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這個女人,不能得罪

  十分鐘很快過去,林思敏從跑步機下來,然後按下了旁邊的計時器,說道,「計時開始,我們來說說案件吧。Google搜索」

  李風從欣賞身材的思緒當中拉了回來,雖然跑步時很有運動少女感覺,但從跑步機下來,一秒進入工作狀態的她,讓李風明白,這個女人,不能得罪。

  林思敏從旁邊拿起了早就已經準備好的毛巾擦拭著汗水,一邊聽著李風講述著案件與訴求。

  「事情就是這樣,我剛搬過去就遭受到這樣的困擾,下去理論,還被那個婆婆反噴一臉,你說氣不氣人。」

  「而且對方還囂張地讓我隨便告,那麼我自然是不能讓她失望,對不對。」

  李風現在說起來,心裡還是堵著氣,「林律師,你看這怎麼辦才能讓對方停止對我日常生活的侵害,我都聽你的。」

  不過氣歸氣,這件事情能給自己提供了一個不錯的視頻素材,還是很好的。

  「聽你的陳述,對方確實在生活上對你造成了困擾,但法官可不會聽你的一面之詞,他需要看到的是證據。」林思敏擦完汗後,從旁邊拿起了一瓶礦泉水喝下。

  「證據?」李風臉帶疑惑,然後拿出了手機,打開了視頻,上面有一些錄屏的素材,「這些可以嗎?」

  林思敏湊近了過來,接過手機。

  恩,運動完了之後,沒有汗味,還有淡淡的清新香氣,這實在太棒了,等下要……問問她,平常到底用什麼樣的沐浴露。

  看了一遍視頻後,林思敏把手機遞迴李風,搖了搖頭,「這些證據不夠力度,最好買一個專門測試分貝噪音的儀器,錄製噪音發生的情況,證明自己的居住環境遭受到噪音侵害。」

  法律定義了噪音分貝的標準,必須要有專業的儀器測量,同時達到擾民的標準。

  每個國家的法律都不同,有的國家對於剛出生的嬰兒所發出的聲音,無論多大,還是在深夜凌晨,都不定義為噪音,就算去告,法律也不會受理。

  同樣,在這裡,噪音的分貝必須到了一定的程度,才算是噪音污染。

  「原來需要明確的證據,達到標準才能告她呀。」李風不太懂這些,今天又是被普法的一天了。

  「所以你明白,為什麼網上關於這方面的問題,大多數最後都不了了之,因為取證太難,維權既費時又費力,簡直就是吃力不討好,很多人都選擇忍忍就算了。」

  「不過你這份較真的態度,我很欣賞,生活當中,就是需要你這樣的人去對抗那些不好好遵守道德規則的人。」

  林思敏認真地看著李風,認同地點了點頭。

  「這些證據倒是不難取證,明天應該就能夠準備好了。」

  現在樓下那般氣焰的態度,明天一定又是煙霧繚繞,佛經繞樑的日子,所以取證沒什麼難度。

  「對方的同層鄰居難道沒有意見嗎,你可以嘗試拉攏一下他們,如果對方的鄰居也參與到訴訟當中,表達不滿,相信法官的態度一定會有所偏向,覺得對方已經影響到大多數人。」林思敏建議說道。

  當一件事情影響到大多數人的時候,天平便會傾向。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我大概率會成為她的同層鄰居。」李風說道。

  「嗯?!什麼意思?」林思敏不太懂這句話的意思。

  「因為蔡婆並沒有鄰居,由於她的做法,根本就沒有人願意買下她同層的樓房,而且她上次挑釁我說,如果有意見,也只能是她的同層鄰居有意見,自己這個上層鄰居還沒有資格,所以......我覺得她講得很有道理,我要有意見得讓她心服口服,於是我把她對面的兩個單元全部......」

  「買下了!?!」林思敏有點失態地瞪大了眼睛。

  「沒有,沒有,還沒有到這個程度,我只是租下了,今天剛好拿到合同,你看看有沒有什麼問題。」李風想起了這件事情,便一併把合同拿出來,讓林律師過目。

  「租下了?」林思敏將信將疑地接過合同,開始認真地看起來。

  看了一遍之後,林思敏抬頭打量了一下李風,「就為了口氣,你就十萬塊租一個單元?!」

  「正所謂人爭一口氣佛受一炷香,我當然不能慫。」

  而且李風心裡想的是,如果到時候對方實在太過分,自己就跟蔡婆婆對轟,你那邊播佛經,我這邊就播哈利路亞,看看誰怕誰。

  「......」

  厲害,在較真這方面,是在下輸了。

  誰能夠想到,為了爭口氣,便用10萬元去租一間普普通通的房子,去享受總統套房的待遇,不好嗎?

  「看過合同了,大致上沒有什麼問題,不過等下我幫你修改一下細節,明天就可以去簽了,同時如果你方便的話,最好快點收集我剛才所提到的證據,對了,剛才你還沒說自己訴訟的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上總會偏向自己,這點小伎倆自然是騙不過林思敏,不過這些都無關大雅,只需要稍稍改動一下,而且沒有涉及到太多的利益,開發商那邊也不會有過多的意見。

  「訴求這方面,當然是要對方立刻停住這種擾民的行為,向全小區鄰居進行道歉,並且承諾以後都不會有這樣的行為了,同時要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一元!」

  李風倒不會想說利用這案件去獲得什麼樣的費用,但是對方的態度必須要給自己擺出來,不然的話,之前受過的氣怎麼能消。

  「嗯,我明白了。」

  因為有了上一次的合作,所以林思敏倒是對於李風這所提出的訴求,並沒有太多的過問。

  「對了,這律師事務所怎麼就只有你一個人啊,其他律師呢?」因為在李風的認知當中,律師事務所不應該是有很多人才對嗎,而且也不應該有健身房之類的,這搞得好像是私人房子一樣。

  「還有一個。」林思敏淡淡地回了一句,並沒有過多的解釋。

  「就兩個人啊?」李風有點驚訝,「那這裡看上去不小啊,租金一定不便宜。」

  李風心裡想著,還以為自己10萬元租房子就很敗家了,看來林律師他們也不枉多讓嘛。

  「不用租金,這是我們自己的產業,」林思敏想了想,臉色認真地說道。

  李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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