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毅已經和方大狀聊過了,方大狀覺得在這樣的情況下當然可以起訴,要求對方賠修車的錢。【Google搜索】
畢竟撞的是狗而不是人!
如果是人,那就不是這麼容易了,同樣有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的。
說人話就是,如果撞的是人,那麼即使對方有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導致機動車受損,藉此向人們法院提起侵權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這是有明確規定的,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很簡單,機動車和行人相比,很明顯機動車是優勢一方。
所以如果有人闖紅燈你把人撞了,那你說對方把你的車撞壞了要去起訴,你這案子都別想立。
而且傳出去還會被網上噴死。
雖然狗好像也差不多……
「我啊,我現在應該是沒時間吧,哦你們公司有那麼多律師呢,我就不參與了。」
掛了電話,方大狀看著筆記本,開始揉腦袋了。
周毅這傢伙,還以為他能聽出話音呢,結果沒想到直接就說這個小案子好像也沒必要讓他親自下場。
這雖然只是小案子,但小案子有小案子的快樂,而且這案子很不常見,如果做得好了,宣傳到位,有很大可能又是一起以案釋法經典案例!
無他,這種類型的訴訟,真的是很少。
因為很少會有人這麼剛的,而且大多數情況下,從上到下都會勸你冤家宜解不宜結,賠點錢息事寧人吧。
這不賠錢,反倒是將對方告了的情況,太少見了。
只可惜,他方大狀也是要面子的,不能說剛剛才拒絕了你周毅,又馬上說我來幫你打吧。
那樣子他大狀的面子往哪擱。
只是心裡想著,這次幫周毅打官司的律師,他先記住了……
周毅自然不清楚方大狀的想法,他以為方大狀最近還在忙著鼓搗自己的論文呢。
本來想找周欣然,結果公司的劉詩雯告訴他,說儘管這法律援助資金是幫助公司員工的,但是誰說公司的老闆就不能幫助了!
公司是老闆的,但是公司又不是老闆的,起碼當周毅將那一大筆錢注入公司成為法律援助資金後,這就不是他隨便能拿的。
因此劉詩雯就覺得,周總的犧牲已經這麼大了,何必要讓他自己喊律師。
正好,法務部的王律師最近剛好沒事。
周毅聽了之後感覺也行吧,反正就是一個侵權官司而已,有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牽條……誰上去都是穩贏的。
對方說要起訴自己,周毅還真的沒當回事,放狠話的人多了。
況且,對方如果起訴了,那他才會開心呢。
他這個人最喜歡講道理了。
劉詩雯得到了周毅的認可之後,直接就在群里艾特了王道仁。
「王律師,周總那個事你知道吧,現在法務部大家都忙著呢,周總要起訴,我想著就讓你去幫忙吧!」
什麼?正在辦公室里忐忑不安的王律師差點裂開。
周總的官司怎麼可能輪到我這樣的廢律師呢?
主要是王道仁從來沒想過自己還能代理周毅的官司,在他看來,人家有方大狀,有方大狀那一大批的律師,怎麼算也輪不到自己。
想了想之後趕緊回道:「那什麼……劉總監,我是不是不太合適啊,畢竟這是周總的官司……」
「周總怎麼了,咱們法務部門現在就你沒事,你不去誰去,材料都發給你了,很簡單的官司啊。」
這不是簡單不簡單的問題……
「劉總監,要不還是讓霍律師去吧,我名聲不太好……」
「王律師,你怎麼回事,這不就是打個官司嘛,誰還管你名聲不名聲的。」
沒轍了,徹底沒轍了,因為在群里說了半天之後,霍鵬飛他們也開始狐疑了。
案子不難,而且是和周總打好關係的極佳途徑,這傢伙居然推三阻四的。
答應下來了,但是王道仁感覺自己的未來一片黑暗,他都不敢想像,當對方看到這邊的代理人是王道仁時那表情……
可關鍵這是違規的啊,要是被舉報了,三個月的暫停執業肯定少不了……
但是沒辦法,他只能開始收拾材料,然後便和周毅準備前往光明區法院。
思想鬥爭了半天的王道仁終於決定,和周毅坦白,主動交代,總比被人查出來要好。
況且現在的情況下,好像肯定是會被查出的。
「所以,對方居然找你諮詢過?」周毅看著身邊的王道仁哭笑不得。
這位王律師的交友還真是廣闊呢,頗有種朋友遍天下的感覺。
「周總,真的我坦白,我當時貪圖那點諮詢費,我向公司檢討……」
「行了,既然這樣的話你就不適合去了,我看看還是找別人吧。」周毅也是有點無奈道。
他之前和方大狀聊天的時候聽對方說過一些律師方面的規定,像是這種情況,一舉報一個準。
這王道仁還是得好好打磨打磨,至少得讓他知道,不要想著繼續走彎路!
既然王道仁不行,周毅還是給方大狀去了電話。
辦公室里,方大狀緩緩地合上了自己的筆記本,搖頭笑道:「你這找的都是什麼人啊,行吧,那我就跑一趟吧。」
「說起來,這種類型的案子好像也不多見,估計肯定會有扯皮的時候,別讓我白跑一趟就行。」
儘管早已經知道這件事肯定會有扯皮,但是誰都沒想到,這扯皮來的會這麼快。
光明區法院,立案廳。
方大狀進來後的動靜照樣很大。
將起訴狀提交給工作人員的時候,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有點懵。
「方老師,您確定是這個吧,周先生撞壞了對方的狗,然後現在你們要起訴,讓對方賠償你們修車錢對吧?」
「對就是這樣,我們沒有責任,讓他們修車不給修,可不就得起訴嘛。」方大狀笑道。
工作人員也笑了,隨即開始認真審查。
剛剛那一句話也只是有點詫異而已。
這其實就是最直接的一般侵權責任,包括最高法的司法解釋都有過相關規定。
只是因為對面是寵物狗,所以看起來會很麻煩。
但其實沒有那麼麻煩。
方大狀這會兒等著裡面立案,就開始給周毅舉例子了。
「你看啊周毅,張三買了一塊幾十斤的黃金,很大個頭,大塊的黃金,然後呢,在路邊的時候一個不小心,這黃金甩了出去。」
然後有車來過正好撞上,車輛受損,那你說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張三的人需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呢?
就是法盲也知道,這張三肯定跑不了,甭管你是故意還是過失,你的行為都跟車輛受損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那就必須承擔責任。
「那麼好,我們把黃金換成寵物,寵物也是主人的財產,但是寵物有個特點,什麼特點呢,寵物會自己跑,所以出門在外,需要用繩子牽著。」
「而寵物沒有被牽引,突然竄出來,那麼我們就可以認為,作為狗主人,其本身是應當能預料到自己的狗會竄出去,但是卻因為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而沒有去管,所以導致了這個結果。」
「那麼,其就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周毅感覺自己好像懂了,但又好像沒懂,不過沒關係,反正有方大狀在呢。
這邊起訴的如火如荼,另一邊,張偉張律師同樣在準備材料。
周毅的個人信息直接從交警那裡就能拿到,同樣我們需要知道,在法律方面,法院才是最終的那一環。
所以人家不服要走法律途徑,交警也不會說什麼。
…………
而在此時,家中,向玉玉幾乎是帶著強烈的情緒,在網上發出了一篇文章。
「三月二十七日,陰,貝貝走了。」
「一切都發生的太快了,和往常一樣帶著貝貝上街遛彎,也就是一個疏忽的時間,貝貝便已經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被一輛快速行駛的車直接撞飛了好遠,好遠,我能想到貝貝當時的心情,他肯定很害怕。」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那個撞了貝貝的車主絲毫不認為自己有錯!」
「他說自己沒有任何錯,說一切都是我們咎由自取。
「可是,憑什麼呢,那就算再怎麼樣,貝貝也是一條命啊,我養了他這麼久,真的和家人都沒區別了!」
「於是我告訴他,我要起訴,我一定要讓他承擔責任,我不是想要錢,我就是想讓他給一個交代,讓他公開道歉!」
「然而,面對我的話,他依舊叫囂,讓我隨便去告,說誰不去告誰就是孫子,在二十一世紀,在一切都講法治的今天,我真的難以想像會有這樣的人存在!」
「那我就說到做到,這裡就是起訴狀,還有。」
寫完了,點擊發送。
同樣的文章也發到了短視頻平台。
她在這裡發過不少自己和狗玩耍的照片,粉絲數量有個一萬多,畢竟怎麼說呢,本來長相底子就不錯。
然後稍微打扮一下,再加上美顏和濾鏡,你就可以想像到那情況了。
而在她的這些內容發出去沒多久,那些早已經找好的自媒體大v們便開始轉發!
有那激進的直接取了這樣的標題:為什麼總有人對狗狗那麼殘忍呢?
得益於大數據推送,很快這些內容就被推送到了很多愛狗,喜歡狗的觀眾那裡。
很快,有的愛狗人士直接按捺不住了。
把狗撞死了不賠錢,而且還這麼囂張?
而在大綠書,則是另一個光景。
「心疼小姐姐,更心疼貝貝,看完了文章我哭了好半天,真的是這男人憑什麼不負責呢!」
「小姐姐不要怕,我們大家都努力把這個人找出來,果然啊,男人真的是沒一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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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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