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少很自然地勺了一碗湯,「趁熱喝吧,感受一下父母的關懷,別把剛才父母說的狠話放在心上了。【,無錯章節閱讀】」
「謝謝。」方小寧接過聰少遞過來的湯水,喝了一口,很暖。
聰少也不客氣地給自己來了一碗,「住家湯水就是好呀,果然好喝!」
李風的眉毛跳了一下,喂喂喂,那是人家父母給女兒帶來的湯水,你喝個屁呀,別在哪裡裝自來熟好不好!
「你可別喝光人家的湯水了」李風無語地提醒道。
方小寧只是笑了笑地搖了搖頭,「沒關係,我一個人也喝不光。」
「對了,你們剛才說要舉辦一個藝術展,是什麼藝術展,到時候我一定會過去支持你的!」聰少放下了碗,滿足地擦了一下嘴邊。
方小寧愣了一下,她沒想到聰少為什麼會突然問這個問題,她臉色有點紅,隨後假裝低頭喝湯,低聲地說了一下,「那是我個人的人體藝術展。」
「人體藝術展?」聰少聽到了之後,對著方小寧舉起了大拇指,「這也太厲害了吧,你這樣的大美女敢於走在藝術的前面,而且像你這樣好身材的女生,這藝術展一定很好看,真的太了不起了!」
聽著聰少的這番話,方小寧顯得有點懵,因為她沒想到聰少竟然會這麼說。
因為人體藝術展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接受的,而且就算有人來看,也不保證他們有沒有帶著有色的眼睛來觀摩自己。
但是在剛才的話語當中,方小寧能夠感受到聰少的真誠,眼睛裡頭的純粹,他是真的是認可自己的人體藝術,並沒有帶任何雜質在裡頭。
「你真的想要來看我的藝術展嗎?」方小寧低下頭,有點害羞地問道。
「當然啊,美好的事物,我當然想要去欣賞啊,對不對!」聰少眼睛裡頭的純粹,帶著對藝術展的期待。
看著聰少那期待的目光,方小寧終於也是下定了決心,她看向李風,開口問道,「你真的可以幫我舉辦一個藝術展,而且還邀請我的父母,還有親戚他們過來嗎?」
「當然可以,這個絕對沒問題的!」李風連忙點頭,有著系統配額的任務基金,辦個藝術展,那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
「沒錯,如果你願意舉辦藝術展的話,我也是可以幫忙的,我非常樂意為這個藝術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聰少在旁邊也是點頭說道。
「那就麻煩你們了!」方小寧感激地對著李風他們點了點頭,然後轉過頭來,對著林思敏說道,「林律師,我還可以麻煩你為我起訴嗎?」
「當然沒問題,我絕對會為你討回公道的!」林思敏拍了拍方小寧的手背,表達著自己的決心。
「謝謝你們!」方小寧眼睛再次流露出淚水,不過這一次並不是傷心的淚水,而是被溫暖著,被關心著的淚水,讓她情不自禁地流露了出來。
李風看著突然振作起來的方小寧,再看了看在旁邊傻樂著的聰少,便覺得有點好笑,他們一開始還想著怎麼安慰方小寧,怎麼樣勸說她不要放棄維護自己的權利,為自己討回公道。
沒想到他們說了這麼多,都不如聰少在旁邊嘻嘻哈哈來得有用。
——
從醫院出來之後,李風跟林思敏便開始考慮著關於起訴何振東的事宜了。
「目前來說的話,想要讓何振東入罪,我們必須要找到證據指證他,但是現在我們沒辦法找到任何實質性的證據,以那個傢伙的狡猾,估計會借著這個點來逃脫罪名。」
林思敏說出了這桉件當中最關鍵的一部分,如果不搞定這個方面,他們在這桉子裡頭是很難取得勝訴的。
畢竟,對方可是一名律師。
「我就不相信他能夠這麼完美地設計了一個違法行為,一定會有破綻的。」李風眼神堅信,「我們過去展廳那邊,看看能不能夠找出什麼線索來!」
「嗯,好!」
林思敏點了點頭,然後兩人便打算開車往那天的展廳過去了。
旁邊的聰少看著匆忙離開的兩人,在背後大聲地呼喊著,「不是說好要給小寧準備藝術展廳的事情嘛,你們去哪裡了,不一起討論商量一下嗎?」
「不用了,」李風揮了揮手,跟林思敏上了車,著火之後,對著聰少喊道,「你決定就行了,我們相信你的品位,到時候我們再來跟你對一下細節,跟方小寧討論一下就行,甚至你到時候親自跟她商量也是可以的。」
「你剛才在病房裡頭不是說了嗎,你可不是以前那個不學無術的富二代了,這個找展廳的事情,絕對是難不倒你的。」
說完這句話之後,李風便一腳油門,開車離去了,獨留聰少在風中凌亂。
聰少愣了一會之後,握了握拳頭,臉色開始變得認真上進起來,「沒錯,這麼點小事,我自己去做決定就是了,我可不是以前那個不學無術的傢伙了,我要獨當一面!」
給自己打完氣之後,聰少便充滿力量地開始尋找適合開人體藝術的展廳了,上一次的當然不行,太小氣了,這一次,必須要搞大來!
李風跟林思敏自然是不知道聰少現在被他們一句話激活了,因為他們的心思還是放在了取證上面。
來到了展廳,因為今天的展廳並沒有人租用場地,所以在跟保安溝通過之後,兩人便進去到了展廳裡頭。
來到了8號展廳,也就是之前方小寧開藝術的展廳。
其實,在展廳裡頭,有不少監控,可以將當天的情況記錄下來,而且在方小寧個人藝術表演的房間裡頭,也有一個攝像頭。
但是,在當天的時間裡頭,因為方小寧為了自己的個人私隱,所以並沒有開啟這個攝像頭。
也正因為如此,讓何振東有了有機可乘的機會,他乘著沒有其他人的情況之下,對著方小寧進行了自瀆,並且在事後,反咬一口方小寧,表示自己才是無辜的受害者。
在對方是律師,熟悉法律,而且還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想要勝訴,難度確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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