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唐歲明所犯的罪雖然多,但完全算不上性質惡劣。
是符合自首減刑條件的。
只要他在警方緝拿、抓捕之前自首,省去了警方抓捕的過程,再如實交待犯罪行為,便應當予以減刑。
「你……跟我進來。」
看到唐歲明如此上道,沈島神情有些複雜。
帶著唐歲明進入了派出所。
來到了審訊室里。
「說吧,你都要交代什麼?」
看著坐在輪椅上的唐歲明,沈島率先開口。
「我……我這些年……」
唐歲明目光閃爍,不敢直視沈島的眼神。
但為了減刑。
還是猶豫著,將自己這些年的事情都說了出來。
包括……
開公司,如何威逼利誘同行,如何賄賂其他公司的高層管理等等。
「和我合作的人有……」
講著講著。
唐歲明將自己的那些「隊友們」全部抖落了出來。
他自己落網了。
沒必要替那些人也兜著,畢竟死道友不死貧道。
「等等,你慢點說,都快記錄不過來了……」沈島聽著唐歲明口中講述的一個個人名和事件,忍不住打斷了他。
這絕對是……
他見過最自覺、最配合的罪犯。
他還沒開始審訊,就竹筒倒豆子一般交代了所有的事。
關鍵……
其中還有許多事情,他們都還沒查出來,處於待偵察階段。
他旁邊負責記錄筆錄的民警手都快寫抽了。
愣是沒跟上。
「你舉報同夥的急切心情我可以理解,但還是要一步步來,儘量將每件事情都交代清楚。」
盯著唐歲明,沈島語重心長地說道。
作為警察。
他很樂意多看到唐歲明這樣積極認罪,老實交代的罪犯。
可以減少他們大量的工作量。
想了想,他又開口說道:「你先把這次攻擊論壇的事情交代清楚了。」
唐歲明十分配合。
如實說道:「這個論壇是我無意知道的,發現它的流量很大,於是就主動聯繫了對方站長,要求進行GG投放,可是對方根本不肯,無奈之下,我只能用別的辦法。」
「別的辦法指的是威脅?」
沈島挑了挑眉,沉聲問道。
唐歲明點了點頭:「我先是找了廖向銘,再是找了……」
事已至此。
他索性再將自己僱傭的那些黑客信息全部賣了出來。
作為商人。
除了自己,就沒有他不能賣的。
除此之外。
他還將自己認識的其他專門搞灰色產業鏈的團伙……
全部給供了出來。
哪怕這些人和這個案子無關,但只要能減刑,他都不帶絲毫猶豫的。
以至於……
這次審訊,持續了四個小時,唐歲明還沒將人供完。
「等等,今天先到這裡,我們……先吃個飯,你也休息下,下次再繼續。」
沈島輕撫著額頭,含淚打斷了唐歲明。
雖然唐歲明供出的這些犯罪信息價值很高。
但……
他以及他的同事審了這麼久,是真的餓了。可唐歲明卻神采奕奕,越說越起勁,仿佛上癮了一般。
一副意猶未盡的模樣。
無奈之下。
他只能強行打斷了對方。
人是鐵,飯是鋼。
就算再熱衷於賣隊友,至少要先把飯給吃了。
乾州。
某小區。
馬明如往常一般,下班後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習慣性的打開了電腦。
登錄了論壇後台。
打算看看論壇的數據情況。
論壇被攻擊癱瘓了這麼久,但日活用戶卻絲毫未見減少。
現在這些網友們……
都在等待著一個結果。
「不知道什麼時候……論壇才能恢復。」馬明喃喃了一句。
點開了論壇。
卻意外的發現……
不知何時,論壇居然已經恢復了!
「咋回事?黑客沒攻擊了?」
馬明眼神一亮,臉上露出了幾分喜色。
與此同時。
論壇恢復後的這段時間裡,已經湧現出了數千個帖子。
「**!論壇終於恢復了!你們知道我這些天是怎麼過的嗎?」
「氣死了,這些***的黑客終於消停了!」
「*******可惜論壇沒辦法發髒話,不然我真想罵死這些**的!」
「大家先冷靜下,我來給大家科普下,黑客攻擊論壇的立案標準,只要致使超過100個用戶無法登錄,便可以判刑!」
「100個?整個論壇的兄弟們數量才這麼點?絕對達到了100萬個,讓他們牢底坐穿!」
「……」
馬明粗略的掃了一眼。
幾乎每個帖子裡,都存在星號。
毫無疑問。
這些氣憤的網友們……
正在親切的問候這些黑客們的祖宗十八代,還熱情的邀請他們來地面上做客。
若不是他將所有髒話、影響團結的文字設置成了敏感詞……
現在的論壇已經變成大型髒話聚集地了。
想到這裡。
他連忙用站長的身份,發布了一個帖子,置頂在了論壇里。
「大家不要慌,up已經出手了,相信要不了多久,這個事情就能有個交代。」
而這個置頂帖一出。
回帖的網友們如過江之鯽一般,層出不窮。
一樓:果然不出我所料,up真的出手了!
二樓:我突然間沒有這麼恨這些黑客了,被up盯上……只能祝他們好運了。
三樓:開盤了開盤了,大家來猜猜這次對方的刑期是多少年?
四樓:樓上的是看不起誰呢?up出手,會少於十年嗎?!
五樓:我剛才搜網上搜索了一下,侵害計算機信息罪的判刑貌似也不高啊。
六樓:以我對up的了解,這個案子絕對涉及了其他罪名!
七樓:我賭上全部身家,絕對有某個幸運兒的刑期超過十五年!
八樓:才十五年?我壓二十年!
九樓:可惜我國的法系的最高刑期只有二十五年,要是像國外一樣有個兩百年就好了。
十樓:兩百年?到時候死在監獄裡給人養老嗎?
十一樓:那麼問題來了,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間死在了監獄裡,該怎麼處理?繼續關押他的屍體嗎?十二樓:這要看是怎麼死的了。
十三樓:開門,查水錶!
十四樓……
短短時間。
評論數已經超出了三千,並且還在源源不斷的增長中。
而網友們討論的重點……
也從押注刑期,到罪犯死在監獄該如何處理。
「這個……估計只有up才知道吧?」
看到這個「學術性」的問題,馬明苦笑著搖了搖頭。
他雖然也跟著學了那麼久的法律知識。
但這種問題還從來沒遇到過。
晉城。
養老院裡。
法律顧問辦公室。
趁著上班時間,秦牧同樣也在逛著論壇。
也注意到了網友們討論的這個新焦點。
「這些網友們關注的方向……未免有點離譜。」
秦牧嘴角抽了抽。
也有些驚訝。
有人提出了服刑人員死在了監獄裡該如何處理,居然直接引起了熱議。
至於這個問題……
其實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檢察院、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鑑定。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鑑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鑑定。
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
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鑑定。
如果罪犯是自殺的……
情況又另當別論了,需要追究管教人員和看管人員的責任。
因為……
罪犯被羈押在監獄裡,監獄機構有責任保護罪犯的安全。
不過話又說回來。
只要進了監獄,想要自殺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此外。
如果是因為在監獄勞動改造期間,意外受傷或者死亡……
其家屬還可以向監獄或者看守所申請相應的賠償。若是監獄不予賠償,可以將其告上法庭。至於未曾服完的刑期……
自然是人死如燈滅,和債務一樣,人死則消,不再追究。
不過……
刑期和債務有一點不同的是,繼承了死者遺產的人,也視作繼承了相應的債務。
而刑期則無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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