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寫字樓辦公室。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薛經理來到了辦公室,看了看時間,現在已經是上午十點鐘了,距離上班時間已經過去足足一個多小時了,但是還沒有看到李風的身影,「好呀,這李風竟然真的敢不上班,當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存在,是吧。」
「怎麼了嗎,今天李風怎麼沒來呀,他向你請假了嗎,薛經理?」彭騰這時候溜達了過來,故意詢問道,他是一個懂得看臉色的傢伙,業務能力沒多高,但是他明白,只要同事做得比自己差,那麼自己就有機會上位。
「哼,請假?」薛經理冷笑一聲,「我管他請不請假,反正現在他沒來,我就當他曠工,這小子不治治他,還無法無天了。」
「對頭,平常李風的工作態度便很散漫,現在竟然還敢曠工了,給大家帶來了不好的影響,這種工作上的刺頭,還是需要像薛經理你這樣英明神武的領導來治一下他。」彭騰立刻在旁邊附和說道。
薛經理對於這些拍馬屁伎倆還是很受用的,他點著頭,拍了拍彭騰的肩膀,「好好工作,公司不會虧待你的,像你這樣會來事的人,以後大把機會。」
「呵呵,那都是薛經理的功勞,帶領我們這群下屬團隊做得好。」彭騰哈著腰,陪著笑臉說道。
「這李風要是像你一樣懂得我的苦心就好了,」薛經理搖了搖頭,覺得自己的用苦良心終於有人知道了,「今天他敢曠工,明天豈不是敢坐我的位置,必須得好好說他一番,讓他立刻回來。」
於是,薛經理撥打了李風的電話......
但是,電話持續了差不多半分鐘都沒有人接。
此時的李風在法院裡頭跟著林思敏處理著案件的事情。
「這一次幸虧有林律師你的幫忙,不然的話,這程序這麼繁瑣,我都不知道怎麼跑呢。」
沒試過起訴,李風都不知道原來有這麼多事情要準備,還好自己聘請了專業的律師來幫自己,不然的話,想要告那孫子,都不知道到牛年馬月呢。
「我是收了錢的,這都是我應該做的。」林思敏臉色平淡地說道,對於她來說,收錢做事就是如此,不必感謝。
「嗯......」
果然是較真小美女。
不過這種性格,李風倒是挺喜歡的,沒那麼多客套的話,跟這種人相處起來,不用拐彎抹角,那可是最好的了。
「現在我們已經提交了完整的資料,如果順利的話,法院很快便會受理立案,我想在這幾天,被告便會收到律師信了。」林思敏解釋說道。
「嗯,我明白了,反正到時候有什麼情況或者需要我的話,林律師提前告訴一下就行了。」李風對於林思敏非常信任,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大概是因為這種性格他就很喜歡,甚至有一種錯覺,這是不是正義系統給自己在現實世界配的律師,畢竟都是那麼地較真。
「當然,這是我們的職責。」林思敏淡淡地回應說道。
「現在也快到午飯時間了,要不一起吃個飯吧,我請你,林律師。」李風看了看時間,這法院的程序走遠,也是到中午時間了。
林思敏抬手擺了擺,臉色認真地說道,「不需要了,除了工作上的事情,我覺得沒有必要過多地接觸,如果沒有什麼事情的話,我就先走了。」
「哦...哦,好的。」李風楞了一下,她會不會誤以為自己在約她啊?
天地良心啊,自己真的只不過想要請一頓飯,感謝一下她而已啊。
而此時的林思敏已經走遠了,不管有沒有誤會,李風也沒有了解釋的機會了。
輕呼了一口氣,李風攤了攤手,然後拿起手機,打算看看有沒有人找自己,因為在法院走程序的時候,他都是把手機調成了靜音。
這剛打開手機,他便發現了有十幾個未接來電,竟然全部都是自己的上司薛經理打來的。
「怎麼回事啊,難道是公司出了什麼事情嗎?」
這十幾個奪命追魂CALL也是把李風嚇到了,他覺得公司是不是今天出了什麼大意外,或者被清盤,或者倒閉了,然後打來跟自己說,這個月的工資沒得發了。
越想就越害怕,李風想要打個電話回去問問。
不過他看見有幾天信息,覺得看看信息能不能為自己解惑,所以先不打電話,看看信息再說——
【好你個李風啊,今天竟然敢真的曠工,而且還不接電話,你現在這種行為極其惡劣,快點回來公司給我一個解釋!】
【呵呵,現在當我的話是耳邊風了,是吧,打這麼多電話都不接,那麼你是在拯救世界,看看手機的時間應該也是有的吧,難道你比超人還忙?】
【李風,我最後警告你一次,如果你再不回復我,那麼你明天也不用來上班了!】
【李風,你已經被我們公司解僱了,明天你不用上班了。】
看著這幾條不同時間段發來的信息,李風整個人也是吐了。
這白痴經理,特麼是不是有病啊。
我昨天不是跟他請假了嗎,而且他還說同意了,今天竟然說自己故意曠工了,這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在了自己身上,而且還說解僱了自己,讓自己明天不要上班。
這炒魷魚這麼不正式的,就算你想要解僱我,好歹走走流程啊,這就發條信息過來,什麼意思嘛?
李風想了想,心裏面覺得這會不會是個坑呀,需不需要諮詢一下專業人士呢?
於是,李風便撥打了林思敏的電話。
「喂,李風先生,有什麼事情嗎?」
「我有點事情想要問問你,就是我公司......」
「慢著,問問?」電話那頭傳來了林思敏反問的意思。
「嗯......諮詢一下。」
「嗯,好的,現在開始計時,你現在可以說說到底怎麼一回事了。」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我請假來法院處理事情,但是公司那邊說我曠工,並且告知我已經被解僱了,我都懵了,我想問問,這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解僱員工需要程序的,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林思敏給李風講解了一下關於《勞動法》上麵條例,表明了發條信息過來就解僱員工是一點都不符合規定的。
「那麼他說我曠工呢,我就是在微信上說了一下要請假而已,這個可以嗎?」李風也是擔心自己有把柄被人抓住,畢竟在他看來,這個在微信上請假,似乎有點不合理。
「那麼對方同意你的請假了嗎?」林思敏問了一下,並沒有立刻下判斷。
「我的上司說可以讓我請假的。」李風清清楚楚地看見那條信息,薛經理表示自己請假是無所謂的,隨時都可以批的。
「那麼就行了,這個請假是有效力的,」林思敏肯定地說道,「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正式施行,《規定》明確指出,在網絡化社會中,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通過網絡方式進行信息記錄、交流已經變成常態,也就是說,「微信請假」作為一種網絡方式,已被法律認可。」
「哦,那就說,我並沒有曠工,對方也不能以這個理由解僱我,而且對方通過信息解僱也不符合程序,那麼我明天繼續回去上班嗎?」李風問道。
「可以的,對方這樣的解僱方式不合理,你不用理會,而且我提醒你,現在公司可能想要解僱你,你不但要回去上班,而且還要準時上班,工作上不要出錯,被對方抓住把柄,這樣的話,就算公司想要解僱你,也必須要賠付足夠的金額。」林思敏建議說道。
「嗯,好的,謝謝,明白了,林律師。」李風頓時間明白該怎麼做了。
「還有其他事情嗎?」
「沒有了,打擾你了,先這樣吧。」
「嗯,在掛電話之前,我們算一下諮詢費,我們從12:13開始,現在13:01分,不足一個小時,之前就跟你說過,就算諮詢一分鐘,也是要按照一個小時收費的,這個沒有問題吧,李風先生?」
「沒......沒問題。」
「好的,那到時候帳單再一併發給你,再見。」
「拜......拜拜。」
「嘟嘟嘟......」
聽著電話傳來的聲音,李風心中默默舉起了大拇指,這特麼就是專業啊!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