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
一大早,楊東就臨時召開會議,就2.13鞭炮廠庫房爆炸案進行討論會議。
以下簡稱2.13案。
政府會議室,相關單位負責人,事故責任人全部參加會議。
常務副縣長賈豐年,公安局長蔣虎,刑警大隊長肖凱,消防大隊長田宏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朱震川,縣人民法院院長劉清泉,縣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局局長郭維,縣人民醫院院長吳順青,鞭炮廠老闆蔡李龍,還有各個相關單位的其他幹部,集合一堂。
楊東主持會議,坐在主位。
「昨天發生的2.13案,牽動著全縣人民的心,不早點解決,不早點杜絕類似問題再發生,我們在座的每一位都臉上無光。」
「從事故爆炸發生到現在,10個小時過去了,我相信很多同志都沒睡好覺,尤其是消防,公安,醫院的同志們。」
「今天把你們叫到這裡,就是兩件事,一處置,二問責。」
「對於昨夜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到位的公安,消防,醫院,要提出表揚,是你們的快速到位,快速反應,快速救援,減少了事故傷亡,有效遏制火情,徹底解決隱患。」
「但對於昨夜事故發生的深層原因,今天一定要問責!」
「鞭炮廠平時是如何規定的?規章制度是否落實到位了?為什麼會出現鞭炮在院內的情況?」
「政府監管單位,尤其是公安局消防科,政府消防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消防大隊監管室,有沒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排查消防隱患?」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鞭炮放置在院子內,而毫無察聞的情況?」
楊東臉色沉重,目光犀利的看向每一位。
被他盯著的幹部,一個個都低下頭去。
「今天我把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郭維同志,叫到了現場。」
「我把法院的院長劉清泉同志,也叫到了現場。」
「就是看看,大家有沒有認真履行責任,有的話繼續努力,沒有的話必須問責。」
「我現在主持政府日常工作,賈常務是昨天的值班領導。」
「提前聲明,我和賈常務對這起案件必須承擔責任,該我們需要承擔的責任,我們不推諉,不推脫。」
「我們身為政府主管領導,尤其分管安全生產,消防等工作,沒有部署到位,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也會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面,主動道歉,請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和處分。」
楊東開口,直接堵住所有幹部的嘴,不要覺得問責他們,而不問責自己。
現在楊東就是從自己下刀,帶上賈豐年。
他知道賈豐年想要推卸責任,但是不可能讓他推卸責任,該他的責任,他也推脫不掉。
首先你是常務,你分管安全生產,安全監督,消防工作,又負責聯繫消防大隊,又是值班領導,怎麼可能讓你推卸責任?
楊東在這裡開口,當著眾目睽睽的面,賈豐年敢說半個反對?半個不字嗎?
他要是表示不願意承擔責任,那麼作為領導幹部的他,瞬間就失去下屬的信任了。
該你承擔責任的時候,你縮了,哪個下屬會信服你?
所以賈豐年現在最為痛苦,被楊東帶著承擔責任,還不能反對,唯有沉默以對。
「蔣局長,先介紹一下案件最新進展。」
楊東看向蔣虎,開口示意。
經過10個小時的調查,肯定有初步結果了。
「楊書記,賈常務,各位同志,我們公安局加班加點連夜工作,對鞭炮廠庫房管理員,對周圍居民放炮居民的問詢後,可以確定,這起事故純屬人為。」
「位於事故最近小區的居民馬某,在前天購買了三捆共三十支的竄天猴鞭炮,於昨天除夕夜進行燃放。」
「我們在檢查火災爆炸現場中發現竄天猴鞭炮尾部的殘留木桿,經過技術鑑定,確定為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位於事故最近小區的居民趙某,在小年那天買了啄木鳥鞭炮五十萬響,共四盤,在昨夜除夕夜於鞭炮場附近,也是小區門外一條街,進行燃放,在爆炸現場找出了至少三百枚沒有燃燒殆盡的啄木鳥炮殼,經過技術鑑定,確定為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鞭炮廠倉庫管理員萬某口敘,言明放置在庫房外面,也就是鞭炮廠院內的幾箱鞭炮本來是要賣掉的,但是買家沒有及時過來取,倉庫管理員陳某,也就是死者陳某,出於懶惰和省事的心理,並未搬進庫房裡面,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鞭炮廠對鞭炮的生產和倉儲並不規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鞭炮廠廠長對此供認不諱。」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執法監督過程中,存在重大疏漏行為,據公安局問詢了解到,一周前關於春節期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細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落實不到位,負責人員存在漏檢,疏檢,敷衍糊弄工作作風,存在收禮行為,也就是收了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縣公安局消防科落實責任不到位,對於春節期間消防隱患排查不到位,在此我這個局長要承擔責任,後續也會問責消防科的同志。」
「消防大隊存在安全排查疏忽,對消防器材檢查和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嚴,動作力度不大等問題,同樣存在收錢行為。」
「這些就是我們公安局的同志進行多人口述所了解到的情況。」
蔣虎說了一堆,實際上就是說導致事故直接原因的人和單位,這個鞭炮倉庫爆炸案所有該承認責任的因素,都在他的發言匯報裡面。
鞭炮廠生產和儲存不規範,是本次爆炸案的根本原因。
倉庫管理員存在懶惰省事的行為和心理,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必然因素。
政府多個部門工作疏忽,檢查不細緻,監督管理敷衍,存在收錢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先決原因。
居民燃放不規範,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也就是說,鞭炮廠和政府相關部門要對事故要負市場責任,行政責任。
而倉庫管理員和居民要對這起事故負刑事責任。
「對於蔣局長所說明的問題,你們服不服?認不認?」
楊東看向其他人,沉聲問道。
尤其是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科,消防大隊,政府消防辦,這些需要負責的幹部。
他們坐在第二排,以為低頭不吭聲,就沒事了。
實際上造成昨天事故的原因,就在於他們。
楊東看到他們一個個蜷縮著腦袋,生怕被問責,但是該問責必須問責。
「我不找你們這些蝦兵蟹將,我直接找管你們的主管領導。」
楊東沉聲開口,直接把目光放在蔣虎,田宏偉,朱震川,蔡李龍四個人身上。
「公安局,我給你們三天的時間,必須問責到位,該停職的停職,該抓的抓,該送紀委駐辦組的送過去,蔣虎同志,你是公安局長,這件事做不到,你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