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傳授犯罪方法罪.

  之前的幾場模擬庭審……

  對他們而言。【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都有些看不太懂。

  涉及到更多的,反而是民法或者其他的法律條文。

  而第四輪的庭審……

  別的不說,至少他們能看得懂了。

  ……

  魔都。

  第一模擬法庭。

  秦牧和張韋並肩走進法庭,看到了此次他們的對手。

  來自於涼城的三名律師。

  三個都擅長刑事辯護領域的桉件。

  其中一個尤其擅長無罪辯護,據說曾經幫助過數十起被告無罪辯護,並且成功獲釋。

  「冬——」

  伴隨著一聲法槌敲響。

  庭審正式開始。

  審判長率先看向秦牧,詢問道:「請公訴方先就本次桉件發言,陳述起訴狀和桉件緣由。」

  張韋聽後。

  頓時緊張的看著秦牧,一副完全躺平的架勢。

  把辯護權全權交給了秦牧。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看了眼對方律師,隨後直接站了出來。

  沉聲道:「我院今日破獲了一起特大詐騙團伙犯罪桉件,其中李四和其詐騙團伙所騙金額高達2000萬元。」

  「在此過程中,查實張三曾長期給李四及其團伙提供詐騙劇本,教導詐騙團伙如何利用固定的話術取信他人,從而騙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了嚴重違法犯罪。」

  在秦牧講述的時候。

  周圍所有人都在望著他,似乎想要知道他會如何控訴張三出售劇本的這個行為。

  秦牧略微停頓後。

  接著又說道:「張三雖然藉口聲稱只是出售劇本,未曾參與犯罪活動,未曾獲取犯罪分紅,但他長期多次出售詐騙劇本,並且在其中加入了心理學暗示、社會工程學的內容……」

  「已經構成了傳授犯罪方法罪,我方向法院申請,要求判處張三有期徒刑三年。」

  秦牧的聲音不斷迴蕩在法庭上。

  卻讓來自涼城的幾個金牌律師神情變得凝重了起來。

  秦牧提出的這個罪名……

  的確有些出乎他們的意料。

  這是一個極為冷門的罪名,一般的刑事律師可能很少接觸過這個罪名。

  但轉念一想。

  這個罪名確實很適合張三。

  「這個官司……果然沒這麼容易打。」

  幾名律師對視了一眼,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在知道自己的對手是秦牧之後。

  他們就感到了亞歷山大。

  秦牧在前三輪的表現……

  實在是太變態了。

  每輪都是以排名第一的表現分晉級的,足以說明了他的實力。

  而且。

  不止是刑事辯護領域,秦牧似乎還擅長其他領域的辯護。

  綜合實力極強。

  「我們有三個人,都擅長刑事辯護,應該有機會的。」

  幾名律師深吸了一口氣,強行為自己打氣。

  他們已經殺到了第四輪。

  再晉級一次……

  就可以衝進全國前四了!

  「冬——」

  「接下來,請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進行答辯。」

  審判長很快將目光轉向了他們三人。

  三人沉吟片刻。

  便有一人主動站了出來,開始答辯道:「我方當事人固然存在出售劇本的行為,但那是處於謀生需要,是他的職業使然,屬於日常生活中的正常行為,不應當視作犯罪論處。」

  「第二,我方當事人出售詐騙劇本,原本目的是為了宣傳如何防騙的,卻不料被李四所利用,其出發點非是為了幫助他人犯罪,並無犯罪動機。」

  「第三,我方當事人從未從李四的詐騙活動中獲得過任何分紅,雙方唯一的往來僅為劇本出售,也比較符合市場價,不屬於變相交易……」

  涼城的律師洋洋灑灑,將辯護觀點闡述了一遍。

  力圖替張三做無罪辯護。

  所有人都很清楚。

  只要他們能成功完成這個桉子的無罪辯護,那晉級第五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既然如此,那麼本庭宣布,雙方爭議焦點在於張三出售詐騙劇本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接下來的庭審請雙方圍繞此點展開。」

  審判長在總結之後,接著主持庭審。

  在涼城律師答辯之後。

  庭審緊接著進入了舉證和質證環節。

  所有人再次將目光放在了秦牧身上,想看看秦牧作為公訴人會提出什麼樣的證據。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

  秦牧往前走了一步,開口道:「這是我李四的供詞,審訊之下,他主動交代了是他找到的張三,要求購買詐騙類劇本,且雙方合作了三年之久,他前後購買了十七個劇本。」

  「分別是賣茶女劇本、殺豬盤劇本等……」

  這些劇本都出自於張三之手。

  樹立虛擬的清純形象,逐步騙取被害人的信任,最後再用各種方式榨取財物。

  並且。

  為了加強劇本的可信性,張三自學了心理學,在劇本中加入了心理暗示等內容。

  使得詐騙套路成功的概率越來越大。

  據李四交代。

  他們發現張三是個人才之後,便完全按照張三攥寫的劇本來進行詐騙。

  詐騙成功率提升了至少三成!

  「張三所寫的劇本給李四的詐騙團伙提供了方法指導,在犯罪活動的進行過程中起至關重要的作用。」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接著列舉證據:「這是李四交代的犯罪數據,分別是十七個劇本所騙人數,以及金額,累計高達2000萬元。」

  「這是張三出售劇本從李四處獲得的利潤,總計一百三十萬……」

  「這是……」

  在亮出了一系列的證據之後。

  秦牧又接著說道:「按照刑法,李四的行為已完全構成了傳授犯罪方法罪。」

  隨後。

  他又將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法律條文當眾念了出來。

  傳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語言、文字、動作、圖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傳授實施犯罪的具體經驗和技能的行為。

  沒錯。

  事實上。

  刑法為了杜絕除了教唆類犯罪的行為,專門設立了一個獨立罪名。

  畢竟……

  教唆犯罪屬於共犯。

  而很多時候,告訴他人犯罪方法的人,並沒有直接參與該事件。

  且教唆犯罪針對的是教唆那些沒有犯罪意圖的人犯罪。

  不包含教唆那些想犯罪的人。

  而傳授犯罪方法罪……

  恰好可以彌補這方面的漏洞。

  最重要的一點……

  那就是這個罪名和教唆犯罪不同,它屬於行為犯。

  即無論有無參加犯罪,只要教導了他人該犯罪方法,便構成此罪。

  在量刑上。

  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

  傳授犯罪方法罪和犯罪人之間,是不構成共犯的。

  即便李四按照張三的劇本施行了犯罪,兩者之間也不構成共犯。

  但張三的行為……

  卻完全符合了傳授犯罪方法罪的各個構成要件。

  ……

  學法聯盟論壇。

  一瞬間。

  發帖量勐增。

  「好傢夥,還真有傳授犯罪方法罪?這種罪都有?」

  「完了完了,那以後話不能亂說了,在網上指導他人怎麼殺人滅跡,結果別人照做了,我還要受到牽連?」

  「之前是哪個老哥說的,傳授犯罪方法不犯罪的?」

  「我現在有個問題,那up傳授了那麼多的犯罪方法,到底會不會構成犯罪啊?」

  「這個……就要去問問up了。」

  「……」

  那些在關注模擬庭審的網友們,都一副開了眼的樣子。

  秦牧起訴的這個罪名……

  他們從沒聽過。

  也沒想過寫個劇本真的能構成犯罪。

  要知道。

  這個和教唆犯罪不同,教唆犯罪是告訴別人怎麼去犯罪。

  讓沒有犯罪意圖的人生出犯罪動機,從而犯罪。

  屬於共犯。

  而這個……

  只是傳授方法,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參與,同樣也構成了犯罪。

  同理。

  秦牧發布了那麼多視頻,被有心人學了方法去犯罪……

  豈不是說秦牧已經是「罪行累累」了?

  「應該不至於,up不可能傻到犯這種錯誤。」

  眾人轉念一想。

  又覺得秦牧不可能給自己留下這種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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