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哪來的奸細!拿下!

  「寶貝?」

  林奇連忙拿出天蠶手套,道:「說的是這個嗎?」

  曲憶夢一把搶過,哼道:「只有這個?」

  「不不,還有這袖子、軟甲、靴子,都是我從他身上扒下來的,看起來品質不凡,應該都是寶物。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林奇立刻又拿出來幾件東西。

  袖子,自然是流雲袖。

  軟甲,是軟蝟甲。

  靴子,就是他穿的踏雲靴。

  之前換上薛龍衣衫的時候,覺得這些東西不方便而且有可能暴露身份,就取了下來。

  現在正好派上用場。

  對林奇來講,這些東西都是垃圾,他的先天不壞神功已經第三重,根本不需要天蠶手套等防護用具。

  至於踏雲靴,自從他擁有一龍之力並且將騰雲步演化為龍騰步之後,這靴子也沒用了。

  全部送給曲憶夢一點兒都沒所謂。

  唯一的問題是,這些東西雖然對他沒用了,但他可以賣給兌換殿去換取貢獻值,仍然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現在卻全部都白白便宜了曲憶夢。

  媽的!

  暫時就便宜你這個賤娘們,等之後老子定加倍拿回來。

  林奇心頭暗罵,臉上則不表現出來,依舊一副唯唯諾諾小心翼翼的樣子。

  曲憶夢將所有東西都搶過,細細觀察了一番,發現軟蝟甲是最差的,天蠶手套材質最好,其次是踏雲靴和流雲袖。

  但不管是哪一種,都比她現在戴著的東西要好。

  畢竟是系統出品,乃精品中的精品。

  而且林奇這幾樣東西都沒用多長時間,損耗率幾乎為零。

  順手將天蠶手套帶上,那種完美貼合宛若無物的感覺,讓曲憶夢心頭都忍不住讚嘆。

  好東西啊!

  她不禁愛不釋手,但仍不滿足,冷冰冰道:「就這些破爛嗎?」

  林奇忙道:「就只有這些了,我把林奇扒光也就只有這些,我薛龍對天發誓!」

  若是林奇自己,當然不會發什麼狗屁誓。

  但現在是薛龍發誓,和我林奇有什麼關係?

  曲憶夢哼了一聲,又問:「那林奇曾經在兌換殿買過各種陣具,你在他身上沒有找到嗎?」

  林奇心頭微微驚訝。

  這賤人怎麼知道自己買過各種陣具,調查過自己在兌換殿的購物記錄?

  看來對自己十分關注啊,絕非臨時起意在選拔賽上找茬。

  而且自己購買陣具都猴年馬月的事情了,這賤人居然還對自己買的那些便宜陣具念念不忘。

  打的什麼主意?

  果然會陣法這件事情要低調。

  本來當初在兌換殿的時候,曲憶夢還嘲笑自己,認為自己根本不懂陣法,但現在又偏偏把這事情揪出來說,肯定是對自己會不會陣法有了懷疑。

  好在自己已經把「林奇」殺了,死無對證,她曲憶夢懷疑又如何?

  「什麼陣具?那林奇還會陣法嗎?」

  林奇一副驚訝的樣子問道。

  曲憶夢啪的一巴掌扇在他臉上:「是我問你不是你問我!廢物!一點兒用處沒有,還敢自作主張殺了林奇,給我跪下!」

  「跪下?」

  林奇露出不可置信的目光。

  曲憶夢美眸一瞪:「怎麼,你不願意?」

  林奇露出為難的表情:「男兒膝下有黃金,而且我馬上就要突破真氣境了。之後找個沒人的地方跪下好不好?」

  他也不知道薛龍是不是特別喜歡給曲憶夢下跪,但現在想讓他林奇下跪,絕無可能!

  給你低聲下氣賠情道歉都已經演的夠嗆,還想讓老子給你跪下?

  隨便找點由頭不跪,你曲憶夢要是信了最好,要是不信,大不了老子回頭換一張臉。

  這一張薛龍的臉主要是來送「林奇」的人頭。

  任務完成之後,這張臉不要也罷。

  「男兒膝下有黃金?哈哈!」

  曲憶夢譏諷一笑:「這句話從你嘴裡說出來怎麼這麼好笑,要突破真氣境了不起嗎?你今天要是不跪,以後都不要來見我!」

  曲憶夢抬起粉頸,美足微微探出,哼道:「跪下給我換靴。」

  她兩眼睥睨而視,明明比林奇還矮了一頭,此時卻好像高傲的天鵝,俯視地下的癩蛤蟆。

  曲憶夢唇含冷笑,篤定薛龍肯定會乖乖服從。

  要知道這薛龍第一次見到自己的時候,自己赤足在花叢中玩耍,踩著花瓣而行,誰知道對方居然直接衝上來跪下,要吻自己的腳。

  還是賞給他一隻粉紅色的鞋子,他才如痴如醉、心滿意足地離開。

  可見這奴才對自己的腳有多麼愛慕。

  現在自己賜下恩情讓他換靴,那簡直就是他薛龍三生有幸,哪能不如狗一般興沖沖地上來服侍。

  但讓曲憶夢出乎意料的是,這一次的薛龍變了。

  他不但沒有如狗一般興沖沖的舔上來,反而後退一步,沉聲道:「曲師妹,我有點兒累了,改日再來給師妹換靴。」

  說罷毅然轉身,噌的一下就躍到遠處,徑直而去。

  曲憶夢不禁一呆,露出不可置信的目光,半晌後才反應過來,厲聲大喝:「薛龍,你給我回來!你只要敢走,以後都不要來見我!」

  說的她有多麼珍貴似的,不見她好像就不能提升修為了?

  林奇哪慣她的毛病,整個人早就跑的不見影了。

  盧宏等護花使者看到這一幕,一個個都驚愕地張大了嘴巴。

  多少年了,從來沒見過薛龍居然還有這麼硬氣的一面!

  他在曲憶夢面前不永遠都是一條乖巧的狗麼,哪怕就是當著大家的面,他也可以無視尊嚴地討好曲憶夢。

  盧宏他們都對此覺得不屑,至少他們不會下賤的去舔·腳。

  但現在看來,薛龍也沒有那麼賤嘛。

  難道即將突破真氣境,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了,在女神面前也可以驕傲嗎?

  不可思議!

  雖然不知道這薛龍變化的具體原因,但他們知道一點,那就是曲憶夢從此以後少了一條最忠實的狗。

  「你給我回來!薛龍,給我回來!」

  空氣中迴蕩著曲憶夢的尖叫,顯然她也沒有想到,有朝一日這一條薛狗居然會離自己而去。

  以後將要少了一個樂趣啊。

  早知道剛才不應該把他打的那麼狠,都怪那個林奇的死人頭。

  想到這裡,她一腳將死人頭踢出老遠。

  盧宏臉色微變:「我的天,這人頭可不能亂踢,得埋起來,要不然被人發現追究下來,大家都吃不了兜著走。」

  雖然殺人的不是他,但此事因曲憶夢而起,上面真的要追究,曲憶夢有靠山沒事,他盧宏等人就得被人責罰。

  於是他連忙奔出,將死人頭撿起來埋下。

  而這時候,林奇已經來到了火山峰。

  此番回來天火宗,就是來拿畢洪昌的五千點貢獻值,殺了薛龍和給曲憶夢送死人頭,只能算是順便的意外之喜。

  但他不能以薛龍的樣子來火山峰要貢獻值。

  畢竟畢洪昌需要雷火槍法總綱的事情,外人並不知道。

  於是林奇找到一處偏僻的雙口山洞,易容成李光林的樣子之後,穿過另一個山洞口,這才來到了火山峰。

  山下依舊守衛森嚴,一個個皆是先天境八重九重的弟子。

  不過這些人能加入火山峰直系,比李光林的層次高得多了,肯定都不認識李光林。

  就算認識也無妨。

  「來者何人,站在遠處不可靠近,報上名來!」一個守衛弟子厲聲大喝。

  林奇連忙拱手:「我是天火城副城主宋天峰的手下李光林,奉副城主之命,求見畢洪昌師兄。」

  「有什麼事情?」

  「必須面見畢洪昌師兄才能說。」

  「混帳!畢洪昌師兄豈是你想見就能見的?誰知道你是不是宋天峰師兄的手下。我看你像王陽靈的走狗!立刻脫光所有衣物送上來,讓我們檢查。」

  守衛隊長厲聲大喝,不等林奇聽話的送上衣物,整個人就帶隊沖了上來,將林奇團團包圍。

  他們都精明的很,一聽要見畢洪昌師兄,就想到了雷火槍法總綱。

  畢竟畢洪昌師兄將此事吩咐了下來,大家都知曉雷火槍法總綱的價值。

  那宋天峰遠在天火城,派了這麼一個普通弟子回來求見畢洪昌師兄,管他身上有沒有雷火槍法總綱,先拿下再說。

  若是這小子身上沒有,那就拱手一句得罪便揭過,反正他們理由充分,打著查探奸細的名頭,宋天峰迴來了也不能說他們半句不是。

  但若是這小子身上真的有雷火槍法總綱。

  那就賺大了啊!

  林奇看見這些傢伙的動作哪還不知道他們想什麼,急忙厲聲喝道:「我真是宋天峰師兄的手下,來見畢洪昌師兄有急事。耽誤了大事,只怕你們承受不起!」

  「嚇唬誰呢,老子是嚇大的!」

  那為首的隊長一聲冷笑:「給我拿下這王陽靈的奸細!」

  蹭!

  有人立功心切,雙腳一蹬,便凌空飛躍而去,要將林奇一腳踹翻。

  他的腿法極好,乃是在場數一數二的先天境九重好手。

  對付一個小小先天境五重的李光林,不在話下。

  一腳,足矣!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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