能拖一天算一天。
樂經理很快便出去準備通知人了,只要能把這件事壓下去,那也沒什麼,到時候調解了讓對方撤訴,就沒事了。
誰又能知道曾經有人還這麼較真過呢。
已經走出銀行的方小瑩這會兒真的是感覺爽爆了!
她當初查到自己高考分數的時候都沒有這麼爽過好嘛。
這家銀行的很多工作人員她基本上都見過,但他們都會做出一副不知道的樣子,每次來都得解釋半天。
而且動不動就說你這樣不符合規定,可要是讓他們拿出規定來,又拿不出。
結果現在呢,法警把傳票送達的時候,好多人都驚呆了。
那表情分明就是寫著:這事居然能起訴?
本身我們的生活中這種較真的事就太少了,更不用說因為徵信的問題居然起訴,這在很多人眼中真的是匪夷所思。
結果正在此時,手機響了。
方小瑩看了看道:「是那位樂經理。」
周毅在旁邊笑道:「接吧,開外放。」
這可都是上好的素材,絕對不能浪費了。
做視頻到現在,周某人比誰都清楚大家想看什麼。
就想看那些事前牛逼轟轟,你愛怎麼告怎麼告,結果收到傳票後又各種求著想調解的樣子,真的,就算看多少遍都看不夠。
電話接通,樂經理的聲音從聽筒中響起:「喂,是方同學吧,我是這邊支行的經理,姓樂,咱們之前通過電話,也聊過的。」
「哦樂經理,我記得你,你找我有什麼事嗎?」方小瑩回道。
「方同學,你看你有時間嗎,有時間的話我們見個面,然後聊一聊,我覺得你和我們銀行之間有點誤會。」
聞言周毅開口道:「樂經理,我是方小瑩她哥,我們也見過的,你有什麼事電話里不能說嗎?」
「電話里確實不好說……」
「那就不用說了,謝謝。」
什麼毛病呢就想讓人慣著你們,還電話里不好說,不好說那就別說了唄,好像誰求著你來說一樣。
方小瑩不說話,她感覺自己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你看看周總這話說的,那叫一個舒服!
啥玩意?聽著對方那好像要掛掉電話的語氣,樂經理一下子著急了。
年輕人不講武德啊,我這不在跟你商量呢嘛。
「誒別別別,方先生是吧,那其實電話里也能說,你看我們這邊已經收到傳票了,是真的沒想到,因為這麼個小事,方同學居然選擇起訴到了法院。」
「所以我來和您這邊解釋一下,其實這個真的不是說我們故意不給辦,我們的許主任也在不斷地催促,但要改徵信這必須把程序走完。」
「也因此呢,我們現在……」
方大狀本來只是看熱鬧的,這樣的場面他見過太多了,所以都無所謂。
結果聽到這裡忍不住道:「說重點。」
說完還沒等樂經理反應過來呢,旁邊的方小瑩已經打蛇隨棍上了:「樂經理,這個說話的是我爸。」
啊這……方大狀看向了周毅,臉上突然露出了某種笑容。
可憐周某人現在還沒辦法解釋,只能瞪了一眼方小瑩,隨即繼續說道:「你怎麼不說啦,不是告訴你要說重要嗎?」
樂經理的話被打斷,又聽到對面冒出來一個方小瑩她爹,這會兒都有點不知所措了,全家一起出動來維權?
「不是,方老先生,我這就是在解釋……嘟嘟嘟。」
電話直接被周毅給掛了,讓你說重點說重點,誰想聽什麼解釋。
解釋就是你們錯了,但是找你們無數次依舊不給解決。
「走了,找個地方喝點東西!」
坐到咖啡館裡,方小瑩趕緊道歉,她剛剛屬於嘴比腦子快,說完之後才反應過來,這好像直接差輩了。
雖然方大狀比周毅年紀大那麼一些,但還沒差輩呢。
周毅擺擺手表示無所謂,然後,方小瑩便看到了方大狀的操作,看著那加了醋的咖啡被喝下去,不由自主地就咽口唾沫。
雖然自己沒喝,但依然能感覺到那種酸味……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方小瑩的手機又響了。
「餵方同學,還有方先生和方老先生,這個確實是我的問題,我不應該說那麼多廢話,現在我想說的是,我們許主任已經在重點盯著這個事。」
「然後呢,估計再有一段時間,就可以完成修改,這邊的建議是,看咱們能不能調解撤訴……」
「如果不相信的話可以給你們看看進度,確實是很快就能修改了。」
聽到這裡,周毅開口道:「樂經理,晚了,現在你想讓我們接受調解撤訴,那就不是把徵信改了就能解決問題,你們既然已經收到了傳票,那就應該知道我們的訴求。」
「按照上面的訴求來做,我們就接受調解,如果做不到,那就繼續打官司吧。」
聽到這話樂經理差點就炸了,踏馬的我們現在都願意給你改了,你還不接受了是吧?
強行忍著怒火,樂經理開口道:「方先生是吧,你們那訴求,第一條是讓停止侵權,也就是把不良徵信信息移除,這個好辦,我們現在就在辦了。」
「但是第二條是什麼,你們直接要兩萬元的賠償啊!」
有句話樂經理沒說出口,你們還真的有這個臉要這麼多錢!
這是在開玩笑嘛,怎麼可能會有這樣的賠償!
「方先生,兩萬塊啊,先別說這個數字,這該不該賠都兩碼事,那以前徵信也有錄錯的,但是從來就沒有賠償過!」
「這就不合理知道吧,不管哪家銀行,哪個金融機構都是這樣,從來沒有因為徵信錄錯就得給人賠償的知道吧,沒有這樣的規矩!」
「更不用說這麼大金額了,這都沒辦法通過審核好嘛,況且你就算放在法律上,那也說不通啊!」
別看銀行天天和錢打交道,動不動就幾百萬幾千萬多少小目標的,但這種侵權賠償要兩萬,這是想錢想瘋了吧!
周毅呵呵一笑沒說話,旁邊的方大狀已經開口道:「從來如此,就是對的嗎?」
「你有沒有想過啊樂經理,從來沒有這樣的規矩,那有沒有可能,那只是你們自己認為不需要賠呢?」
方小瑩在旁邊左看看右看看,感覺周總和方大狀之間真的太有默契了,連辯論都是配合的這麼好。
都不用示意,說到什麼問題上,那主動就上了。
「至於說法律上,我認為起訴狀上已經寫的很明白了,當然如果你還不懂,我可以給你講一講,名譽權是什麼呢,這個權利的核心就在於……」
他居然真的開始講了!
周毅一臉習慣的表情,旁邊的方小瑩都快瘋了,她感覺自己如果是對面的樂經理,這會兒早已經又哭又笑了。
什麼叫硬核,這就叫硬核,方大狀從名譽權的由來開始講起,一層一層一環一環將這個權利的核心本質掰開揉碎了來說。
他一點都不擔心被對方知道他的辯點。
而在銀行中,樂經理幾次想打斷,但是沒辦法,有那麼一瞬間,她都產生錯覺了,這個方小瑩她爹,有點像是個律師……
終於,趁著對方不知道喝什麼東西的時候,樂經理趕忙說道:「好了好了,那個方老先生啊,您不要給我解釋什麼法律了好嘛。」
「現在的問題是,你們這訴求,那根本不可能實現,包括第三條,讓我們公開道歉,那也不可能的,完全不可能!」
因為第三條居然說要讓飛躍銀行復康支行在相關媒體上公開道歉!
這是根本不可能的,銀行為什麼要調解,就是不想把事情鬧大了,到時候輿論影響,上頭的爹那一巴掌就可能呼下來。
結果你還讓公開道歉,這我們的面子往哪擱!
按照樂經理的了解,這就算是許主任想這麼幹都沒辦法的。
方小瑩看向了方大狀,她沒有經歷過辯論談判這樣的事,所以當對方斬釘截鐵地說出這種話的時候她就有點不知所措了。
而在此時,方大狀笑了。
「樂經理,這社會上沒什麼絕對不可能的事,法院的存在,就是為了變不可能為可能的,不然的話,要強制執行幹嘛呢?」
一句話,好像醍醐灌頂一般,讓方小瑩愣住,讓樂經理瞬間無話可說。
對啊,別動不動就說什麼這絕對不可能,我們也知道,如果想和你們聊,那肯定是不可能,但是法院的強制執行,那就是讓不可能變可能的。
其他的人或者法人,那還有可能說轉移資產,給你弄個空殼子,相關人員直接run了,讓你法院執行都執行不了。
但是銀行咋辦,他們又不是犯了什麼罪,肯定不可能跑路,轉移資產就更是可笑了。
所以樂經理沉默了,他不知道怎麼說,對面那個男人每一句話,都像是砸在了心頭一般。
眼見對方不說話,周毅站出來總結了:「好了樂經理,既然不願意談,那就別談了,咱們按程序打官司就行。」
說完掛掉電話,隨即看看方大狀,兩人頓時發出了大笑聲。
我們現在得理不饒人,我們得理了憑什麼饒人?
人家以前是怎麼做的,怎麼就得必須饒人呢?
至於說我們以後如果遇到同樣的問題,那我們都認了!
銀行里,樂經理猶豫了半天,還是回到了許主任的辦公室,這會兒兩人已經把剩下的採訪程序走完了,正在聊著一些瑣事。
見到樂經理進來,楊曉紅便告辭道:「樂經理來了,那許主任我就先走了,你們的報導應該會有一段時間才能出來。」
許主任點點頭道:「行,麻煩楊記者了。」
等楊曉紅離開,這邊的樂經理趕忙說道:
「主任,我剛剛問了,對方不願意調解撤訴。」
許主任一聽就怒了,吼道:「什麼?你沒告訴她我們都答應幫忙把徵信改好了?怎麼還不願意?」
「不是啊主任,我都說了,可那個方小瑩的哥哥和父親都說,說除非滿足他們的訴求,就是起訴狀上那三個事,否則絕對不會調解的。」樂經理趕忙解釋道。
許主任看過起訴狀,自然知道這三個訴求,聞言真的是怒火衝天!
「非得滿足?行啊,看來這是很有把握啊,我在魔都這麼多年了什麼人沒見過,你去喊我們的法務過來,我還不信了,徵信錄錯了還得賠錢道歉?哪有這個道理!」
樂經理點頭答應,他還是沒把之前被方小瑩她爹給上了一課的事說出來。
因為她自己都感覺對方說的好像有道理……
沒辦法,方大狀就是有這種神奇的天賦,那種一環套一環的說理,就是能讓你感覺,好像真的是這樣。
沒多久,支行的法務被喊了過來。
「之前的事你都知道了吧,我們被告了!」
法務姓黃,叫黃嚴浩,聞言點點頭道:「我知道主任,是因為徵信問題被告的對吧,說我們侵犯了她的名譽權。」
「是啊,而且必須得讓我們賠錢道歉,否則就不撤訴,所以基本上必須得打這個官司了,你說這事怎麼辦吧,我們勝算如何呢?」許主任坐在辦公桌里,一邊喝茶一邊問道。
黃嚴浩想了想道:「主任,我剛剛就已經想過了,我們這邊的勝訴率還是蠻大的,畢竟徵信這個東西很封閉。」
「一般來說,除非是特殊時候,比如買房子之類,才會去打徵信,否則的話走在街上沒幾個人能知道誰誰誰被列入不良徵信記錄這樣的事。」
「畢竟其他人也不可能給他查徵信,而名譽權是一種社會評價,但如果本身這件事都沒被傳播,那無論怎樣都不可能說侵犯名譽權的!」
「因此我認為,我們的贏面確實大!」
黃嚴浩也是畢業於華棟政法的高材生,理論知識十分紮實。
這就是他的想法,他認為這件事沒有傳播,而沒有傳播,就意味著沒有名譽權侵權的事情發生。
只有兩個人在場,我罵你一句,沒有被第三人知道,那不算名譽權侵權!
關於名譽權的核心理解,以及法院支持什麼性質的訴求,用一個案子就能解釋清楚。
張三收到了一條帶有侮辱性言語的簡訊,然後他知道這是李四發的。
他就覺得李四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反手將對方告上了法庭。
結果被法院駁回,理由是:未將該侮辱言論向第三人公開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但是呢,如果張三的訴求是對方侮辱了自己,那就可能被法院支持,所以有時候很多媒體報導的一些所謂離譜判決,你得先去看看原告的訴求是什麼。
這也會黃嚴浩的理解,他並不認為徵信這樣封閉的東西也會涉及到名譽權。
許主任聽的直點頭,說道:「那行了,既然他們要告,那就打官司吧,小黃,這個案子就交給你了。」
黃嚴浩一臉微笑,然後便是從許主任那裡拿到了那堆材料。
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打開起訴狀副本,其他的都沒注意到,一眼就掃到了對方代理人的名字。
方許鏡!
瞬間,黃嚴浩因為這三個字直接愣住了,他感覺自己的心瞬間揪住。
是,說理歸說理,他確實認為這案子能贏,絕對不侵犯什麼權利,但……得看人,得看對方的代理人是誰。
這不會真的是那個方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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