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死刑適用條例

  作為秦牧的粉絲。【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他們太熟悉這一幕了。

  跟秦牧對著幹的人,從來沒有好下場。

  本以為只是一件普通的論壇被攻擊,卻陰差陽錯的捲入了這麼多被告。

  一波三折。

  極有可能

  真的卷出什麼大案子。

  一樓:你要這麼說的話,我可就興奮起來了。二樓:最好多出幾個大案子,我現在就等著學刑法名呢。

  三樓: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其他的被告也開始賣隊友了?

  四樓:樓上的猜測很有道理,人性從來經不起考驗!

  五樓:嘶!!你賣一個,我賣一個,那得誕生多少新的案子?

  六樓:你們說這個案子最終不會又驚動了最高院吧?

  七樓:開盤了開盤了,都來猜猜下次庭審時的被告人數,我賭五毛錢,絕對超出了五百個!

  八樓:五百個?你太保守了,以我對up的了解,這次被告人數絕對會突破一千這個數額。

  九樓:你們太誇張了,up也是人,怎麼會這麼離譜?最多五千個,不能再多了。

  十樓:那這樣的話,晉城的警方豈不是要忙成狗了?

  十一樓:痛苦並著快樂,這麼多的案子,得有多大的業績啊!

  十二樓:就是,全是刑事案件,想想都刺激!

  十三樓

  經過網友們的一番分析後。

  眾人越想越覺得他們的猜測沒錯。

  只有牽扯出了更多、更大的案子,才會拖這麼久還沒開庭。

  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些人供出了更多的隊友。

  一傳十,十傳百。

  這個時候

  就比誰的隊友更多了。

  理論上來說。

  賣的隊友越多,表現越積極,減刑也就越多。

  出來混,終究還是看人脈的,人情世故啊。

  只要人脈廣,就連坐牢都有人能拉一把!

  那些不認識幾個犯罪分子的被告,估計現在後悔死了。

  人到用時方恨少,古人誠不欺我。

  論壇里。

  陰陽怪氣的帖子越來越多。

  不過……

  經過一頓分析腦補之後,他們對接下來的庭審更加期待了。

  看罪犯撕逼

  總有一種莫名的爽感。

  晉城。

  養老院。

  在案子告一段落後。

  秦牧每天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軌。

  馬明隔三差五的給他發消息,詢問案件的進展。

  而張清源、李衛國等老人們

  偶爾也聚集到他的辦公室,追問下次開庭的時間。

  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就過去了一個月。

  這一個月里。

  他沒有開啟【百釣百中】技能,又過了一段閒適自在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下午。

  沈島給他打來了一個電話。

  電話里,沈島的語氣頗有些疲憊:三天***審,你準備一下,不要遲到。

  案子都審完了?

  秦牧愣了一下,忍不住問了一句。

  自從上次庭審終止後。

  已經過去了一個半月。

  換做以前。

  他都能遇到三個案

  子,出三期視頻素材了。

  審完了。

  沈島點了點頭,回答道。

  話語裡。

  還帶著幾分如釋重負的感覺。

  能問一下,這次有多少個被告嗎?

  秦牧想了想,又好奇地問了一句。

  這幾天。

  他沒事的時候也在逛論壇,看到了論壇里的那些開盤和精采。

  對被告人數也很好奇。

  現在正在起訴階段,等法院那邊公布了庭審信息,你應該就能知道了。

  沈島並沒有直接回答秦牧,而是委婉的提醒道:反正你做好心理準備就是。

  秦牧:

  被沈島這麼一說,他的心更癢了。

  就那麼多被告。

  總不至於搞出好幾千的被告出來吧?

  掛斷電話後。

  他放下了手機,走出了辦公室。

  來到了院子裡。

  找到了正聚在一起嘮嗑的老人們,將這個好消息告訴了他們。

  終於要開庭了,我都這歲數了,還真怕我熬不到那一天!

  小秦,你知道有多少個被告嗎?

  唐歲明他們的案子應該是板上釘釘了吧?不知道有沒有人能超過唐歲明的二十五年刑期。

  不可能超過了,除非他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話說小秦,你雖然打過那麼多官司,但沒有一個是死刑的,總感覺哪裡差點意思。

  眾人聊著聊著。

  又將目光聚焦在了秦牧身上。

  秦牧聞言。

  額頭上不由浮現出幾條黑線。

  神特麼的死刑。

  在我國,死刑的適用十分嚴苛。

  在全球範圍內。

  甚至已經有許多國家廢除了死刑。

  通常來說。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除了依法由最高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院核准。

  這種刑罰和自由刑、財產刑不同。

  自由刑採取的是限制犯罪分子的自由,對其進行勞動改造的刑罰。

  財產刑採取的是沒收或者部分沒收犯罪分子的財產,強行剝奪其財產權的刑罰。

  而死刑

  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

  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

  正因如此。

  所以這個刑罰的使用,非常嚴格,屬於最後殺器。

  其適用對象也有嚴格的規定。

  按照刑法49條,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和年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包括審判時和羈押時懷孕的婦女,也包括在審判時和羈押時流產的婦女。

  也唯有這三種人,能擁有死刑豁免權。

  而死刑之間,也有不同的類別。

  分別是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死刑立即執行,針對的是那些罪大惡極、不容寬恕、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分子。

  而死刑緩期執行

  則針對那些存在改過可能,不再對社會有危害性的犯罪分子。

  刑罰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

  時宣告緩期兩年執行。

  判處了死緩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

  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院核准後執行死刑;

  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院備案。

  不過

  通常來說,被判處了死緩的人,最高院都會額外判處,對其限制減刑。

  即

  即便存在重大立功表現,也不會予以減刑,將在監獄裡關押到老死為止。

  在施刑手段上。

  現代死刑採用的是兩種執行方式,分別是槍決和注射。

  以前多是槍決,近些年逐漸被注射死刑取代。

  執行時。

  採取公示而不示眾的方式,即通告全社會,但秘密執行死刑。

  他重生一世。

  雖然也送了不少被告進去,但這些被告都算不上罪大惡極。

  所犯的罪並不可能被核准判處死刑。

  死刑這麼嚴格?我記得好像搶劫罪最高就可以判處死刑吧?

  一旁的宋天成眨了眨眼,忍不住問道。

  他記得很清楚。

  之前秦牧遇到了搶劫陰沉木事件,就是以搶劫罪將對方送進去的。

  搶劫罪最高好像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秦牧聞言。

  直接翻了個白眼,沒好氣地說道:搶劫也分大小,搶一毛錢是搶,搶銀行、搶國庫也是搶,這能一樣嗎?

  若是真有人敢去搶銀行和國庫

  他相信,絕對有很大機會爭取到死刑判決。

  宋天成被這麼一說,老臉頓時一紅。

  旁邊的老人們也紛紛露出了恍然之色。再次討論了起來。

  那綁架罪呢?那些拐賣小孩的人,好像也沒看到說是判處死刑啊。

  對啊,那些人販子就該千刀萬剮,抓一個殺

  要我說,我們對這些犯罪分子還是太寬容了。

  大家別這麼說,這些人販子也有家人啊,要是真判了死刑,他們家人怎麼辦?我建議滿門抄斬。

  聊著聊著。

  眾人又將關注的焦點轉移到了人販子身上。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