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

  「兩罪並罰,建議判處張三有期徒刑十四年。【Google搜索】」

  趙百親的聲音清晰的迴蕩在法庭上。

  張三犯了拐賣兒童罪,這是毫無疑問的。

  至於故意殺人罪······

  張三在明知對方要殺狗的情況下,依舊將小學生謊稱成狗,賣給了對方。

  是可以預料小學生的結局的。

  其藉助他人之手施行殺人行為,自然構成的是故意殺人罪。

  「李四作為飯店老闆,以50元購置麻袋裡的狗,指使王五對其進行殺害,可中途聽到人的慘叫聲,卻未加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王五作為廚師,聽從李四的指令殺狗,同樣在聽到人的慘叫聲後,未加以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於從犯。

  「故此,我方建議對李四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王五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趙百親又接著指控道。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滿了自信。

  開庭之前。

  他就詢問了一下其他刑事辯護領域的金牌律師們。

  將這個案子仔仔細細,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控訴的方向上······

  也沒什麼問題,將張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給指控了出來。

  小學生的死亡和張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關係。

  三者都應該為小學生的死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咚--」

  審判長在乾州一方的律師發言之後,看向了秦牧一方:「你們可以對上述控訴,進行相應答辯了。」

  張瑋聞言,下意識地看向了秦牧。

  雖然他對這個案子已經有了一些思路,但還是沒有冒然上前。

  而是選擇······

  繼續擺爛,坐享其成。

  很快。

  秦牧便從座位上站了出來,當著模擬法庭上眾人的面。

  沉聲道:「我方認為,對方控訴的我方當事人的罪名,有些偏頗,並不成立!」

  話音剛落。

  他的這句話便吸引了在場不少人的目光。

  尤其是旁聽席上的金牌律師們。

  他們的心中都不約而同的浮現出了一個猜測。

  「他不會······還要做無罪辯護吧?」

  目前來看。

  趙百親對三人的控訴,從法理到法益上來看,都沒有任何問題。

  三人的行為······

  也完全符合這些刑事罪名的構成。

  在入罪和出罪,主觀和客觀上,都是統一的!

  「首先,對方對我方當事人張三的控訴,合情合理合法,並無不妥之處。」

  緊接著。

  秦牧又緩聲開口:「但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對此事全然不知情,同樣是被蒙蔽的受害者,我方認為,兩人不構成犯罪。」

  他的聲音頗為平靜沉穩,和趙百親的鏗鏘有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但······

  卻讓趙百親的瞳孔猛地撐大。

  無罪辯護!

  秦牧在面對他們的時候,居然敢提出無罪辯護!

  而旁聽席上。

  眾人的神情各異。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氣,秦牧的思路再次震驚到了他們。

  「無罪辯護?他打算怎麼無罪辯護?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沒有無罪辯護這個點啊。

  「所有證據都符合了,反正我是沒看到這個案件有什麼漏洞。」

  「難不成······秦牧又發現了我們所有人忽視的點了?」

  「「我們這麼多人,難道比不過他一個?

  「」

  眾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其中有不少人,在開庭前給趙百親參謀過,還提過一些建議。

  眾人都沒發現這個案件中的蹊蹺之處。

  除非······

  秦牧無中生有,強行編造出一個漏洞出來!

  ······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好傢夥!up又要做無罪辯護了!法外狂徒啊,這絕對是法外狂徒!」

  「只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喊錯的外號!up是什麼案子都敢做無罪辯護啊。」

  「在這個案子裡,三個人都犯罪了吧?這也能開脫?」

  「張三是人販子,死不足惜,但說實話,李四和王五有點冤,因為失察惹上了這檔子事······」

  「」

  網友們對於人販子的態度······

  出奇的一致,沒一個同情張三的。

  反倒是覺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

  有點可憐倒霉。

  他們都沒有犯罪的故意,但卻被扣上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擱誰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論壇里有沒有大佬的?來幫忙分析下這個案子啊,猜猜up會從哪個角度辯護?」

  「這個就不是一般人能猜的出來的,up的腦迴路從來就不正常。」

  「法益的角度有用嗎?李四和王五的行為客觀上也的確侵犯了小學生的生命權,貌似沒有辯護空間啊。」

  「別瞎操心了,耐心看下去,我已經拿出小本子準備做筆記了。」

  「如果這個案子也被up無罪辯護成功了,那律師可真是太恐怖了。」

  「」

  網友們唏噓不已。

  愈發明白了一個頂級律師的恐怖之處。

  在這個法制時代。

  懂法絕對沒有壞處,而頂尖的律師往往可以將白的說成黑的,活的說成死的。

  就比如說秦牧。

  他們甚至想到了······

  以後哪天不小心犯罪了,專門找秦牧來幫他們辯護。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

  魔都。

  會場裡。

  某辦公室。

  「嘖嘖嘖,初生牛犢不怕虎啊,又要做無罪辯護?」

  黃慶林看著電腦前的監控直播畫面,臉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這個題目······

  是他親自出的,主要是為了考察雙方律師的訴訟能力。

  從題目本身而言。

  無論是被告方還是公訴方,都沒有絕對的優勢。

  從這道案件里,可以充分體現雙方訴訟能力的差距。

  但······

  他沒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劍走偏鋒,選擇了無罪辯護這條道路。

  「我倒要看看,他能怎麼無罪辯護。」

  旁邊的饒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勢。

  他對秦牧的這個辯護思路,也頗感興趣。

  而電腦畫面里。

  模擬庭審繼續進行。

  很快就進入了舉證和質證環節。

  趙百親一方的律師率先列舉出了一系列的證據。

  包括人證、物證、口供等等。

  人證自然是目擊了張三實施綁架的證人,張三的作案動機等等。

  物證則是張三綁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口供則是張三主動交代的那些犯罪行為,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證據鏈。

  「趙百親在證據處理方面,還是堪稱完美的。」

  看到這裡。

  饒正德中肯的評價了一句。

  作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

  不僅要精通己方業務,還要了解公訴人的相關流程。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趙百親在證據鏈的整理這塊,滿分的話已經可以打90分了。

  然而……

  他話還沒說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來反駁道:「上述證據的確都沒有問題,但要指控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卻缺乏一項關鍵性的證據。」

  饒正德看到這一幕,不由一愣。

  他剛評價趙百親在證據的處理上堪稱完美。

  然後就被秦救「啪啪」打臉了。

  關鍵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說的關鍵性證據是什麼。

  好在秦牧也沒有賣關子,直接說道:「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確是在廚房內,因個人失察,沒有及時查看到麻袋裡的是個人,造成了悲劇。

  「但······經法醫驗屍鑑定,查出小孩的死因為頭部受創。

  秦牧一邊說的時候,一邊羅列出了相關證據。

  這些證據······

  也是案件原文裡明確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處摔傷,一摔為頭部,一摔為手部,一摔為腿部。

  其中頭部摔傷為致命傷。

  「但你方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小孩的頭部摔傷為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我方認為,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幾下,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並不足以構成致命傷。」

  說到這裡。

  秦牧略微停頓了片刻,給在場眾人一個反應的時間。

  再幽幽地說道:「根據刑事訴訟的相關原則,當案情關鍵性證據存在疑點時,只能做出有利於嫌疑人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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